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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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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裕同科技的总资产为747,249.03万元,股东权益合计为427,159.32万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554,236.26万元,净利润为87,481.60万元(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成都华研的总资产为3,123.90万元,净资产为767.64万元,2016年实现营业收入39.28万元,净利润为-1,131.86万元(以上数据均为合并数,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成都华研的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占裕同科技2016年度相关财务数据的比例均不足1%。

 二、关联方信息

 君爵投资系标的股权的受让方。

 1、基本情况

 ■

 2、股权结构

 君爵投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王华君、吴兰兰夫妇为君爵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3、历史股权变动情况

 (1)2014年12月设立

 2014年12月24日君爵投资设立,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2)2016年4月5月增资

 2016年4月5日,君爵投资股东吴兰兰增加注册资本7,000万元,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4、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君爵投资股东王华君、吴兰兰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5、主要财务数据

 2016年度,君爵投资的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3.47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净资产为6,981.41万元;2017年1月-3月,君爵投资的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23万元,截止2017年3月31日,君爵投资的净资产为7,982.40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情况

 1、成都市华研精工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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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股权结构

 成都华研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王华君、吴兰兰夫妇为成都华研的实际控制人。

 3、主要历史股权变动

 自2015年8月设立以来,成都华研未发生股权变更。

 4、对外投资情况

 成都华研持有东莞市华研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东莞华研”)100%股权。东莞华研的基本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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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2016年11月设立以来,东莞华研未发生股权变更。

 5、最近一年一期的合并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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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度数据、2017年3月31日/2017年度1-3月数据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分所(以下称“天健会计师”)审计,并出具了天健深审(2017)67号《审计报告》、天健深审(2017)261号《审计报告》。

 截至本议案审议日,成都华研不存在包括担保、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在内的或有事项。??

 6、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国众联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以下称“国众联评估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7)第3-0051号《资产评估报告》(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截至2017年3月31日,公司持有成都华研100%股权的账面价值545.11万元,评估价值58.23万元,评估减值486.88万元,减值率89.32%。

 成都华研净资产账面值与评估值存在较大差距的原因系成都华研子公司东莞华研亏损金额较大导致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减值;成都华研母公司经审计的长期股权投资为1000万元,评估值为589.96万元,长期股权投资减值410.04万元。

 7、是否涉及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成都华研的自身债权、债务在股权转让后仍由其自身承担。

 8、存在的欠款情况

 (1)基本情况

 截止2017年3月31日,成都华研及其全资子公司东莞华研与上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成都市裕同印刷有限公司(以下称“成都裕同”)、重庆裕同印刷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称“重庆裕同”)之间的欠款情况如下:

 ■

 (2)解决措施

 公司、重庆裕同、成都裕同与成都华研、东莞华研及君爵投资签订了《还款协议》,明确了债务金额、还款期限、担保措施等事宜,详见本公告“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二)还款协议”。

 (3)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成都华研及其子公司借款和应付账款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1%左右,且承诺及时偿还所欠资金,对公司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8、其他说明

 (1)本次股权出售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成都华研股权,成都华研不再纳入公司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

 (2)截至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公司不存在为成都华研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委托成都华研及其子公司理财的情况。

 (3)权属情况:成都华研及其子公司不存在抵押、质押或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国众联评估公司出具的国众联评报字(2017)第3-0051号《资产评估报告》,在评估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本次交易标的成都华研净资产账面值为545.11万元,评估值为58.23万元,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

 为了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的利益,考虑到公司对成都华研已实际出资2000万元,并根据资金到位时间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资金财务成本,经双方协商确定后转让价格为21,128,125元。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股权转让协议?

 公司与君爵投资签订《成都市华研精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君爵投资转让持有的成都华研100%股权(以下称“目标股权”)。

 1、交易价格

 交易总价为21,128,125元。

 2、支付方式

 目标股权转让价款的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分两期支付:

 (1)在协议生效后20个工作日内,君爵投资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11,128,125元;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5个工作日内,君爵投资支付剩余部分的股权转让价款10,000,000元。

 3、股权交割安排

 目标股权的交割应在协议生效且君爵投资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届时,以下事项应办理完毕:

 (1)成都华研股东名册已经载明君爵投资持有目标股权;及

 (2)就目标股权转让,成都华研已完成其公司章程修改相关工商备案手续。

 君爵投资自目标股权交割日起,依法享有目标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4、过渡期安排

 自评估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至交割完成日为过渡期。

 过渡期内,若成都华研产生亏损,则亏损部分由成都华研承担,不调整交易价格;若成都华研产生盈利,则盈利部分归裕同科技所有,君爵投资于盈利金额确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裕同科技支付盈利部分资金。上述期间损益以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由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意见为准。

 5、人员安置

 (1)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职工的用人单位变更,原由成都华研及其子公司聘任的员工在交割完成日后仍然由成都华研及其子公司继续聘用,其劳动合同等继续履行,并不因本次股权转让而导致额外的人员安排问题。

 (2)成都华研及其子公司所有员工于交割完成日的工资、社保费用、福利费用由成都华研及其子公司各自承担。君爵投资同意在标的股权过户至其名下后,将通过行使股东权利等一切有效的措施,敦促成都华研及其子公司依法履行与其员工的劳动合同,维持成都华研及其子公司的人员稳定。

 6、协议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自公司与君爵投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印章之日起成立,自裕同科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相关事宜之日生效。

 (二)还款协议

 就成都华研及其子公司对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负债,公司、重庆裕同、成都裕同与成都华研、东莞华研及君爵投资签订《还款协议》,以明确债务金额、还款期限及担保措施等事宜。详情如下:

 1、 债务情况

 截止2017年3月31日,成都华研及其子公司东莞华研与公司及子公司成都裕同、重庆裕同的欠款情况如下:

 ■

 2、 还款金额

 重庆裕同、成都裕同对成都华研的欠款合计146,719.49元与成都华研对裕同科技的欠款相互抵销,成都华研、东莞华研对裕同科技的欠款本金余额合计为61,918,005.56元。根据成都华研、东莞华研欠款的实际期限(截至2017年3月31日),参考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确定上述欠款利息为931,930.20元;因此,成都华研、东莞华研应当向裕同科技支付的债务总额为62,849,935.76元(以下称“债务本金”)。

 3、 还款安排

 (1)成都华研、东莞华研承诺于2017年12月20日前以现金方式偿还债务本金。

 (2)就债务本金于2017年4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成都华研、东莞华研承诺在偿还债本金时一并支付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4.75%及实际发生的期限、金额计算。

 (3)在基准日2017年3月31日后至成都华研的股权交割完成前,若成都华研、东莞华研与裕同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新的欠款,按照本协议确定的处理方式进行偿还。

 4、 担保安排

 若成都华研、东莞华研未按时还款,君爵投资承诺5个工作日内以向成都华研、东莞华研增资或借款的方式代为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代为还款责任。在本协议项下,君爵投资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本协议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所有其它应付费用,保证期间为还款合同确定的到期之次日起两年。

 5、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

 (2)如果债务人未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偿还欠款或者君爵投资未按本协议约定履行代还欠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债权人可对债务人就未偿还部分的欠款在原利息的基础上,额外按同期贷款利率收取违约金,直至债务人偿还完毕所有欠款。

 6、 协议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自公司、重庆裕同、成都裕同、成都华研、东莞华研及君爵投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印章之日起成立,自公司与君爵投资签订《成都市华研精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属于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

 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主业升级及拓展的战略发展需要。

 七、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此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目的

 本次交易目的是为了集中资源聚焦纸质印刷包装业务,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实力。

 (1)金属注射成形业务发展目前具有很大不确定性

 自成都华研成立以来,金属注射成形业务由于产品、技术和市场等多种原因,尚无正式产品生产和销售,金属注射成形业务发展目前具有很大不确定性。

 (2)金属注射成形业务与公司主营业务并不一致

 裕同科技的主营业务为“纸质印刷包装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金属注射成形业务并不属于裕同科技的主营业务,亦不直接相关。两个业务属于完全不同两个产业,也不存在明显的协同效益。

 本次交易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交易,对公司的利润不构成影响,交易完成后,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增强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

 八、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君爵投资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1月1日至今,公司与君爵投资未发生过关联交易。

 九、独立董事、监事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材料,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问询,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剥离金属注射成形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此次剥离金属注射成形业务暨关联交易,是为了集中资源聚焦纸质印刷包装业务,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会议的表决和决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剥离金属注射成形业务暨关联交易,是为了集中资源聚焦纸质印刷包装业务,进一步提高公司综合实力,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备查文件

 1.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剥离金属注射成形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5、附条件生效的《成都市华研精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6、附条件生效的《还款协议》

 7、成都市华研精工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8、成都市华研精工有限公司《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公司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于 2017 年5月4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 2016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华君先生、财务总监祝勇利先生、董事会秘书张恩芳先生、独立董事胡旻先生、保荐代表人张锦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6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6人,分别为: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波女士、刘泽辉先生、周俊祥先生、旻先生,独立董事黄纲先生因出差未能参加本次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周俊祥先生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华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6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年度报告摘要》。

 4、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816.68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9,538.49万元,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18,0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4,981.67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26,373.50万元。

 母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净利润分别为:46,659.71万元、50,164.48万元、49,816.68万元,该三年累计146,640.87万元。

 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5元(含税),总计派息200,005,000元。

 本年度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波女士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预计2017年度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11、审议《关于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740,650万元、美元14,500万元、港币80,000万元;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合计折合人民币175,632.74万元。

 对全资子公司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12、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同意公司2017年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为美元20,000万元、欧元3,000万元、港币5,00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7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13、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续聘期一年。

 14、审议《关于剥离公司金属注射成形资产及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刘波女士回避表决,其他全体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剥离公司金属注射成形资产及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5、审议《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16、审议《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进行修订,形成上市后适用的《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具体修订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1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1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1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制度》。

 2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

 2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2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对外担保决策制度》。

 2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8、审议《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9、审议《关于制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办法》。

 30、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制度》。

 3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内部信息保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内部信息保密制度》。

 32、审议《关于制定<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33、审议《关于制定<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34、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35、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36、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投资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37、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38、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2017年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7-017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星期五)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上午10:30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分别为:邓琴女士、唐自伟先生、彭静女士。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邓琴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讨论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对2016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6年度报告摘要》。

 3、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公司的法人治理、经营管理、财务管理、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并且活动各个环节均得到了合理控制,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风险。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816.68万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99,538.49万元,扣除本年度支付普通股股利18,000万元、提取盈余公积4,981.67万元,年末可供分配利润126,373.50万元。

 母公司2014年、2015年、2016年的净利润分别为:46,659.71万元、50,164.48万元、49,816.68万元,该三年累计146,640.87万元。

 公司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5元(含税),总计派息200,005,000元。

 本年度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公司预计2017年度向关联方租赁房屋的关联交易总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其子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9、审议《关于剥离公司金属注射成形资产及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剥离公司金属注射成形资产及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监事对2017年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无法保证或异议的情形。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7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2017年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17-02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董事会拟定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公司 2016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5-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下午3:00—5月16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三届监事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10属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届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2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水田社区石环路1号,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恩芳、蒋涛

 电话:0755-33873999-88265

 传真:0755-29949816

 电子邮箱:investor@szyuto.com

 邮编:518108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授权委托书(附件2)

 特此公告。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831”;投票简称为:“裕同科技”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7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 “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应当由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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