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许开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万祥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穆猛刚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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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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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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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69.45%,主要是闲置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本期大部分赎回,从而减少了期末余额。
2、应付账款较期初增加49.76%,主要原因是本期原料采购大幅增加,导致应付原料款增加。
3、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减少48.13%,原因是上年末计提年终奖已在本期支付完毕。
4、应付利息较期初增加62.42%,主要是债券及中票利息按期预提,尚未支付。
5、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97.22%,主要是短期融资券到期,本期偿还所致。
6、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加37.42%,主要原因是:一是本期电池材料产品销售规模增长;二是相比去年同期新增合并子公司SHU POWDERS LIMITED。
7、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30.88%,主要因为销售收入增长,销售成本同步增长。
8、税金及附加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390.88%,增长金额为1030.81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全面营改增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计入本科目核算,与去年同期相比属于增项调入;二是本期电池材料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导致应纳税额增长。
9、销售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8.96%,主要因为当期公司电池材料销售量大幅增加,相应费用增加所致。
10、管理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49.72%,主要原因是:一是本期研发费用大幅增长;二是相比去年同期新增合并子公司SHU POWDERS LIMITED。
11、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56.94%,主要因为本期生产经营规模大幅增长,导致所需银行借款及债券规模大幅增加,对应的利息支出大幅增加。
12、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增加112.93%,主要因为新增了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及河南沐桐环保产业有限公司的投资收益所致。
13、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48.24%,主要因为本期公司收到的政府补贴较去年同期减少。
14、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同期增加293.21%,主要因为本期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02万元。
15、所得税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43.54%,主要是本期利润增长导致应计提的所得税费用大幅增加。
16、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较去年同期增加82.87%,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司产品市场需求良好,当期现金回款良好;二是对应收账款的管控措施得力,清理回收了前期应收账款较多。
17、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31.82%,主要因为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
18、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41.81%,主要因为生产经营规模扩大采购资金增加。
19、支付的各项税费较去年同期增加132.28%,主要因为收入增长,相应的各项税费增加。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140.68%,主要原因是本期市场形势及现金流远好于去年同期。
21、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242.01%,主要因为本期在建项目的投入有所增加。
22、投资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96.63%,主要因为本期对外投资减少。
23、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8.76%,主要因为生产经营规模增长,银行贷款规模增加。
24、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79.94%,主要因为本期偿还短期融资券所致。
25、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81.34%,主要因为贷款及发债规模增加,相应的利息支出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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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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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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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7-055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21日,分别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6人。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开华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许开华先生、王敏女士回避表决,4名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7-056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4月24日,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的监事3名。出席会议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黎全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方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监事会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Ο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340 证券简称:格林美 公告编号:2017-057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层在对2016年业务进行梳理自查时发现,原公司全资孙公司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回收哥”)于2016年3月进行增资扩股,增资扩股后,回收哥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2016年5月,公司将控股公司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绿色文明”)60%股权转让给回收哥;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科亿”)原为公司的上下游合作企业,2016年8月,公司参股欧科亿,持有欧科亿25%的股份。至此,回收哥、绿色文明、欧科亿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回收哥、绿色文明、欧科亿的交易均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在征求专业机构的意见后,将公司下属子公司与相关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2017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许开华、王敏已回避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一)与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的交易
根据2016年8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签署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的公告》,且欧科亿于2016年8月29日完成工商变更,因此自2016年9月1日起,欧科亿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经营计划和业务需要,公司2016年全年向欧科亿采购钨原料418.89万元,并向其销售钴钨产品9,879.48万元,其中2016年9月后,关联交易额为47,000,144.12元。
(二)与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的交易
根据2016年4月1日和2016年5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和《关于转让部分下属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且回收哥和绿色文明于2016年3月31日和2016年6月1日分别完成工商变更。因此自2016年4月1日和2016年6月1日起,回收哥和绿色文明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根据经营计划和业务需要,公司2016年全年分别向回收哥和绿色文明采购电子废弃物31.84万元和11.74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及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株洲欧科亿数控精密刀具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株洲市炎陵县霞阳镇颜家村(县中小企业创业园)
注册资本:4,163.3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袁美和
经营范围:硬质合金及相关原料、工模具加工、销售(需专项审批的除外);机电产品、政策允许的有色金属、矿产品、化工原料的销售;刀具、工具制造、加工、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欧科亿25%股权。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欧科亿总资产45,415.66万元,负债总额为14,295.14万元,净资产31,120.51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3,193.13 万元。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欧科亿总资产51,786.58万元,负债总额为16,170.10万元,净资产35,616.48万元,2017年度第一季度净利润827.22万元。
(2)回收哥(武汉)互联网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金融港后台服务中心一期A3栋14层
注册资本:9390.3850万元
法定代表人:许铭
经营范围:互联网、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环保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技术研发、技术推广;广告发布;网络平台的运营管理;货物运输;家政、保洁服务;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废旧金属制品、废旧生活用品的回收与批发(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处理;报废机动车回收;金属材料、家用电器、电子产品、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体育用品、办公用品、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的销售。(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回收哥25%股权。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回收哥总资产7,034.18万元,负债总额为604.70万元,净资产6,429.49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1,174.49万元。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回收哥总资产6,809.83万元,负债总额为361.44万元,净资产6,448.39万元,2017年度第一季度净利润-71.15万元。
(3)武汉市绿色文明回收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武汉市江岸区汉黄路7号17栋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何仁华
经营范围:再生物资回收与批发(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普通货运(经营期限与有效许可证核定的期限一致)。(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项目,须经审批后或凭有效许可证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格林美(武汉)城市矿产循环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回收哥25%股权,回收哥持有绿色文明60%股权。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绿色文明总资产882.70万元,负债总额为174.22万元,净资产708.48万元,2016年度净利润-98.74万元。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17年3月31日,绿色文明总资产780.40万元,负债总额为49.16万元,净资产731.24万元,2017年度第一季度净利润-19.49万元。
2.关联关系
(1)公司的董事王敏女士担任欧科亿的董事,且欧科亿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因此,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2)公司的副总经理宋万祥和鲁习金先生担任回收哥的董事,且回收哥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因此,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绿色文明为回收哥的控股子公司,回收哥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构成《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 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形成坏账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欧科亿采购和销售产品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双方每月按实际金额结算。
公司向回收哥及绿色文明采购电子废弃物的定价原则是参考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公允价格;按每月实际采购数量进行结算,由购买双方每月按照实际金额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欧科亿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整合了钨钴与硬质合金器件制造全产业链供应商、客户群等渠道资源,提升公司钨钴资源回收利用全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与盈利能力。双方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欧科亿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额较小,占公司采购和销售货物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公司与回收哥及绿色文明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有效利用回收哥互联网回收优势,拓展电子废弃物资源回收渠道。双方交易的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因回收哥、绿色文明与本公司之间的交易额较小,占公司采购和销售货物的比例较小,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影响。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1)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2)2016年度关联交易属于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事项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参考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按规定履行了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对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表示同意。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Ο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