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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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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海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晓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晓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6年5月23日,公司召开了四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全资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医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2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全资子公司海宁康华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华医院”)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该事项经公司2016年6月8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单次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公司于2016年10月24日与Pluristem Therapeutics Inc.签订了《框架协议书》,公司拟在2016年12月26日之前完成本次股权投资事项的审计、评估及相关尽职调查工作,并根据结果,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后,签订最终投资协议。考虑到国际经济环境复杂,经公司与标的公司双方协商一致:

 (1)同意将尽职调查工作延迟至2017年6月30日前;

 (2)届时,公司将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协商,并经过相关法定程序确认是否签署最终协议。

 3、2016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齐齐哈尔建华医院有限责任公司拟参与竞拍齐齐哈尔明珠医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2016年12月2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按照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参与了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的明珠医院100%股权及转让方对标的公司15,298,227.78元债权竞买活动,并于2017年1月4日收到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符合受让条件,确认为受让方。2017年2月22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与东北特钢集团北满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满特钢”)正式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北满特钢将所持有的明珠医院100%股权及1529.82778万元债权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转让价格为15232万元。《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将持有明珠医院100%股权,登记机关办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并颁发标的企业新的营业执照之日,视为产权交易完成之日。目前资产还在交割中。

 4、2017年2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按照法律法规及法定程序参与了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的齐齐哈尔建华医院内房屋及土地转让项目的竞买活动,为唯一意向受让方,经双方共同协商, 2017年3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与齐齐哈尔建华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华机械”)正式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建华机械将所持有的5124.77平方米土地及3636.97平方米房屋资产转让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转让价格为676万元。目前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中心的相关手续已经办理完毕,产权交接事宜正在进行中。

 5、2017年3月1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市千足珍珠养殖有限公司下属养殖基地遭受拆除,公司就此提起诉讼,法院正在调解中。目前公司已将上述养殖基地珍珠蚌分批、分期向包括(但不限于)湖南常德等其它基地进行搬迁。

 6、2016年度建华医院及其下属子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10,517.08万元,完全实现业绩承诺;康华医院及其下属子公司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780.38万元,业绩承诺达成率为95.61%。福恬医院及其下属子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79.71万元,业绩承诺达成率为80.92%。康华医院与福恬医院未能完成2016年度业绩承诺,补偿承诺人长海包装、孙杰风、马建建、王益炜、卢丹、金漪、祁婧怡、王钢、戴耀明和乐康投资应严格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中约定的补偿条款及方式,在公司审计报告披露后的10个工作日内对上市公司进行股份补偿,所持股份不足以补偿的,差额部分以现金补偿。上市公司应以总价1.00元的价格向补偿承诺人定向回购并注销当期应补偿股份。2017年3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的议案》,2017年4月15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批准并授权董事会向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方回购注销应补偿股份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2017年4月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1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英发行珍珠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诸暨市千足珍珠养殖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发行为千足养殖在诸暨农商银行的总金额为2000万元的借款提供担保,期限为1年,保证方式为包括但不限于山下湖西斗门村的房产作抵押的方式、或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方式,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2017年4月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发行与诸暨农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英发行自愿以有完全处分权的财产:山下湖西斗门村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及其他地上定着物(权证号:浙(2017)诸暨市不动产权第0009467号)作为抵押财产为千足养殖提供担保,同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千足养殖与诸暨农商银行签订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诸暨农商银行同意向千足养殖发放贷款人民币2,000万元。

 8、2017年1月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千足珍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千足”)收到就湖南千足与湖南常德湘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2016)最高法民再123号《民事判决书》(本判决为终审判决);2017年1月18日,湖南千足委托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担任湖南千足与湘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的民事监督程序代理人,2017年4月11日,北京市道成律师事务所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民事诉讼监督申请书》及证据等材料,截止到2017年一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在等待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后的通知。

 9、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的四家托管单位:建华区北大街分院卫生服务中心、建华区文化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华区西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华区中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托管业务开展初期,因托管单位资金缺乏,公司须为其垫付部分费用,帮助其业务发展。2016年度末公司为建华区北大街分院卫生服务中心、建华区文化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华区西大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华区中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垫付资金余额分别为:214.74万元、26.96万元、63.79万元、347.48万元。截止到2017年一季度报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建华医院与四家托管医院资金往来如下(单位:元):

 ■

 ■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海军

 2017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48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2日以书面、通讯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现场会议董事7人,独立董事史洪岳先生、范进学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对会议所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陈海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临2017-49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及审议情况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召开了第三次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12日以书面和通讯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寿田光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相关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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