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5032164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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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经过十五年的发展,已形成电子功能材料、新型复合材料、洁净室工程与产品三大核心产业,构筑起了电子功能材料、锂电池包装材料、净化工程、超净产品与清洗、精密模具等业务集群,资产规模超过65亿元。
1、电子功能材料
公司从2013年末开始在江苏常州投资建设电子功能材料产业基地,通过精密涂布技术生产应用于智能手机、平板、笔记本电脑、触控显示等消费类电子行业中使用的功能性薄膜材料。一期项目11条进口涂布线已于2015年末投产,主要生产高净化保护膜、防爆膜、双面胶带、光学胶带及散热石墨等系列功能性产品,该项目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超7亿元,产品已被五十多家厂商使用,品质可达到日、韩同类进口产品的标准。公司胶带类产品的主要竞争对手均为国外知名企业,产品研发难度大、生产工艺复杂、毛利水平高。
2、锂电池包装材料
公司于2016年7月收购了日本凸版印刷株式会社旗下的锂离子电池铝塑复合膜外包装材料生产、制造及销售业务。锂电池铝塑膜产品采用精密涂布技术生产,作为锂电池的主材之一,已被广泛应用在高电压去除PACK的方形内置式电芯及新能源动力电芯、储能电芯的生产中,如智能手机、相机、笔记本电脑、无人机、电动汽车等,其生产技术仍被少量日、韩企业所垄断,国内电池厂商主要依赖进口。公司通过此次海外并购进入该领域后,成为国内第一家具备高端锂电池铝塑膜产品生产能力的企业,2016年度该业务营收约0.7亿元。
3、净化工程及实验室系统工程
近年来,公司已先后完成了国内众多领域近百项专业性无尘洁净工程,洁净室净化工程级别最高已经达到国际领先的1级标准,在消费类电子、光电显示、食品和医药、新能源等各大行业积累了丰富的工程设计与施工经验,为客户提供专业的系统性工程建设服务,并帮助多家医药、食品行业客户通过国内新版GMP或欧盟CGMP等相关认证。2016年,公司该业务板块实现营收约3.4亿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广主要从事设计、开发、生产洁净实验室家具及配套设施工程等相关业务,是中国实验室系统工程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专业实验室交钥匙工程供应商。该公司是美国科学仪器设备实验室家具国际协会(SEFA)会员,是欧洲第二大实验室设备生产商(Wesemann)亚太地区独家经销商。
4、超净产品与清洗
公司从成立之初即从事超净产品生产、销售与超净清洗服务,包括洁净室人体装备(洁净服、鞋、帽等)和消耗品(无尘擦拭布/纸、包装材料、无尘手/指套、无尘口罩及无尘办公耗品等)两大系列多个品牌,以及分布全国的“洁净易”连锁超净清洗中心,为主要市场区域客户提供便捷的贴身服务,超净清洗洁净等级可达10级。近年来,由于超净产品与清洗业务的技术门槛较低,利润空间被大幅压缩,公司主动收缩了该领域的业务规模,2016年度超净产品实现营业收入仅2.87亿元,同比大幅下降约45%。
5、精密模具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天精密是专业制作医药、医疗、食品、日化行业包装注塑和吹塑模具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具有最高可达96腔的多腔模具、旋转立方模具等较高技术壁垒产品的研发生产能力。该公司2016年借助公司庞大的销售渠道、销售力量及客户基础,在市场开发方面取得了较大突破,全年实现营业收入0.77亿元,比2015年大幅提升超过220%。与此同时,江天精密积极实施转型升级战略,优化客户结构和产品结构、提升客户档次、提高市场知名度及延伸产品线等,取得明显成效,其市场份额中约50%来自医疗模具,30%来自食品包装模具,20%来自日化产品模具,行业布局合理且具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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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是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16年2月1日,受公司委托,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新纶科技2016年公司债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评级,经鹏元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的评级结果为AA+,主体评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2016年5月5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对公司2016新纶债信用状况进行了跟踪评级,经鹏元信用评级委员会最后审定,维持公司信用评级为AA+,主体评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上述评级报告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2016年9月27日,经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证券评级评审委员会审定,将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由AA+上调至AAA,评级展望维持为稳定,新纶科技2016年公司债券由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所以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决定将新纶科技2016年公司债券债项级别由AA+上调至AAA。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报告期内,国家加快推进经济结构优化调整与制造业转型升级,传统行业发展空间受到较大挤压,尽管经济增速整体有所下滑,但在高端电子消费品、液晶显示、新能源等领域仍保持了快速增长势头。面对市场环境变化带来的挑战,公司一方面继续苦练内功,做好已有各项业务的生产经营管理,积极开发有质量的新产品与优质客户,提升企业经营效率与盈利能力;另一方面,启动了锂电池用铝塑膜、液晶显示用光学膜、PBO等项目的投资建设,进一步充实完善功能材料业务板块,加快推动公司向以新材料研发、生产为本的行业综合服务商及国际领先的洁净室、超净实验室工程系统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型。
为确保转型升级战略的资金需求,公司2016年进行多次专项长期融资,包括3月份发行5年期公司债3亿元;7月份提取4年期铝塑膜项目境外并购贷款3亿元;9月份通过融资租赁获得5.5年期融资款6亿元;12月份完成股票非公开发行项目融资约18亿元。上述总计30亿元长期融资的顺利完成,从资本层面为公司转型升级提供了必要保障;与此同时,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融资将公司资产负债率降低到50%以内,提升了企业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但由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完成时间晚于年初预期,加上同时启动多个项目投资建设,资金需求巨大,公司全年财务费用近亿元,同比增长超50%,对年度业绩造成不利影响,且财务费用、新增固定资产折旧、海外并购费用等成本科目的增加均主要发生在2016年下半年,导致公司下半年盈利能力比上半年有所下降。
在公司传统业务领域,2016年是固本求变、效率提升的一年。
超净产品事业群开展客户细分,由分散的小客户积极向大客户服务转型,不仅主动放弃部分毛利较低、收款风险大的小客户,还针对华为等有战略价值的客户成立专项业务部,并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策略,对各个生产环节的成本进行精细化控制,降低生产成本,尽管全年业务收入同比大幅降低约45%,暂时承受了较大的转型压力,但平均毛利率提升近5%,未来随着该事业群大客户战略的深入实施,毛利提升带来的竞争优势将会更加明显。
净化工程事业群在2015年将业务模式由“粗放型”向重经济效益与客户质量转换的基础上,2016年继续深耕电子、医药等原有行业,并积极将客户范围向食品、化工等更多领域拓展,不仅完成业成光电、昆中药、北京均大、石家庄四药等代表性的项目,进一步充实、锻炼了新模式下的业务团队,还承接了陕煤集团、烟台万华等相关项目,实现化工领域的重大突破。该事业群2016年度累计营收约3.4亿元,同比上年度增加了近50%。
江天精密2016年一方面加大了技术改革与创新力度,开发了多腔模具及旋转立方模具等具有较高技术壁垒的新产品,在产品品质提升、生产效率提高等方面取得了可喜的成果;另一方面,借助公司已有的庞大销售渠道、销售力量及客户基础,在市场开发方面也取得较大突破,新增客户包括海天酱油、伊利股份等国内外知名食品企业,2016年度顺利实现经营业绩扭亏为盈,营收同比提升约225%。
在公司功能材料业务领域,2016年更是开拓创新、多点布局的一年。
公司常州电子功能材料产业基地占地面积共600亩,分三期建设,其中一期项目已于2015年底投产,主要生产光学胶带、高净化胶带及高净化保护膜。报告期内,保护膜、胶带类产品先后被三星、信利、富士康、TCL、OPPO等公司选用,同时,公司聘请日方合作伙伴驻厂对常州一期项目生产运营进行指导,不断提升工艺水平、良率标准等,力争建立世界一流的生产与质量管控体系。功能材料事业群一期项目2016年实现营收约7.8亿元,占公司总体营收的比例已超过50%,全年贡献税后利润超过5,000万元。
在此基础上,为拓展功能材料产品结构,提升产品技术等级,公司通过业务并购、技术交流等方式积极与日本知名新材料企业开展合作。公司报告期内一方面完成了对凸版印刷株式会社和东洋制罐株式会社旗下锂电池铝塑膜软包业务的并购,相关产品销售从四季度开始逐步增长,先后通过江西孚能等动力电池厂商的认证,单月出货量最高接近100万平方米,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常州的二期扩产项目已于2016年10月份动工建设;另一方面,公司与日本东山薄膜株式会社合作,启动了“液晶显示用光学膜涂布项目”的前期规划工作,2016年底增发募集资金到位后即正式进入建设阶段。
基于上述经营成果,公司2016年度顺利实现净利润扭亏为盈,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65,844.95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61.9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5014.69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147.04%。截止2016年末,公司总资产62.93亿元,净资产33.13亿元,资产负债率约47.34%。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658,449,526.72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1.94%;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146,900.37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加147.04%。主要原因为:
1、公司常州电子功能材料一期项目本报告期产能逐步释放,保护膜、胶带类产品先后被三星、富士康、TCL、信利、OPPO、合力泰等公司选用,功能材料事业群整体全年实现营收超过9亿元,成为公司业绩增长的主要来源;
2、公司并购的日本凸版锂电池软包铝塑膜业务已于2016年8月份并表,销售从四季度开始逐步增长,先后通过江西孚能等动力电池厂商认证,成为公司新的利润增长点;
3、净化工程事业群进一步深化公司原净化工程事业部、上海瀚广在业务拓展方面的协同效应,依托上海瀚广在日化、检验检疫、食品医疗等行业积累的良好口碑,有效嫁接净化工程业务的发展,全年营收增长超过50%;
4、江天精密积极将模具业务从原有的医药领域向日化、食品领域拓展,成功获得了海天酱油、伊利股份等有代表性的新客户订单,并加大技术改革与创新力度,开发了多腔模具及旋转立方模具等具有较高技术壁垒的新产品;
5、为集中资源推动业务转型升级战略加速实施,公司2016年对外处置了深圳市鹏鼎创盈金融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及安居房等非核心资产,盘活资金并贡献了较好利润。
2016年公司营业成本为124,958.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为64.77%,主要系公司营业规模增长所致。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对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10,225,786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10,225,786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2015年度相比本期新增合并单位9家,原因为:
1、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
公司2015年12月与日本东山签署了合作协议,经双方约定,日本东山将包括偏光片TAC功能膜、保护膜及触摸屏相关功能薄膜等20多种产品的技术许可给公司使用,公司引入其先进的涂布生产技术与品质、良率管理系统,投资建设生产许可产品的涂布工厂,日本东山为新工厂设计、建设、运营提供技术支持。为推进项目实施,2015年12月1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常州市武进区投资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新恒东薄膜材料(常州)有限公司,用于投资建设相关涂布工厂,该公司已于2016年1月12日完成工商注册并获得营业执照;在常州市武进区西太湖科技产业园征地约282亩并已获土地证;由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6年底,因此该项目实施进度低于原计划,目前正在厂房设计和设备选型阶段,预计在2018年下半年竣工投产。
2、在成都市设立合资公司成都新晨新材科技有限公司
2016年2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和新纶先材研究院在成都市设立合资公司成都新晨新材科技有限公司,公司以现金方式4,9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70%;新纶先材研究院以知识产权“PBO工艺技术包”作价2,100万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30%。该子公司已经于2016年2月25日完成工商注册,拟投资建设PBO纤维项目。该项目在成都市新津县投资建设,已于2016年6月22日正式开工,预计2017年底投产。公司自2016年2月将新晨新材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3、收购深圳鹏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51%股权,深圳鹏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厦门鹏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用自有资金收购深圳鹏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51万元收购该公司51%的股权。该公司为一家电子功能材料的模切加工企业,公司收购该公司主要是为了拓展上下游产业链,并利用该公司销售渠道推广公司生产的电子功能材料产品。该公司已于2016年3月15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获得变更后营业执照。2016年4月,该公司在厦门成立了全资子公司厦门鹏阔精密工业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主要从事电子功能材料模切加工,为TPK等厦门地区的大型电子企业提供配套服务。公司自2016年5月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2016年4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锂电池铝塑膜软包业务的议案》及《关于在常州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株式会社T&T Enertechno从事的锂离子电池铝塑复合膜外包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销售业务,交易总金额为95亿日元。本次会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公司以10,000万元现金方式出资,占注册资本的100%,用于锂离子电池铝塑复合膜外包装材料的生产、制造及销售业务。该公司已于2016年4月21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且取得营业执照。
5、收购日本T&T锂电池铝塑膜软包业务,业务剥离后成立新公司新纶材料日本株式会社
2016年6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收购锂电池铝塑膜软包业务的各项子协议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6月25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签署收购锂电池铝塑膜软包业务的各项子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1)。2016年7月11日,公司2016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了上述议案,2016年7月12日,公司与凸版印刷株式会社、东洋制罐株式会社及株式会社T&T Enertechno共同在深圳市华侨城洲际酒店举行了“锂电池铝塑膜软包项目”签约仪式,正式签署了公司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子协议。7月底,收购标的交接工作已基本完成,标的公司于2016年8月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6、收购深圳市金耀辉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
2016年12 月1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市金耀辉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900万元收购金耀辉100%股权。金耀辉公司是国内知名电子功能材料模切加工企业,收购完成后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自2016年12月将金耀辉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该公司已于2017年3月21日完成股权变更。
7、新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在美国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美国公司
为了公司更好地开拓美国市场,以及进行国际技术交流,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香港)有限公司,以注册资金1美元在美国投资设立新纶科技美国公司,占其注册资本100%,其经营活动主要从事各种胶带、光学膜、铝塑膜及相关产品的销售、技术。
8、设立全资子公司南昌洁净易超净科技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南昌洁净易超净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100%,主要从事超净清洗服务,该公司已于2016年8月29日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且取得营业执照。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侯毅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7-37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9:30在公司总部(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侯毅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了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宁钟先生、张天成先生、吉明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作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年报摘要已于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40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了意见。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24,622,344.55元,因母公司亏损,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1,390,876.87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768,532.32元;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146,900.38元。本着积极回报投资者原则,公司拟以不低于合并报表净利润10%为基数拟订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503,216,4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5,535,381.41元。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尚未分配利润171,233,150.9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送红股。
预计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不会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14年-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就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
九、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十、会议以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侯毅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2016年度经营情况,公司2017年度拟继续与关联方发生提供服务/销售货物等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815万元,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43号)。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鉴于本议案审议公司全体董事薪酬,7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后,董事会无法形成决议,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表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二、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关联董事傅博先生、傅加林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第八节中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的表格。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随着公司业务转型升级战略逐步实施,公司经营范围需进一步扩大。经审议,会议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的条款作出修改,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关于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规划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为下属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44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续期或新增及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45号),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全资子公司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江天精密近年来由单一输液包装模具向医疗、食品、日化包装领域用精密模具转型,为满足新业务领域生产需要,提高模具加工精度和扩大公司产能,公司以自有资金3,000万元对江天精密进行增资,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3,555.55万元,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保持不变。
十八、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7年5月16日下午14:30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7-46号)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7-38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3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总部(深圳市创意大厦)13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继樱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经过全体监事充分讨论,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通过全部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发表如下审核意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年度摘要已于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批准并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在日常支付中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各项募集资金的审批、支付,跟踪资金流向,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严格按照监管制度执行,没有损害股东和公司利益的情况发生。
五、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24,622,344.55元,因母公司亏损,无需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01,390,876.87元,可供母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768,532.32元;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50,146,900.38元。本着积极回报投资者原则,公司拟以不低于合并报表净利润10%为基数拟订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相关规定,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503,216,4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0.1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5,535,381.41元。本次利润分配完成后,尚未分配利润171,233,150.91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亦不送红股。
预计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不会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对现金分红比例的要求。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己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建立了与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提交会议的《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上述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七、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2016年度经营情况,公司2017年度拟继续与关联方发生提供服务/销售货物等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815万元,详见公司同时披露的《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43号)。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符合市场规则,没有发现关联人占用等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发布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40号)。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会议以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监事会认为: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制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积极的分红政策,能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 年)股东回报规划。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7-4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14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10年1月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本文币种单位为人民币),每股发行价23.0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37,000,000.00元,扣除相关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4,563,500.0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0年1月14日全部到位,已经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深鹏所验字[2010]020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注销。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1)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3号文核准,公司于2013年3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064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8.6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699,955,2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5,451,654.4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74,503,545.60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3年3月4日全部到位,已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国浩验字[2013]816A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962号文核准,公司于2016年12月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9,776,492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3.87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99,999,944.04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44,999,998.60元,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7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52,629,945.44元。该项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2月15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瑞华验字[2016]4841001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1)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641,681,636.4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7,090,804.11元,从苏州新纶转入结余的募集资金788,046.1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40,700,759.42元。
(2)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46,240,968.5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38,013.24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309,096,990.18元,其中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89,097,990.18元(含开户存入1,000.00元),定期存款220,000,000.00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重新修订了《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下同),经本公司2013年4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首发项目的募集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账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309,096,990.18元,包括募集资金账户存储1,089,096,990.18元,定期存款220,000,000.00元: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上述存储余额合计1,089,097,990.18元,包含了募集资金余额1,089,096,990.18元与开户存入的1,000.00元。
募集资金期末定期存款:
■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为规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2013年4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南山支行、招商银行深圳建安支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已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16年12月,公司与招行深圳宝安中心区支行、浦发银行深圳分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募集资金已设立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16年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一《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件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为公司的产能扩张和服务能力增强提供资金上的支撑,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的潜力,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1、2014年6月3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4年7月17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内容及投资进度的议案》,同意将“天津产业园项目”中的“防静电/洁净室消耗品”产品项目调整为“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2015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2015年4月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天津产业园项目并将部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实施天津产业园项目中“净化设备产品项目”及停止对“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的继续投入。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3、2015年6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2015年7月13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天津产业园项目中“新风净化器产品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民生证券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以上内容,详见附件三《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
(二)报告期内,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的情况。
(三)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者置换的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具体情况见本专项报告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附件:
一、《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附件一: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二: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三: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7-46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形成的决议,公司定于2017年5月16日(周二)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9日(周二)
(四)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日期与时间:2017年5月16日(周四)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7年5月15日-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http://wltp.cninfo.com.cn)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截至2017年5月9日(周二)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和行使表决权;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1至议案10已经分别在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上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上述第6项议案,侯毅先生作为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恒益大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联方需回避表决。
上述第8项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的特别决议事项。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各项议案作出决议时,就中小投资者表决进行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时间:2017年5月11日9:00—17: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在登记期间用信函或传真登记手续,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7年5月11日(周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4楼。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3025号创意大厦14楼董事会秘书处。
邮政编码: 518052
联系人:阮征
联系电话:(0755)26993098
联系传真:(0755)26993313
电子邮箱:ruanzh@szselen.com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41
2、投票简称:“新纶投票”
3、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下午15:00时,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下午15:00时。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致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
本人(本股东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同意栏中用“√”表示。
2、对于在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7-40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依据国家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将“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科目,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且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或修订,公司需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14年修订和新颁布的 《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增值税相关会计处理将按照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同时将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 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从“管理费用”科目重分类至“税 金及附加”科目,对2016年财务报表累计影响为: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 额10,225,786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10,225,786元。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无重大影响,对当期及前期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主要涉及损益科目间的调整和会计科目列示的变化,不影响当期损益,不涉及以前年度追溯调整,属于合理变更,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文件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3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7-42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度报告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计划于2017年5月10日(周三)下午15:00至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rs.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公司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侯毅先生、常务副董事长兼总裁傅博先生、独立董事吉明先生、财务总监马素清先生、董事会秘书高翔先生等将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7-43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参股公司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首道”)、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新源”)分别向公司提供超净清洗服务和物业管理,公司向其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品。关联公司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含常州英诺)(以下简称“英诺激光”)、深圳恒益大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益大通”)分别向公司采购防静电/洁净室产品/工程管理费/场地租赁服务。以上交易事项2017年合同预计金额合计为815万元。根据2016年度经营情况和业务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与相关关联方2017年度的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侯毅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以上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及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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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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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与关联关系
1、东莞首道超净技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劳锦泉
注册资本:260万美元
注册地:东莞市长安镇振安路安力科技园B8
主营业务:无尘室产品的清洗,包括防静电无尘服、防静电工作鞋、无尘抹布等产品。
东莞首道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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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保昇投资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东莞首道,双方各持股50%,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在该公司任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东莞首道生产经营正常,风险可控,公司与东莞首道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品及超净清洗服务,交易金额较小且不存在坏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17年与东莞首道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70万元,其中公司向东莞首道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品,金额不超过70万元,东莞首道为公司提供超净清洗服务,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2、英诺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Xiaojie Zhao
注册资本:10,670.9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科技园北区朗山二路8号清溢光电大楼305
主营业务:激光器、激光精密微加工设备(激光切割机、激光焊接机、激光雕刻机等)的研发;销售自主研发的产品;激光技术服务、咨询以及技术成果转让;软件产品开发(以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英诺激光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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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兼任英诺激光副董事长,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英诺激光经营状况良好,市场前景广阔。在与公司的交易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17年与英诺激光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万元,公司向英诺激光提供厂房租赁,金额不超过150万元;销售防静电/洁净室产品,金额不超过10万元;提供工程管理服务,金额不超过40万元。
(5)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房屋租赁协议有效期:2015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
3、深圳市通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曾胜强
注册资本:8,7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南油大道西西海岸大厦娱乐室
主营业务:物业管理
通新源物业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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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说明
通新源物业成立于2010年,设立目的是通过资源合作,向深圳市南山区政府获得建设用地,用以建设通新源物业股东单位所需的总部和研发中心大楼。该公司除作为建设主体和建成后的物业管理主体外,不对外开展其他业务,公司持有通新源物业30.09%的股份。通新源物业投资建设的深圳南山区创意大厦已于2015年竣工,其中13-16层免费提供给新纶科技使用,公司总部已于2015年9月搬入创意大厦办公。鉴于通新源物业负责创意大厦的物业管理,公司将向其支付物业管理费及水电费等日常费用。
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目前兼任通新源物业的董事,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中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通新源物业经营正常,风险可控,公司与通新源物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总部办公区物业管理相关事业,不存在履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17年与通新源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5万元,通新源物业为公司总部办公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4、深圳恒益大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人代表:侯毅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
主营业务:投资科技型企业;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咨询(不含限制项目);投资顾问(不含限制项目)
恒益大通主要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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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侯毅先生兼任恒益大通集团董事长,该关联关系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恒益大通经营正常,风险可控,公司与恒益大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租赁公司总部办公区部分物业,不存在履约风险。
(4)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情况
公司预计2017年与恒益大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万元,公司为恒益大通提供物业租赁服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与依据: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2、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及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合同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3、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各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自双方有权决策机构批准后生效。2017年1月1日到12月31日为关联交易的总有效期限。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东莞首道能为公司客户提供快捷优质的清洗服务,公司向其提供的防静电/洁净室产品是其生产所需的必需消耗品;英诺激光由于扩产需要,需在深圳租赁厂房,公司在光明产业园区的厂房尚有空余,有利于资产盘活,同时英诺激光在生产过程中也需要防静电/洁净室产品作为生产耗材;通新源物业是创意大厦建设方,由该公司负责新纶科技总部办公区的各项物业管理服务,在日常管理与沟通上具有一定的优势;恒益大通在深圳市需要办公场所,公司创意大厦的办公区尚有空余,租出后有利于资产盘活。
公司与东莞首道、英诺激光、通新源物业、恒益大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允,合作关系良好,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由于涉及金额与业务量均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及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均事先审核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相关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7年度拟与东莞首道、英诺激光、通新源物业、恒益大通发生的交易属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未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人在表决过程中进行了回避,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与东莞首道、英诺激光、通新源物业、恒益大通的交易。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符合市场规则,未发现关联人占用等侵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协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7-44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以逐项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企业经营管理及发展的需要,经公司研究决定,为下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如下:(币种均为人民币)
1、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纶”)拟向上海银行苏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等款项。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事项并签订相关合同文件。由于授信以及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麒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麒麟”)拟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等款项。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融资事项并签订相关合同文件。由于授信以及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和期限已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金麒麟其他股东蔡亮先生、刘晓宇女士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复材”)拟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武进高新区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等款项。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事项并签订相关合同文件。由于授信及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发生担保金额和期限以签署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披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2016年3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2016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新纶”)向江苏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2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8,2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至该合同以及其修订或补充所规定的授信额度使用期限届满之日,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该债权的费用等款项。截止2017年4月25日,该授信实际使用额度6,700万元。上述授信即将到期,现常州新纶拟向江苏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申请增加1,800万元额度至不超过10,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事项并签订相关合同文件。由于授信续期及新的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将以未来签署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披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2016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16年5月13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续期及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常州新纶向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间为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及违约金、实现债权的相关费用等。截止2017年4月25日,上述授信实际使用额度合计10,000万元。上述授信即将到期,常州新纶拟继续向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申请授信续期,并由公司为其提供金额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期限一年。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负责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事项并签订相关合同文件。由于授信续期及新的担保合同尚未签署,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将以未来签署的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披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苏州新纶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14日
注册资本:22,527.923457万元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唯新路115号
法定代表人:侯毅
经营范围:生产:二类: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销售:二类:6801基础外科手术器械,6820普通诊察器械,6841医用化验和基础设备器具;二、三类:6815注射穿刺器械,6821医用电子仪器设备(不含植入性心脏起搏器),6845体外循环及血液处理设备,6854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6865医用缝合材料及粘合剂、6864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研发、生产:呼吸防护用品(非医用)、高滤尘性及普通无尘防静电服、防静电无尘工作鞋、一次性成型PU鞋、保护足趾安全鞋、防静电塑料包装袋、防静电无尘手套、无尘抹布、净化口罩、鞋套、无尘打印纸;防静电洁净室相关产品的检测测试服务、技术咨询服务;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薄膜材料、铝板材料、散热材料、碳纤维材料的销售;净化工程设计及施工;有机高分子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销售和售后服务;自有厂房租赁;本公司自产产品出口及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辅材料的进口;防静电洁净服、帽、防静电无尘鞋、无尘擦拭布、手套的洗涤服务;并提供无尘清洗技术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苏州新纶总资产约62,678.19万元,负债总额39,066.21万元,净资产23,611.98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 21,978.52万元,利润总额-1,268.62万元,净利润-732.61万元。(经审计)
2、 金麒麟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金麒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8月29日
注册资本:1,3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塘家社区张屋路口新纶科技产业园3号厂房
法定代表人:张原
经营范围:净化工程设计及施工;五金交电、服装百货、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制冷设备的销售及上门安装;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空气净化技术设备及系统设计、开发、生产、销售;衣物清洗服务;硅材料加工及销售;防静电服装的生产加工与销售。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80%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金麒麟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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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金麒麟总资产7,310.81万元,负债总额3,192.74万元,净资产4,118.07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收6,630.54万元,利润总额108.46万元,净利润65.46万元。(经审计)
3、新复材
被担保人名称:新纶复合材料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4月21日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20号
法定代表人:傅博
经营范围:平板显示用、锂电池用薄膜制品,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高性能复合材料制品、光学薄膜、功能性薄膜、碳类材料制品的研发、制造;铝板的制造、销售;聚酯薄膜、铝塑复合薄膜、环烯烃聚合物基功能性薄膜、消影膜、锂电池用极耳和极耳胶片、锂电池隔膜、锂电池用软包装薄膜产品制造与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总资产19,694.93万元,负债总额9,200.50万元,净资产10,494.43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86.37万元,利润总额662.94万元,净利润494.43万元。(经审计)
4、常州新纶
被担保人名称:新纶科技(常州)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0日
注册地址:常州西太湖科技产业园长扬路20号
法定代表人:侯毅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经营范围:铝板的制造、销售;新型材料及其衍生产品的研发,聚酯薄膜材料销售;光学胶带、高净化胶带、高净化保护膜、散热膜的制造;先进高分子材料、高性能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功能性薄膜、改性塑料、碳类材料及其它材料制品的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常州新纶总资产约130,676.50万元,负债总额105,392.38万元,净资产25,284.12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71,086.40万元,利润总额6,801.46万元,净利润5,794.32万元。(经审计)
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2017年4月对常州新纶增资2.2亿元,相关工商登记及验资程序已于2017年4月17日完成,截止完成日,常州新纶总资产为133,447万元,净资产48,472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担保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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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相关下属子公司与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议案中相关下属企业均为公司核心业务子公司,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推进,提升融资能力与资金流转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以上担保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及资金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与此同时,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可直接分享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为下属子公司提供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3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其资金流动性,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相违背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上述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额
1、公司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为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江天精密与春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融入不超过400万元。根据出资方授信贷款的相关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为该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201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向浦发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7,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授信实际使用额度合计为6,800万元。
3、公司201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纶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纶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武进高新区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9,8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9,8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授信实际使用额度合计为9,800万元。
4、公司2017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2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公司为新纶材料日本贷款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1年。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授信实际使用额度合计为0万元。
5、公司2017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广拟向兴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授信实际使用额度合计为1,000万元。
6、公司2017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续期及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江天精密向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银行授信续期,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江天精密其他股东翁铁建、任丽英为该授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该授信实际使用额度2,500万元。
7、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拟向上海银行苏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8、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麒麟拟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金麒麟其他股东蔡亮先生、刘晓宇女士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复材拟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武进高新区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10、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纶拟向江苏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申请原有8,200万元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续期及增加1,800万元至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该授信实际使用额度6,700万元。
11、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纶拟向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续期,并由公司继续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该授信实际使用额度1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累计已审批生效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22亿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1.79%;实际已发生担保总额3.72亿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23%。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341 股票简称:新纶科技 公告编号:2017-45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
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金耀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耀辉”)拟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及实现债权相关费用等款项。由于授信及担保合同均尚未签署,实际发生金额和期限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公司将在后续定期报告中披露。
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金耀辉资产负债率已超过70%,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裁在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年内与金融机构确定具体条款并签订相关担保合同文件。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金耀辉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3月21日
注册资本:400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大勘工业二路11号D栋601-1
法定代表人:黄莹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五金、塑胶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电子配件的技术开发、销售;国内贸易;经营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电子配件的生产。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其100%股权,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金耀辉总资产3,946.17万元,负债总额2,895.34万元,净资产1,050.83万元,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41.33万元,利润总额82.89万元,净利润40.16万元。(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担保事项如下:
■
以上担保计划是公司、相关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初步协商后制订的预案,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条件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金耀辉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是功能材料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为其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生产经营工作的有序推进,提升融资能力与资金流转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本议案担保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公司对其具有绝对的控制权,财务及资金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与此同时,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可直接分享下属子公司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金耀辉提供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所需、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2,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金耀辉业务发展需要,提高其资金流动性,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不存在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相违背的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为金耀辉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额度
1、公司2015年12月14日召开的总裁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苏州新纶超净技术有限公司为江天精密制造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的议案》,同意江天精密与春兴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合作,采取融资租赁方式融入不超过400万元。根据出资方授信贷款的相关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为该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201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向浦发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总额为不超过7,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授信实际使用额度合计为6,800万元。
3、公司201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2016年6月29日召开的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纶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纶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武进高新区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9,8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9,8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授信实际使用额度合计为9,800万元。
4、公司2017年1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2月6日召开的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内保外贷并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办理内保外贷业务,担保总额不超过20,000万元,公司为新纶材料日本贷款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有效期1年。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授信实际使用额度合计为0万元。
5、公司2017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瀚广拟向兴业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授信实际使用额度合计为1,000万元。
6、公司2017年3月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17年3月24日召开的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续期及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孙公司江天精密向中国银行苏州工业园区支行申请银行授信续期,额度不超过3,000万元,期限一年,公司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江天精密其他股东翁铁建、任丽英为该授信提供了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该授信实际使用额度2,500万元。
7、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新纶拟向上海银行苏州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4,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8、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麒麟拟向宁波银行深圳分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金麒麟其他股东蔡亮先生、刘晓宇女士为该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9、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新复材拟向江南农村商业银行武进高新区支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6,000万元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6,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10、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纶拟向江苏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申请原有8,200万元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续期及增加1,800万元至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并由公司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该授信实际使用额度6,700万元。
11、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新纶拟向中国银行常州武进支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一年期综合授信额度续期,并由公司继续提供总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截止本公告日,该授信实际使用额度10,000万元。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累计已审批生效的担保额度为不超过7.22亿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1.79%;实际已发生担保总额3.72亿元,占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1.23%。如本次拟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金耀辉相关担保获批,公司及子公司与子公司、孙公司之间累计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将为不超过7.42亿元,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2.39%。
公司及子公司均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