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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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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本次发行在缴款环节发生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价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7年4月25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超过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含70%),但未达到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票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负责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的股份数量上限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30%,对应的股份数量上限为473.61万股,按照发行价格13.95元/股计算,对应的金额上限为6,606.86万元。

 2、当出现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根据《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17年4月24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路上步工业区10栋2楼主持了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现将中签结果公告如下:

 ■

 凡参与网上定价发行申购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持有的申购配号尾数与上述号码相同的,则为中签号码。中签号码共有31,574个,每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500股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发行人:太龙(福建)商业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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