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5 证券简称:华东重机 公告编号:2017-035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东重机,证券代码:002685)于2016年12月19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6年12月19日、2016年12月26日发布的《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84)、《重大资产购买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5)。经确认,公司筹划的该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于2016年12月3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86),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30日(星期五)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继续停牌,并于2017年1月9日、2017年1月16日、2017年1月19日、2017年1月26日、2017年2月9日、2017年2月16日、2017年2月17日、2017年2月24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1、2017-002)、《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04、2017-005、2017-006)、《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由于公司预计无法在停牌后3个月内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4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的相关规定,经公司于2017年2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7年3月17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停牌筹划重组的议案》,同意继续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及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事项,期间公司于2017年3月8日、2017年3月15日、2017年3月1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16、2017-017)、《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7年3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不超过3个月,停牌时间自停牌首日起累计不超过6个月,并于2017年3月24日、2017年3月31日、2017年4月11日、2017年4月18日分别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7-028、2017-030、2017-031、2017-033)。上述公告均刊登于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为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进行和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份异常波动,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5日起继续停牌。根据各项工作推进情况,公司预计在2017年6月19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为准。
特此公告。
无锡华东重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