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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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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7-028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年4月11日,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等相关公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规定,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需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上述要求,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补充披露如下内容: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 适用 □ 不适用

 ■

 经核查,信达证券认为本次交易各方按照公布的重组方案履行,实际实施方案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无重大差异。结合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信达证券于本公告日出具《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之2016年度持续督导意见》。

 除上述事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本次补充披露对公司已披露信息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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