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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
《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进行资产收购(涉及海外资产),且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2月22日起进入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详见公司公告《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274)、《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中安消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中安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暨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7-042)、《中安消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8)。
2017年3月1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7年3月18日披露了《中安消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他相关公告。
2017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重大资产购买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36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详见公司公告《中安消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0)。
2017年4月21日14:00-16:40,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大厅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情况进行详细阐述,并对媒体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详尽的现场答复。详见公司公告《中安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0)。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积极组织有关各方准备《问询函》的回复工作,由于被问询事项较为复杂、涉及境外法律合规性核查,预计无法按照原定日期完成,公司特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公司预计于2017年4月29日前提交回复并发布公告。延期回复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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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立案调查进展情况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2月2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为:沪证专调查字20161102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详见公司于2016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披露(公告编号:2016-276)。
截止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正在进行中,尚无相关进展。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向广大投资者披露相关进展。
二、风险提示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公司现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范要求,继续推进筹划中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但该事项亦存在因交易各方未能就交易条款达成一致而取消的风险。
此外,如公司因前述立案调查事项被中国证监会最终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如公司所涉及的立案调查事项最终未被中国证监会认定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公司股票将不会因此存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暂停上市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安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