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21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岳国君

 注册资本:4,020.6万美元

 住所:广西北海市合浦工业园606号

 经营范围:酒精的生产、销售,食用酒精的销售,生产、销售变性燃料乙醇,工业酒精及其副产品,生产、销售食用添加剂液体二氧化碳,工业液体二氧化碳,木薯的销售,木薯深加工,糖蜜的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总资产93,970.44万元、净资产31,429.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5,007.48万元、净利润-5,834.5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中粮生化专业化平台管理,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广西中粮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佟毅

 注册资本:11,415万美元

 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龙江县白山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生产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玉米收购,生产味精【谷氨酸钠(味精)】,生产单一饲料(玉米蛋白粉、玉米皮粉、玉米胚芽粕、味精渣菌体蛋白)。生产肥料(土壤调节剂、有机肥料、水溶性肥料、微生物肥料)。玉米销售;复混肥料制造。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总资产314,231.21万元、净资产96,753.3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3,937.21万元、净利润6,605.7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中粮生化专业化平台管理,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生化能源(龙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光洪

 注册资本:4,390万美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居巢经济开发区旗山路

 经营范围:生物饲料、蛋白饲料的开发、生产与销售;菜籽、大豆加工及副产品的深加工和销售(在许可证有效期内经营);小麦、玉米、稻谷、花生、棉籽、棕榈油等农产品及副产品的深加工和销售(该项目为筹备,凭许可证生产经营);食品用塑料容器的生产与销售;配合饲料开发与销售;自有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相关仓储业务(除危险仓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总资产138,787.77万元、净资产25,059.7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8,059.28万元、净利润3,393.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是中粮集团成员企业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姚专

 注册资本:638万元

 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产业集聚区中粮大道4号

 经营范围:粮食磨粉机械、清选机械、仓储机械、其他收获后处理机械、谷物磨粉工业用机械零件及拉丝机的制造、销售及安装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限公司总资产14,203.70万元、净资产6,352.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41.56万元、净利润57.1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工程装备(张家口)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中粮工程装备南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苏从毅

 注册资本:446万元

 住所:河北沧州南皮五金机电产业聚集区(将军东路北侧)

 经营范围:油脂加工机械及配件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工程装备南皮有限公司总资产7,000万元、净资产1,6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000万元、净利润1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工程装备南皮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工程装备南皮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六)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承保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美菱大道394号万通大厦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粮油批发、零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总资产39,538.25万元、净资产6,208.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4,521.70万元、净利润630.3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贸易安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七)中粮贸易黑龙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颖岩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哈尔滨市友谊路436号

 经营范围:贸易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贸易黑龙江有限公司总资产160,667.26万元、净资产5,557.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239.28万元、净利润31.9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贸易黑龙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贸易黑龙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八)中粮铁运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德忠

 注册资本:6,000万元

 住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北良港中控楼7层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及销售;国内货运运输代理业务;货物、技术进出口;物流信息咨询;海陆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集装箱出租;货物包装、分拨;场地出租;道路货物运输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铁运物流有限公司总资产15,676.60万元、净资产9,118.4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3,206.00万元、净利润3,193.6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铁运物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铁运物流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九)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德忠

 注册资本:232,522.28万元

 住所:辽宁省大连保税区北良港9层

 经营范围:粮食及制成品、副产品、储藏运输:期货交易,设备供应:货物、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总资产790,000万元、净资产100,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10,000万元、净利润-10,0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北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扎兰屯国家粮食储备库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振军

 注册资本:512万元

 住所:扎兰屯市第一植物油厂南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及销售;储存;中转;装卸搬运;农作物原包装种子销售;化肥销售;农机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扎兰屯国家粮食储备库总资产156,926.06万元、净资产6,389.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0,784.24万元、净利润1,862.0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扎兰屯国家粮食储备库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扎兰屯国家粮食储备库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一)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文信

 注册资本:38,000万元

 住所:黑龙江省绥化市肇东市东城区肇兰路24号

 经营范围:生产酒精、变性燃料乙醇、二氧化碳、玉米油、饲料(危险化学品凭《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饲料凭《饲料生产企业审查合格证》生产;食品凭《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玉米收购(按照粮食收购许可证核定的范围和期限经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总资产206,500万元、净资产158,4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6,300万元、净利润56,6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生化能源(肇东)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二)中纺农业安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建山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住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沫河口工业园中纺大道1号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粮食收购;预包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不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食用植物油(全精炼、半精炼)(分装)的生产、销售;食品用塑料容器的生产、销售;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畜禽);浓缩饲料(畜禽)】的生产销售;单一饲料(发酵豆粕)的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的生产销售;食用油料收购、经营;菜籽粕、棉籽粕、豆粕、麸皮、鱼粉、DDGS、饲料原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的采购、销售;货物或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除外);仓库租赁(不含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品、放射性物品);装卸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纺农业安徽有限公司总资产31,100万元、净资产7,7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6,200万元、净利润2,4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纺农业安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纺农业安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三)Noble Resources S.A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Manoharlal Asrani-directorDavid WalkerHeggie-director

 Marcus Seelbach-directorA James Shafter-director

 住所:Route de Ferney 207 1218 le Grand Saconnex Geneva Switzerland

 经营范围:Trading of commodities in all their forms,principally outside Switzerland,as well as activities and servicesrelated thereto.

 截至2016年12月31日,Noble Resources S.A总资产3,900,000 CHF、净资产668,300万美元、主营业务收入441,400万美元、净利润1,690,300万美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Noble Resources S.A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Noble Resources S.A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四)西安中粮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曹万新

 注册资本:911万元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路118号

 经营范围:油脂加工工程、粮油仓储工程、油脂深加工工程及配套工程设计、产业化开发及科技成果转化、开发科技产品;粮油食品、饲料的检测;粮油工程咨询;与本企业业务相关的设备安装、调试、粮油、饲料设备的制造和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西安中粮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总资产6,650万元、净资产4,70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690万元、净利润5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西安中粮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西安中粮工程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五)吉林中粮生化能源销售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佟毅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住所:长春市解放大路2677号

 经营范围:散装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凭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食品添加剂、饲料、原粮、杂粮、木薯、肥料,以及与销售业务配套的仓储、包装、信息咨询、进出口贸易(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品种除外)。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吉林中粮生化能源销售有限公司总资产64,337.65万元、净资产765.7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85,691.28万元、净利润206.8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吉林中粮生化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属于中粮生化专业化平台管理,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吉林中粮生化能源销售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六)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光洪

 注册资本:29,557.4235万元

 住所:安徽省巢湖市居巢区民营经济园旗山路

 经营范围:饲料加工;食用植物油加工;谷物仓储;其他农产品仓储;谷物、豆及薯类批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总资产144,111.04万元、净资产26,021.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171.77万元、净利润2,472.4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七)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顾利峰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山东省费县城站北路1号

 经营范围:大豆、大豆油、棕榈油、花生油等油脂油料及其副产品的收购,生产、加工、储存、销售、副产品、饲料生产加工销售、油脂油料包装器具材料、农副产品、百货、五金交电、机电设备、建筑材料、植物油专用加工机械及配件的生产、加工、销售,油脂油料加工技术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总资产50,278.87万元、净资产15,783.8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5,637.45万元、净利润3,002.7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费县中粮油脂工业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八)中粮黑龙江酿酒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士平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所:黑龙江省肇东市铁东东直街77号

 经营范围:销售预包装兼散装食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黑龙江酿酒有限公司总资产4,044万元、净资产2,626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57万元、净利润24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黑龙江酿酒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黑龙江酿酒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十九)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

 经营范围:食品销售,佣金代理(拍卖除外),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总资产223,893.96万元、净资产2,173.0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29,598.46万元、净利润-2,826.9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福临门食品营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十)中粮天科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北

 注册资本:9,048万元

 住所:天津经济开发区第十三大街43号

 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饲料添加剂、微胶囊化天然活性物质、植物天然活性物质有效成分产品研发、生产、加工、销售和仓储、食品添加剂进出口批发、保健食品经营(批发),预包装食品的批发,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天科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总资产22,255.57万元、净资产13,008.85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3,286.18万元、净利润502.7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天科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天科生物工程(天津)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十一)中粮(欧洲)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朱明彦

 注册资本:500万欧元

 住所:Hugh-Greene-Weg 街道2号, 22529 汉堡

 经营范围:品牌代理,食品原料,投资并购。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欧洲)有限公司总资产12,958,773.77欧元、净资产5,094,464.14欧元、主营业务收入24,925,676.36欧元、净利润-391,592.54欧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欧洲)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欧洲)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十二)中粮粮油工业(九江)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光洪

 注册资本:5,380万美元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庐山区沿江路95号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单一饲料(菜粕,大豆粕)销售,食用植物油生产销售,大豆油、菜籽油、饲用菜粕、豆粕加工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粮油工业(九江)有限公司总资产153,962.3万元、净资产35,860.6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44,590.09万元、净利润3,429.8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粮油工业(九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粮油工业(九江)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十三)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佟毅

 注册资本:7,188万美元

 住所:吉林省公主岭市河南大街2887号

 经营范围:生产以玉米为原料加工的淀粉及淀粉制品、淀粉糖、喷干产品、变性淀粉、玉米油、喷浆玉米皮、玉米蛋白粉、玉米胚芽粕、玉米加工副产品及深加工产品并销售产品。从事与以上加工业配套的粮食收储、销售、物流、包装及相关行业的技术开发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有限公司总资产226,847万元、净资产76,0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42,596万元、净利润2,06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生化能源(公主岭)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十四)中粮(北京)饲料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树光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上宏中路17号

 经营范围:饲料加工和原料贸易。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北京)饲料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27,332万元、净资产1,13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0,930万元、净利润1,742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北京)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北京)饲料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十五)中粮饲料(唐山)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周亚平

 注册资本:5,250万元

 住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

 经营范围:饲料加工和原料贸易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饲料(唐山)有限公司总资产48,932万元、净资产4,71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1,231万元、净利润4,32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唐山)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唐山)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十六)中粮粮油工业(荆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光洪

 注册资本:4,275 万美元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青吉工业园

 经营范围:饲料的开发、生产与销售;菜籽、大豆、小麦、玉米、稻谷、花生、棉籽、棕榈油等农产品加工及副产品的深加工和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粮油工业(荆州)有限公司总资产5,432万元、净资产78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76,245万元、净利润85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粮油工业(荆州)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粮油工业(荆州)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十七)中粮粮油工业(黄冈)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光洪

 注册资本:4,215 万美元

 住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区

 经营范围:生物饲料、蛋白饲料的开发、生产与销售;菜籽、大豆、小麦、玉米、稻谷、花生、棉籽、棕榈油等农产品加工及副产品的深加工和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粮油工业(黄冈)有限公司总资产6,322万元、净资产8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7,561万元、净利润76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粮油工业(黄冈)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粮油工业(黄冈)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十八)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顾利峰

 注册资本:3,485 万美元

 住所:东莞市麻涌镇新沙港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食用棕榈油、人造奶油、起酥油及其它植物油(涉证商品除外)及以上产品的仓储,饲料蛋白开发、生产。(涉及许可证的项目,须领证后才能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总资产18,762万元、净资产1,98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87,626万元、净利润1,65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新沙粮油工业(东莞)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二十九)中粮祥瑞粮油工业(荆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光洪

 注册资本:2,932万美元

 住所:湖北省荆门市钟祥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物饲料、蛋白饲料的开发、生产、销售,豆、小麦、玉米、稻谷、花生、棉籽、等农产品加工及副产品的深加工和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祥瑞粮油工业(荆门)有限公司总资产24,532万元、净资产1,198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0,202万元、净利润1,20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祥瑞粮油工业(荆门)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祥瑞粮油工业(荆门)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十)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顾利峰

 注册资本:14,500万美元

 住所: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

 经营范围:主要经营粮食收购,生产加工和经营各种油籽、油料、动植物油脂、植物蛋白、面粉、麦芽、大米、饲料和大麦等粮油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生产经营各种规格的油脂、粮油食品、饲料和深加工产品的包装材料,并从事上述商品的运输、批发、进出口及佣金代理(不含拍卖),自有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装卸、驳运、仓储经营;港口机械、设施、设备租赁经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总资产22,800万元、净资产9,0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700,000万元、净利润3,4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十一)中粮我买网(上海)商贸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东风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住所:上海市黄埔区西藏南路1208号13楼E—H室

 经营范围:食用农产品、预包装食品、乳制品、五金交电、卫生洁具、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工艺美术品及工艺礼品、办公用品、机械设备、电子产品、文化用品、照相器材、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我买网(上海)商贸有限公司总资产9,500万元、净资产6,80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5,000万元、净利润9,00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我买网(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我买网(上海)商贸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十二)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姚专

 注册资本:10,057万元

 住所:江苏省无锡市惠河路186号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44,907.83万元、净资产25,789.1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2,489.07万元、净利润739.4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无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十三)中粮饲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许峰

 注册资本:2,480万元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南大安胡同6号4层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饲料经营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饲料有限公司总资产117,000万元、净资产7,63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12,000万元、净利润17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十四)中粮贸易南良(岳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庞明虎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所:岳阳市岳阳楼区桂花园路1号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仓储、调拨、销售;油脂油料、饲料原料、饲料添加剂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贸易南良(岳阳)有限公司总资产22,613.34万元、净资产99.3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1,103.87万元、净利润287.1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贸易南良(岳阳)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贸易南良(岳阳)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十五)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顾利峰

 注册资本:14,500万美元

 住所:张家港市金港镇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生产加工和经营各种油籽、油料、面粉、大米、饲料等粮油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并从事上述产品的运输、批发、进出口等代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总资产700,877万元、净资产452,11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260,249万元、净利润11,58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东海粮油工业(张家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十六)中粮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顾利峰

 注册资本:84,159,139美元

 住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港北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生产加工和经营各类油籽、油料、植物油脂、蛋白饲料等粮油产品及其深加工产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总资产14,278.94万元、净资产9,673.5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8,968.76万元、净利润227.1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黄海粮油工业(山东)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十七)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徐光洪

 注册资本:4,390万美元

 住所:安徽居巢经济开发区旗山路

 经营范围:菜籽、大豆、饲料加工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总资产11,804.03万元、净资产962.0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8,075.17万元、净利润-920.5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粮油工业(巢湖)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十八)中粮饲料(东台)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韩治营

 注册资本:6,250万元

 住所:江苏省东台市东台镇灶南村五组

 经营范围:饲料加工及销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饲料(东台)有限公司总资产13,950万元、净资产8,22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8,133万元、净利润2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东台)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东台)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十九)中粮饲料(黄石)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树光

 注册资本:600万美元

 住所:湖北省阳新县韦源口镇韦山村(黄石新港物流工业园)

 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饲料、饲料原料贸易、仓储、物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饲料(黄石)有限公司总资产11,086.44万元、净资产1,517.4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19,593.80万元、净利润-1,696.98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黄石)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黄石)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十)中粮饲料(新沂)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韩治营

 注册资本:3,846.52万元

 住所:江苏省新沂市北京西路36号

 经营范围:饲料加工;饲料批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饲料(新沂)有限公司总资产11,430.65万元、净资产4,023.8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9,345.12万元、净利润1.4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新沂)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新沂)有限公司与本公司有较好的业务往来,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十一) 深圳中粮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超

 注册资本:4,600万港币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物流信息咨询、风险管理咨询、粮油贸易,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2017年2月28日,深圳中粮商贸服务有限公司总资产40,420万元、净资产5,0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89万元、净利润80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深圳中粮商贸服务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深圳中粮商贸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十二)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杨红

 注册资本:28,500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中粮福临门大厦17层

 经营范围:米、面制品及食用油批发;贸易代理;谷物仓储;其他农产品仓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总资产227,874.16万元、净资产22,646.42万元、主营业务收入476,352.33万元、净利润325.39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国际(北京)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十三)中粮粮油工业(黄冈)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传许

 注册资本:4,215万美元

 住所:黄冈市黄州工业园高新技术产业区唐渡四路(中粮大道)

 经营范围:饲料加工;食用植物油加工;谷物仓储;其他农产品仓储;谷物、豆及薯类批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粮油工业(黄冈)有限公司总资产108,360.23万元、净资产25,090.59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24,911.55万元、净利润3,961.83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粮油工业(黄冈)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粮油工业(黄冈)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十四)中粮粮油工业(荆州)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钰

 注册资本:4,275万美元

 住所: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青吉工业园

 经营范围:饲料加工;食用植物油加工;谷物仓储;其他农产品仓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粮油工业(荆州)有限公司总资产119,064.79万元、净资产28,808.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18,707.46万元、净利润3,223.0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粮油工业(荆州)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粮油工业(荆州)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十五)中粮饲料(沛县)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韩治营

 注册资本:3,512.04万元

 住所:江苏省徐州市沛县经济开发区西环路东侧

 经营范围:饲料加工;饲料批发。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饲料(沛县)有限公司总资产10,498.09万元、净资产2,050.2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9,574.61万元、净利润-408.0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饲料(沛县)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饲料(沛县)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十六)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许峰

 注册资本:1,500万美元

 住所:江阴市萧山路1-1号

 经营范围:粮食仓储和中转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总资产32,332.45万元、净资产14,335.94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082.74万元、净利润414.4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江阴)粮油仓储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十七) 中粮贸易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德忠

 注册资本:56,783.324619万元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朝阳门南大街8号7层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进出口业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粮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907,994.02万元、净资产301,271.6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46,974.94万元、净利润9,064.64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粮贸易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粮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十八)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克东国家粮食储备库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李民

 注册资本:294万元

 住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克东县宝泉岭镇振兴街

 经营范围:粮食、油料仓库、装卸服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克东国家粮食储备库总资产76,341万元、净资产2,99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75万元、净利润44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克东国家粮食储备库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克东国家粮食储备库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四十九)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龙镇国家粮食储备库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王清文

 注册资本:1,100万元

 住所:黑龙江省黑河市五大连池市龙镇铁路北四委

 经营范围:粮食收购、油料收购、收储和中转、仓库及站台租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华粮物流集团龙镇国家粮食储备库总资产74,513.06万元、净资产73,225.80万元、主营业务收入2,013.87万元、净利润1237.05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龙镇国家粮食储备库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龙镇国家粮食储备库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五十)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新良海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杰

 注册资本:800万元

 住所:北京东城建国门内大街8号,中粮广场A座2层

 经营范围:国际、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国内水路运输船舶代理、国内货运代理、货运代理。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新良海运有限公司总资产10,812万元、净资产-1,341万元、主营业务收入9,463万元、净利润887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新良海运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规定的情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国华粮物流集团新良海运有限公司经营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不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交货、付款均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每项日常关联交易分多次进行,每次具体交易价格依据当时的市场情况而定,因此,公司此次披露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017年度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以前已签订协议或合同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未签订协议或合同的,根据双方生产经营实际需要进行,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化的原则,详细约定交易价格、交易内容等事项,协商签订协议或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必要性分析如下:

 (一)玉米

 玉米采购关联交易,主要是通过中粮集团旗下来宝农业、中粮贸易、中粮肇东在粮源、物流等方面的优势地位,积极开展国内外玉米贸易协同,特别是进口玉米带来的价格差异,有利于降低产品成本。

 (二)燃料乙醇

 燃料乙醇的采购与销售关联交易,主要是在互利互惠的前提下,充分利用中粮集团内部协同,弥补我公司产销缺口,保证燃料乙醇销售区域的市场供应,同时扩大公司销量,实现进口乙醇的分销创利。

 (三)食用油

 食用油的采购与销售关联交易,主要是在互利互惠的情况下,加强中粮集团内部协同合作,提高安徽中粮油脂有限公司设备利用率,增加销售收入,提高油脂公司盈利能力。

 (四)饲料原料及食品和食品配料的采购及销售

 公司与中粮集团旗下公司合作开展饲料原料及食品和食品配料的采购及销售业务,主要是为了利用中粮集团海内外资源优势,降低采购成本、拓展销售业务,增加公司利润。

 (五)二手设备销售

 2017年,公司将继续推进退城进园项目建设及资产搬迁处置工作。利用生物化工企业的近似工艺和互补设备,将二手设备销售给中粮集团旗下其他生物化工企业,既加强了内部协同,又实现了设备价值的最优利用。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一)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于2017年4月17日收到《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我们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公司董事会秘书和管理层就有关事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我们认为: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测事项,符合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本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交货、付款均按相关合同条款执行。

 上述交易内容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交易价格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日常关联交易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就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要求,作为中粮生化独立董事,事前对公司董事会提供的相关材料认真审阅,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就有关事项发布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保障原料供应、扩大销售渠道和业务范围的需要,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会议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确认函;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7-024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生化”或“公司”)拟委托深圳中粮商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粮商贸”)为代理方开展境外期货交易。双方拟签订《境外期货套保服务协议》,深圳中粮商贸作为中粮生化委托方开展境外期货交易,将收取相应的服务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粮生化和深圳中粮商贸同为中粮集团间接控股公司,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2、公司2017年4月21日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就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审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该议案,本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关联方董事佟毅先生、李北先生和杨克非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中粮生化拟委托“深圳中粮商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粮商贸”)为代理方开展境外期货交易。深圳中粮商贸作为中粮生化委托方开展境外期货交易,交易品种为原油期货,考虑到燃料乙醇与原油的比价及税差,2017年度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量与公司燃料乙醇销量按1:1的比例开展操作,原油期货空单的平仓时间尽量与发改委汽油调价日期严格保持一致,期货平仓数量大致对应调价周期内的燃料乙醇销量。预计全年产生关联服务费用不超过77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深圳中粮商贸服务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 年 11 月 25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超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物流信息咨询、风险管理咨询、粮油贸易及其他特批经营业务

 营业执照注册号:91440300MA5DPNB152

 财务状况:截止2017年2月28日,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40,420万元,净资产为5,080万元;2017年1-2月累计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89万元,净利润为人民币80万元。

 3、关联关系

 截止公告日,中粮集团同为中粮生化和深圳中粮商贸的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上述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15.76%、60%。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内容

 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1、深圳中粮商贸承诺,其境外期货交易属于管理现货风险的套期保值范畴。

 2、深圳中粮商贸为中粮生化提供境外期货服务平台,包括交易、结算、交割、信息、咨询、外汇结算等。

 3、中粮生化同意并接受甲方的服务属于有偿性质。

 4、期货交易指令由中粮生化法定代表人以书面授权的若干名交易指令下达人下达。

 5、双方共同承诺,切实履行协议中约定的各自的责权利。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开展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避市场风险、降低原油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产品燃料乙醇价格的影响,公司委托深圳中粮商贸服务有限公司为境外期货交易的代理方,开展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开展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公开、公平、合理,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有利于公司提高应对市场价格波动的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五、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与深圳中粮商贸累计已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总金额为0万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交易事项签署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认可意见

 (1)本次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会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2)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的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金融衍生业务监管的通知》、深交所有关衍生品投资信息披露规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3)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切实可行,有利于公司提高经营质量、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先提交我们审阅。经认真审议,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述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3)公司开展原油期货套保业务,有助于企业规避风险,减少大宗商品价格及汇率大幅波动对效益的冲击。开展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双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方法恰当、合理,且关联交易相关事项履行必要的关联交易内部决策程序,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及整体安排。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与深圳中粮商贸签订的《境外期货套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4 月21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7-025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2016年度,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月末存款最高余额为16,266万元(不含委托贷款专用账户存款,下同),月末平均余额为10,193万元,2016年12月末存款余额为1,676万元。贷款累计发生额贷入为43,000万元(不含委托贷款,下同),归还为73,000万元,月末平均余额为34,167万元,2016年12月末贷款余额为13,000万元。

 2015年6月9日,受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发放人民币2,000.00万元委托贷款,用于65%赖氨酸清洁生产示范改造项目、40000M3/综合废水处理和副产20万M3/日沼气综合利用项目,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一年,即从 2015 年6月9日到2016年6月9日,贷款利率为0%。该借款到期后,本公司已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达成一致,贷款合同延期一年。

 2016年9月13日,受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委托,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发放人民币4,050万元委托贷款,用于“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粮食仓储设施项目”,合同约定贷款期限为一年,即从2016年9月13日到2017年9月13日,合同期满后,如合同各方均无异议,本合同自动延期,贷款利率为0%。

 2016年5月31日,本公司第六届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本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财务服务协议》,利用“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资金集中管理系统”作为实施平台,办理存、贷款,委托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委托贷款的代理为中粮生化及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以及其他金融服务。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通过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对下属企业蚌埠中粮粮油食品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发放300万元委托贷款,期限一年,信用方式,用于其经营周转。

 本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主要体现在相关存款的安全性和流动性,这些涉及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自主经营中的业务和财务风险。根据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财务报表,并经本公司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风险评估情况报告如下(本报告中,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12月底财务数据均经审计):

 一、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

 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经中国人民银行银复[2001]206号文件批准,于2002年9月24日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100000000037158)。2009年6月24日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换发新的《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L0023H211000001);2014年5月8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年检换发新的营业执照。

 2012年9月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银监复【2012】537号)批准中粮期货有限公司持有的3,256.40万元股权(出资比例3.26%)转让给中粮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后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如下:

 1.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6,223.60万元,美元2,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2.74%;

 2.中粮贸易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3,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3%;

 3. 中粮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3,256.4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3.26%;

 4.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出资1,0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

 财务公司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帐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现任法人代表:马王军。

 二、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一)控制环境

 财务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该公司已按照《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建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并且对董事会和董事、监事会和监事、经理层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内部控制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明确了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之间各负其责、规范运作、相互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公司组织架构设置情况如下:

 ■

 财务公司把加强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作为基础,通过加强或完善内部稽核、培养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全面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财务公司编制完成了《内部风险控制制度》,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该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各部门、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建立风险评估体系和项目责任管理制度,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风险控制制度、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存款管理制度》、《同业拆借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该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同业资金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该公司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成员单位在该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互联网传输路径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其内部网络如下:

 ■

 每日营业终了,资金部调节账务平衡后向会计核算部交账。会计核算部及时记账,换人复核,保证入账及时、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将资金核算纳入到公司整体财务核算当中。

 为降低风险,该公司将支票、预留银行财务章和预留银行名章交予不同人员分管,并禁止将财务章带出单位使用。

 (4)在外汇存款管理方面,由外汇业务部进行专业管理,通过制定系列的规章制度,保证外汇业务符合国家外汇管理有关制度,有效规避外汇资金方面的汇率风险和支付风险。

 (5)在对外融资方面,该公司“同业拆借”业务仅限于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拆入资金,没有拆出资金,该项业务不存在资金安全性风险,实际操作中程序执行较好。

 2.信贷业务

 (1)为规范授信业务,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该公司制定了《授信业务管理办法》,对授信的种类、期限、条件和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主要流程包括申请人申请授信;信贷员授信调查、材料初审;信贷部提出授信建议;审贷会出具书面授信审批决议,对审批通过的授信明确相关授信内容,上报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董事长(执行董事)审批;授信申请经审批后,将结果通知信贷部,由信贷部负责办理授信手续;授信发放后,对借款人运营情况进行追踪调查和检查,并形成书面贷后检查记录或报告,据此进行贷款五级分类和客户信用评级调整,上报有关部门审核。

 (2)建立了贷前、贷中、贷后完整的信贷管理制度,该公司分别制定了《自营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和《授信(贷款)业务担保管理办法》,规范相关信贷业务的操作程序,保障信贷资产的安全。

 (3)对贴现业务,该公司制定了《商业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和详细的业务操作规程,为业务执行提供了可依据的规范,并在实际工作中得到执行,显著降低了贴现业务风险。

 3.投资业务控制

 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该公司对持有的超出合理规模的资金进行对外投资。为确保规范实施有价证券投资业务,该公司制定了《有价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和《投资决策与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为保证证券投资科学、高效、有序和安全的进行,防范证券投资风险提供了制度的保证。

 (1)证券投资实行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的原则。

 (2)该公司设置二级投资审批权,对外投资人民币500万元以下由公司总经理审批;超过人民币500万元须报请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3)投资部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投资研究会议,由部门经理主持,部内全体人员参加,研究、交流投资信息,探讨、解决投资业务的有关问题,为公司投资决策的制定提供支持。

 (4)目前该公司投资项目的选择仅限于企业债券、可转债、基金、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增发等收益较好而风险相对较低的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之内。

 (5)为防止有价证券投资业务中可能存在的道德风险、市场风险和管理风险,公司规定了一系列的风险控制制度和措施。

 4.内部稽核控制

 该公司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设立对董事会负责的内部审计部门——稽核部,建立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对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和监督。

 稽核部设立专职经理一名,负责该公司内部稽核业务。稽核部针对该公司的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风险性、准确性、效益性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提出有价值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5.信息系统控制

 该公司核心结算系统搭建于2002年9月,主要为网上资金结算业务系统。

 该公司使用的应用软件是由北京九恒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制开发的资金结算管理系统,并由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具体业务由操作人员按公司内所设业务部门划分,各司其职。

 信息系统按业务模块分装在各业务部门,由公司总经理授予操作人员在所管辖的业务范围内的操作权限。系统用户使用国家保密局认证的硬件KEY进行登录系统操作业务,确保数据完整性、唯一性、保密性。

 (四)内部控制总体评价

 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并得到有效执行。在资金管理方面,该公司制定了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制度和流程,较好地控制了资金流转风险;在信贷业务方面,该公司建立了相应的信贷业务风险控制程序,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水平;在投资方面,该公司制定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较好地控制投资风险,实际执行情况有效。

 三、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一)经营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69,903万元,存放同业款项755,586万元;2016年1-12月份,实现利息收入38,708万元,实现营业利润20,403万元,实现税后净利润15,454万元,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稳健。

 (二)管理状况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加强内部管理。

 财务公司从未发生过挤提存款、到期债务不能支付、大额贷款逾期或担保垫款、被抢劫或诈骗、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也从未发生可能影响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也从未受到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对上市公司存放资金从未带来过任何安全隐患。

 (三)本公司存贷款情况

 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未超过财务公司吸收存款的30%。本公司2016年12月末在财务公司存款1,676万元,贷款13,000万元,存款余额之和远低于在财务公司的贷款额,存款风险较小。本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从未发生因财务公司头寸不足延迟付款等情况。本公司制订了《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粮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以保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资金安全,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存款风险。

 综上,2016年度,财务公司严格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04】第5号)规定经营,经营业绩良好,根据本公司对风险管理的了解和评价,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本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目前不存在风险问题。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

 股票简称:中粮生化 股票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7-026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了公司六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2016年12月末,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4,610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流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坏账准备

 1、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单项金额重大或符合重要性原则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并据此计提相应的坏账准备;对单项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汇同对单项金额非重大的应收款项,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划分为若干组合,再按这些应收款项组合在资产负债表日余额的一定比例计算确定减值损失并计提坏账准备。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增加坏账准备612万元。

 (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22万元

 单位:万元

 ■

 (2)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590万元

 单位:万元

 ■

 其中:本期将账龄在5年以上预付账款5,261,874.68元,重分类计入其他应收款,并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3)母公司补提应收子公司债权坏账准备3,083万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中粮生化母公司应收全资子公司砀山果业债权为11,563万元。将年末砀山果业资产评估价值总额扣除相关税费及对外部债务后,预计母公司可收回债权金额为702万元,将此债权按照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本报告期末应计提坏账准备10,861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计提坏账准备7,778万元,本期末需补提坏账准备3,083万元。本次补提坏账准备减少中粮生化母公司当期利润3,083万元,不对中粮生化合并利润产生影响。

 (二)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万元

 2016年末,经过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对个别存在减值迹象的产成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8万元。

 二、本次计提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砀山果业生产线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从以下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的迹象,据此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其实体已经损坏;

 (4)固定资产已经或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计划提前处置。

 2、砀山果业拟处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2016年度,受果汁市场长期、持续低迷影响,公司对砀山果业的股权在产权交易所预挂牌后,未取得意向性买家。公司计划将砀山果业资产进行清算处置。2016年末,公司聘请专业评估机构对公司资产清算价值进行评估,根据评估报告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726万元。

 (二)铁路货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1、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对在建工程按照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分析,对于长期停建或所建项目在性能上,或技术上已经落后,并且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以及其他足以证明已经发生减值迹象的在建工程项目,按照在建项目的可收回金额与历史成本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2、铁路专用线项目减值准备情况

 因政府规划调整,控股子公司蚌埠丰原铁路货运有限公司的丰原铁路专用线项目不再实施。该项目共计投入2,236万元,2015年末已对该项目计提减值准备992万元。经过评估分析,2016年末,需对该项目补提减值准备1,244万元。

 (三)母公司对铁路货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亏损)远远低于(或高于)预计金额,据此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异,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2、母公司对铁路货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情况

 2016年末,中粮生化母公司对下属子公司铁路货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存在减值迹象,应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953万元,截止2015年12月31日已计提减值准备414万元,本期末需补提减值准备539万元。计提该项减值准备减少中粮生化母公司当期利润539万元,不对中粮生化合并利润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610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计提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等事项减少中粮生化2016年度合并净利润4,610万元,减少2016年度中粮生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926万元。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的反映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流动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4,610万元。

 七、监事会意见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610万元,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计提上述流动资产减值准备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7-023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生化”或“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原油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事项尚须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充分发挥期货套期保值功能,有效规避市场风险、降低原油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主营产品燃料乙醇价格的影响,公司委托深圳中粮商贸服务有限公司为境外期货交易的代理方,开展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概述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中粮生化拟委托“深圳中粮商贸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中粮商贸”)为代理方开展境外期货交易。双方拟签订《境外期货套保服务协议》,深圳中粮商贸作为中粮生化委托方开展境外期货交易,交易品种为原油期货,考虑到燃料乙醇与原油的比价及税差,2017年度原油期货套期保值交易量与公司燃料乙醇销量按1:1的比例开展操作,原油期货空单的平仓时间尽量与发改委汽油调价日期严格保持一致,期货平仓数量大致对应调价周期内的燃料乙醇销量。

 三、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油价格波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波动风险:原油价格行情变动较大时,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造成交易损失。

 2、资金风险:套期保值交易按照公司相关制度中规定的权限下达操作指令,如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套期保值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的风险;

 4、交易对手违约风险:在套期保值周期内,可能会由于原油价格周期波动,场外交易对手出现违约而带来损失;

 5、技术风险:由于无法控制或不可预测的系统、网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6、政策风险:如果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带来的风险。

 7、汇率风险:目前原油衍生品市场仍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套期保值业务的损益影响公司以人民币计价的会计收入,但由于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是为了对冲公司以美元计价的原油销售价格波动风险,所以整体上没有新增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为了应对套期保值业务的上述风险,公司从如下途径进行风险控制: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期货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审批权限进行对应的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制定《套期保值管理制度》,作为套期保值内控管理制度,并据此结合公司实际与业务开展要求指导具体业务操作,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套期保值从业人员的专业素养。

 4、在业务操作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5、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以对冲公司燃料乙醇销售价格波动风险为目的,持续对套期保值的规模、期限进行优化组合,确保公司的利益。

 六、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衍生品交易所选择的交易所和交易品种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流动性较强,成交价格和结算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对金融衍生品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

 八、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交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及风险控制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加强内部控制,成立套保工作决策和管理机构,制定风险控制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的套期保值计划和外汇风险敞口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组织机构健全、完善,业务流程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情况;以上衍生品的业务有利于发挥公司竞争优势,公司开展衍生品业务方案是可行的,风险是可控的。

 所采取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4 月 21 日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7-027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集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7日14:00

 2、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9:30-11:30、13:00-15:00

 3、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7年5月16日15:00至2017年5月17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5月1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

 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生化综合楼五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向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的非独立董事与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监事选举采取累计投票制,股东大会选举监事时,有表决权的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人数相同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投向2名监事候选人。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2日9:00-11:30、13:00-17:00

 3、登记地点: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中粮生化董事会办公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的文件:

 (1) 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

 (2) 代表自然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

 (3) 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

 (4) 法定代表人以外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参会时携带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等原件,转交会务人员。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参加现场会议的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请见本通知附件1。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本通知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

 联系人:索铁

 联系电话:0552-4926909

 传真号码:0552-4926758

 电子信箱:zlahshstock@163.com

 2、会议费用:本次现场会议预计半天,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按时参加;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另行通知。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

 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

 注:1、议案1—议案9: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议案10和议案11两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具体说明如下:

 (1)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与监事的选举分别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数为其于股权登记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乘于应选举的非独立董事人数(6名)、独立董事人数(3名)或监事人数(2名);

 (2)在每一项表决票数额度范围内,股东可自主分配同意票数,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表决票数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数自主分配给两位或两位以上的候选人;

 3、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总数等于或者小于其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则投票有效,实际投出表决票总数与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间的差额部分视为放弃;如股东所投出的表决票总数超过其累积可使用表决票数的,股东对该事项的投票无效。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代理人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0”,投票简称为“中粮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0.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1.2 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 10.2 为选举独立董事,则10.2.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

 (2)填报选举票数

 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0.1,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0.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选举监事(如议案11,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