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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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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265 证券简称:ST景谷 公告编号:2017-026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之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5月11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2017年5月9日、5月10日和5月11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谷林业”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公告了《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重庆小康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康控股”)自2017年4月12日起要约收购景谷林业15,999,198股股票。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本次要约收购的目标公司为景谷林业,所涉及的要约收购的股份为景谷林业全体股东所持的部分流通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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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要约收购的目的

 为促进上市公司的稳定发展,维护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进一步增强对上市公司的控制权和影响力,并更多地承担股东对上市公司的经营责任,小康控股拟对景谷林业进行要约收购。

 本次要约收购前,小康控股持有本公司24.67%的股份;小康控股的一致行动人北京澜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的股份;二者合计持有本公司29.67%的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小康控股以要约方式收购本公司股份,向本公司除小康控股和北京澜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外的所有股东发出收购其所持有的部分股份的要约。小康控股拟要约收购15,999,198 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12.33%,要约收购价格为37.78 元/股。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小康控股将最多持有本公司37.00%的股份,与北京澜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将最多合计持有本公司42.00%的股份。本次要约收购不会致使本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三、要约收购期限

 本次要约收购有效期为2017 年4 月12 日至2017 年5 月11 日。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要约期届满前3 个交易日(即2017 年5 月9 日、5 月10 日和5 月11 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四、操作流程

 本次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706039

 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现金收购

 要约收购价格:37.78元/股

 要约收购有效期: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5月11日

 要约收购有效期限内,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依法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股东应当在要约收购有效期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方向:预受要约应申报卖出,撤销已预受的要约应申报买入。预受要约有效的股份数量以股东当日收市后实际持有的未被冻结、质押的股份余额为准。

 2、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当日可以撤销预受申报,股东在申报当日收市前未撤销预受申报的,其预受申报在当日收市后生效。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的当日申报卖出已预受股份的,卖出申报有效,但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计入有效预受申报。

 3、有效预受要约的股份将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予以临时保管。股份在临时保管期间,股东不得再行转让该部分股份。

 4、股东拟撤回预受要约的,可以在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申报撤回,已预受要约的股份将于撤回申报的次日解除临时保管,并可以进行转让。若申报撤回预受要约数量大于已预受股份(含当日预受)数量,则超出部分无效,剩余撤回申报有效。在要约期届满前3个交易日(即2017年5月9日、5月10日、5月11日)内,接受要约条件的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预受。

 5、收购要约有效期限内,收购人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原要约预受无效,股东拟接受变更后的要约的,应当重新申报预受要约。

 6、被收购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股东仍可办理有关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

 五、预受要约情况

 截至2017年4月21日,预售要约的账户总数为237户,股份总数为1,813,047股。

 六、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阅本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公告的《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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