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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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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钱文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群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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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47,094,302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第十三条的规定,对2016年一季度列报的每股收益进行追溯调整。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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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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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年1月18日与北京天润安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丁冬及苏州天润安鼎动画有限公司签署《关于苏州天润安鼎动画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公司向天润动画现金出资3,000万元,并持有天润动画30.07%的股权。天润投资、丁冬就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可实现的净利润承诺如下:标的公司2017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700万元,2018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910万元,2019会计年度的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1,170万元。

 2、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江苏鹿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股东大会的授权,2016年11月14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相关规定,原激励对象陈浩、贾兵、周玲、陆德斌、纪红已离职,已失去本次股权激励资格,因此对上述五人持有的共计846,8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上述限制性股票846,800股已全部过户至公司开立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于2017年3月7日予以注销,后续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手续(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7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07)。

 3、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世纪长龙影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世纪长龙增加注册资本18,795万元, 增资完成后,世纪长龙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6,205万元增至人民币25,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披露的《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7-010)。目前,世纪长龙已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3.3 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 江苏鹿港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钱文龙

 日期 2017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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