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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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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实施2016年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6,21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5元(含税),共计分配44,173,500元,结余2,315,403,115.97元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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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一家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及一系列高等级专业资质的大型建筑企业,经过多年耕耘,形成了以房屋建筑施工为主,设计、装饰、钢结构、幕墙等多个产业联动发展的业务模式,随着国家对PPP模式的推广,公司在稳步发展建筑施工业务的同时,大力推进PPP业务,努力打造中国领先的PPP项目全生命周期投资运营服务商,推动公司由从传统的建筑施工企业逐步向“建筑+投融资”业务模式转型升级。

 (一)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1、建筑施工业务建筑施工业务是公司主要传统业务,公司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机电安装工程总承包一级资质;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园林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对外承包工程资质。公司控股子(孙)公司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钢结构、网架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以及建筑和装潢设计、工程咨询、建筑工程监理、房屋质量检测、抗震鉴定甲级资质,建筑幕墙施工壹级资质,建筑幕墙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公司丰富的资质及优良的资信为公司承接工业、民用、市政、交通、水利及大体量、高标准、精装饰等各类复杂的建筑施工项目提供坚实的基础。公司始终坚持以质量为本,秉持“管理上一流、质量出精品、服务创信誉”的精神,创造了良好的市场品牌效应。公司建筑施工业务主要分布于长三角地区、珠三角地区、环渤海湾经济区、长江经济带及全国其他大城市。

 2、PPP业务

 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推广运用PPP模式,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十三五规划中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方面。国务院、财政部、发改委等部委先后密集出台各项指导文件,其中国发[2014]43号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明确提出“剥离地方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融资职能,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2016年7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要确立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平等对待各类投资主体,放宽放活社会投资,完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自2014年以来,仅中央及各部委层面就颁布了百余项政策,PPP逐渐成为地方政府实施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项目的一种重要模式。通过推广使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等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事业投资和运营。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推动业务转型升级,进军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公司于2014年12月投资设立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于2015年收购杭州城投建设有限公司,大力开拓PPP业务市场。经过公司战略布局,整合市场资源,建立了PPP业务的专业团队,积累了丰富的基建及市政项目投融资、建设管理、项目运营等经验。

 (二)行业情况说明

 1.建筑施工业务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建筑业长期保持了较高的增长速度,建筑业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近年来建筑业总产值增速有所放缓,2014年,全年建筑业总产值176,713亿元,同比增长10.20%,全国建筑业房屋施工面积125亿平方米,同比增长10.40%。2015年,建筑业总产值达到180,757.47亿元,增速为2.3%,全国建筑业企业房屋施工面积124亿平方米,比上年降低0.58%,总产值增速持续下降。2016年建筑业总产值193,566.78亿元,同比增长7.09%,全国建筑业企业房屋施工面积126亿平方米,增长1.61%。

 2005年至2016年建筑业总产值及增长率变化(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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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Wind 资讯

 2015年全国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总额338,001.42亿元,比上年增长4.49%。2016年随着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去一降一补”措施效应的显现,建筑行业签订合同额增速有所回升,全国建筑业企业签订合同总额374,272.24亿元,同比增长10.73%。

 建筑业签订合同额增长情况(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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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Wind资讯

 随着国家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未来国内投资增速可能放缓,但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型产业,总体规模庞大,同时随着国家在城镇化、基础设施投资等方面不断深化,行业更有可能进行内部结构升级和产能优化集中,部分产业政策或者区域政策的出台、落实,可能形成特定子行业的发展机遇。在此背景下,建筑企业要抓住行业内部结构升级和有利的外部利好政策机会,加快业务转型升级。

 2.PPP业务在中央和地方各项利好政策的推动和企业的主动选择下,PPP业务呈现市场体量大增长快的特征。根据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各省政府采购网的信息,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末,全国入库项目共计11,260 个,投资额13.5万亿元。截至2017年1月,全国已经公布中标社会资本的项目金额达到3.18万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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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随着PPP市场化推广,加之传统建筑工程业务受宏观经济影响,大量建筑企业和社会资本纷纷进入PPP领域,市场竞争日益激烈,PPP项目回报率开始下降。尽管如此,相对于传统的建筑施工行业,PPP业务的盈利能力优势依然明显。随着政府大力推进和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地,今后PPP业务依然会以较快的速度增长。

 在当前经济增长放缓,政府财政资金相对有限,地方政府债务融资逐步规范的情况下,PPP模式既可以撬动社会资本,又可以利用社会资本来管理运营。从地方政府角度,可以优化目前基建投资主要依赖财政收入和负债融资的现状,拓展基建资金来源渠道,并逐步从基建项目的投资方转变为监管者,明确权责提高行政效率。从社会资本方角度,更加市场化的竞争和经营机制放宽了公共设施领域的投资壁垒,释放了更大的市场空间;同时,现行的PPP招标模式通常要求中标方自身具备建筑施工能力,有利于传统建筑类企业拓展新的盈利模式,实现工程施工与资本运营的协同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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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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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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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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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度,公司完成营业收入1,458,848.34万元,同比下降8.99%;实现净利润35,012.57万元,同比增长76.5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842.37万元,同比增长69.96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滑,主要受传统建筑施工业务下滑影响,净利润同比增长主要原因为 PPP业务利润的贡献及奉化阳光海湾项目的结算对公司整体盈利带来较大幅度提升。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财政部于2016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2017年2月发布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如下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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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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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赖振元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7-038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已于2017年4月11日以电话和短信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17年4月21日上午10:00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董事7人,7名董事出席会议。公司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赖振元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经董事全票同意审议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显示:实现营业总收入14,588,483,384.55元,营业利润499,989,005.21元,利润总额505,140,618.6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8,423,689.03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0,588,663.57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2,058,866.36元后,结余288,529,797.2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098,826,971.73元,扣除当年对上年分配的25,242,000元以及因报告期转让子公司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10%股权调减的未分配利润2,538,152.97元,2016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59,576,615.97元。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转型升级需要,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实施2016年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6,21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5元(含税),共计分配44,173,500元,结余2,315,403,115.97元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中关于分红事项的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内容,充分考虑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等因素,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也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会议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董事会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为公司财务审计单位,担任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审计费用金额为170万元。同时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为2017年度内控审计单位,聘期一年,审计费用金额为50万元。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

 九、在关联董事赖振元先生、赖朝辉先生和赖文浩先生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办理2017年度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8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应收账款保理、票据收益权转让、商业票据贴现、银行各类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业务。公司最终办理的授信额度以银行批准的额度为准,公司授权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银行授信手续,并授权签署相关的银行借款与资产抵押合同或文件等手续。

 十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银行融资总额的议案》;

 董事会授权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银行融资最高时点余额数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累计银行融资总额不超过160亿元人民币。若银行融资额度在上述两总额范围以内,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具体事宜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审批,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审批事宜。

 十二、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投资政府和社会合作(PPP)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PPP投资合同签约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600亿元,且公司直接或间接在PPP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中认缴的出资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授权有效期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1、投资实施方式

 (1)与政府指定机构及/或其他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

 (2)受让特许经营项目的项目公司股权;

 (3)投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以及认购基金份额;

 (4)以TOT(转让—经营—转让)模式或政府批准的其他方式投资存量PPP项目资产;

 (5)为完善PPP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推进PPP项目实施,新设/增资控股子、孙公司。

 2、投资收益率

 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高于银行同期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200BP。

 3、项目实施

 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本议案所涉及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移交等各项具体工作拟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事宜的安排意见》;

 (具体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次董事会第一、三、四、五、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五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7-039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已于2017年4月11日以电话和传真的方式进行了会议召开通知,2017年4月21日上午11:00 在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八楼会议室召开,公司现有监事3人,全部出席会议,监事陆健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监事审议,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1、公司2016年度合并利润表显示:实现营业总收入14,588,483,384.55元,营业利润499,989,005.21元,利润总额505,140,618.6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48,423,689.03元。

 2、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2016年度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2016年度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审议通过了《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7-040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上海龙元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龙元”)

 2、浙江大地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地钢构”)

 3、杭州青山湖森林硅谷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青山湖”)

 4、龙元明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明城”)

 5、龙元营造(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营造”)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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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述担保的反担保情况:为公司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不存在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截至2017年4月21日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942.88万元;控股子(孙)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1,052.38万元;控股子(孙)公司不存在对集团外公司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被担保方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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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方2016年主要财务数据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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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为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财务部根据公司对上海龙元、大地钢构、杭州青山湖、龙元明城、龙元营造的2017年业务发展规划,结合上述子(孙)公司的银行借款筹资规划,科学合理地估算了一个周期注公司需要为上述控股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情况,约23.6亿元人民币。

 注:一个周期是指:审议担保的议案经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

 (四)具体业务手续办理授权

 授权公司董事长赖振元先生全权负责上述担保事项的一切具体事宜,包括与银行接洽、办理有关手续,代表公司在有关担保合同及相关文件上签字等。

 (五)本次担保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效力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总额度以及具体为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方案,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期间发生的所有担保事项的额度均受本次议案所述最高额度的限制。如超过本次议案所述额度,应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7年4月21日 ,公司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0元(不包括对控股子(孙)公司的担保),为控股子(孙)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2,942.88万元;控股子(孙)公司对母公司的担保余额为41,052.38万元;控股子(孙)公司不存在对集团外公司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形。

 三、被担保人不是上市公司的直接或间接持有人或其持有人的关联方、控股子公司和附属企业;不是个人。

 四、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本公告所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特别决议形式审议,获得全票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在一个周期范围内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上海龙元、大地钢构、杭州青山湖、龙元明城、龙元营造提供担保最高总额度为23.6亿元人民币。只要正在执行的担保总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并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所列明细范围内,可不再需要逐项提请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7-041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类型、决策程序及其发放依据

 1、向关联自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赖振元及其配偶郑桂香、儿子赖朝辉、女儿赖赛君、女儿赖晔鋆、女婿史盛华、赖财富发放薪酬;

 其中赖振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职务、赖朝辉先生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总裁职务,因此上述两位工资薪酬经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决定后,由董事会在关联人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审议决定。赖振元先生配偶郑桂香,担任公司材料部总经理,女儿赖晔鋆担任公司行政负责人,女儿赖赛君担任公司项目部财务,女婿史盛华、赖财富担任公司项目经理,上述关联人员薪酬根据公司人事及有关薪酬考核制度发放。

 2、 向担任公司项目经理的实际控制人赖振元之女婿史盛华和赖财富、董事赖文浩发放考核奖金。

 史盛华、赖财富、赖文浩担任公司项目经理,除每月从公司项目部领取固定薪酬外,根据对其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部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考核结果,从公司领取工程考核奖金,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直接以现金支付或通过银行向上述关联自然人个人账户转账且非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薪酬奖金。对于无法严格区分用途的资金以报告日止未提供有效的用于公司生产经营证明的,应视该款项为关联自然人领取的薪酬奖金。考核奖金依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工程项目考核管理办法》及其他公司有关工程考核奖的规章制度执行并发放。

 3、向实际控制人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该办公场所建筑面积354.9平方米,预计租赁费用为人民币25万元/年。该项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一般的市场化原则。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在2017年度发生金额及依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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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度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三、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自然人从上市公司领取工资薪酬及考核奖金,程序合法合规,薪金及领取薪金的有关规章制度公平、合理,无异常情况。

 公司向实际控制人赖振元之女儿赖晔鋆租赁浙江分公司办公场所。该项关联交易程序合法,定价遵循了一般的市场化原则,公允合理,且绝对金额小,交易价格稳定,上述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7-042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财政部于2016年12月发布了《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2017年2月发布了《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有关问题的解读》,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会计调整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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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本年指2016年度;年末指2016年末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使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六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八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7-043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5日 14:00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二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5日

 至2017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于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特别决议议案: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6、7、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赖振元、赖朝辉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在2017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将下述登记文件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符合条件的A股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进行登记。

 2、非现场登记:

 参加会议的股东也可以在2017年年5月10日、5月11日、5月12日(上午9:00时至下午16:00时),以传真的方式将上述登记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出示上述登记文件的原件。

 3、上述登记文件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授权委托书除外,授权委托书应提供原件)。个人股东登记文件复印件需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文件需加盖公司公章。

 (一) 会议进场登记:拟参加会议的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请携带登记文件原件于2017年5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00前至股东大会召开地点办理进场登记。

 (二) 股东须以书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托人签署;如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法人印章。

 (三) 登记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寿阳路99弄龙元集团大楼证券部

 联系人:罗 星、邓江华

 电话:021-65615689; 传真:021-65615689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授权委托书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7-044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16年度内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的要求,现公司说明如下:

 一、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20,588,663.57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 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32,058,866.36元后,结余288,529,797.21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2,098,826,971.73元,扣除当年对上年分配的25,242,000元以及因报告期转让子公司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10%股权调减的未分配利润2,538,152.97元,2016年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359,576,615.97元。

 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转型升级需要,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实施2016年度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26,21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5元(含税),共计分配44,173,500元,结余2,315,403,115.97元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独立董事何万篷先生、曾群先生、王啸先生发表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请参见公司于 2017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临时公告。

 二、 董事会关于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说明

 1、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传统建筑施工行业:公司属于土木工程建筑业,主营业务包括民用建筑、工业建筑、公共设施建筑和市政建筑的施工建设、装饰与钢结构、建筑设计、销售建材和其他业务板块等。建筑施工工程项目通常可以分为工程投标、工程施工和质量保护三个阶段,公司在每个阶段均需一定的资金。在工程投标阶段,根据工程投标的惯例,公司需于投标时向业主交付投标保证金、中标后为保证工程合同按规定履行需向业主提供履约保证金,形成资金占用;在工程施工阶段,公司需以自有资金先行支付工程施工成本,因此会有较大的工程进度款和完工未决算的应收账款,形成对流动资金较大的占用;由于公司施工的建筑工程产品一般投资规模大、工程难度高,建筑产品质量事关重大,因此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一般还包含施工合同价款5%左右的质量保证金,业主要在工程安全运行1-2年后才予以支付,也造成对公司流动资金的占用。综上所述,公司传统建筑施工工程项目需要一定规模的前期资金且后续回款周期较长,对营运资金需求较大。

 PPP业务:在国家政策大力支持下,PPP业务给行业内企业带来了巨大机遇。为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改善业务结构,公司积极开拓PPP业务,2016年度公司新承接PPP业务223.84亿元。PPP业务能增加公司的盈利点,但同时需投入一定的资金,获取回报。所以,PPP业务的发展对公司营运资金需求也较大。

 2、公司未来资金需求分析

 公司2014年至2016年度,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23,029.98万元、1,602,876.81万元,1,458,848.34万元。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及传统建筑施工业务新承接项目虽然有所下滑,但PPP业务势头良好,2017年度公司新承接PPP业务目标为400亿元,资金实力在PPP业务发展中显得格外重要。所以未来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拓展,公司对资金需求不断增加。

 3、公司最近三年资金收益情况及利润分配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

 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8.99%,净利润同比增长76.58%。PPP业务在报告期内开始贡献利润。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加快转型升级,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提升和发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留存收益的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所拥有的留存收益带来较高的投资回报。

 公司近年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元

 ■

 公司董事会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三、 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公司传统建筑施工业务和PPP业务营运,加快转型升级。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投入公司业务营运将有助于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保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预期收益良好。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的运营和使用效率,有利于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四、 联系方式

 1、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2、联系电话:021-65615689

 3、公司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要求,就此进行详细披露,并将召开网上投资者说明会予以沟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491 股票简称:龙元建设 公告编号:临2017-045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内容: 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

 会议召开时间: 2017年5月3日(星期三) 15:30-17: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本次说明会类型

 公司于2017年4月25日披露了2016年年度报告及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请参阅2017年4月25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现状,发现公司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制定依据,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3日通过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召开时间:2017年5月3日(星期三) 15:30-17:00

 召开方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

 三、出席说明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利润分配投资者说明会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17年4月26日至5月2日通过电话、传真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公司欢迎媒体、投资者特别是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中小股东积极参与,针对大家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沟通交流。

 2、投资者可以在2017年5月3日(星期三) 15:30-17: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 http://sns.sseinfo.com, 注册登录后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 罗星、邓江华

 电话:021-65615689 传真: 021-65615689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7-046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4年12月24日和2015年1月1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015年11月4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2015年12月29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核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115号)核准批文,核准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364,500,000股新股。2016年1月28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12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6年1月27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14,5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4.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74,365,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12,525,760.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1,839,239.75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制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使用、投向变更以及管理和监督作了详细规定。

 公司于2016年1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三方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公司对本次募集资金存放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号名称: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94010155100000743

 截至2016年8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实行专项账户管理。2016年9月,经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三方商议,公司对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已办理了注销手续。上述账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人华福证券及浦发银行宁波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全部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374,365,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等发行费用12,525,760.2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61,839,239.75元。募集资金用途为不超过50,000万元将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剩余部分用于补充公司主业及开拓PPP业务所需的流动资金。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6第110125号】验资报告,截止2016年1月27日 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收到主承销商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划转的股票募集款1,364,315,000.00元(发行收入人民币1,374,365,000元,扣除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承销费8,050,000.00元,保荐费2,000,000.00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使用募集资金归还银行借款488,000,000.00元,其余全部补充公司主业及开拓PPP业务所需的流动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账户因公司与江苏怡华建材有限公司、江苏他山石材有限公司及为海(宿迁)建材有限公司材料纠纷诉讼被法院冻结扣划1,356,414.00元、2,163,582.13元、7,152,650.00元,合计10,672,646.13元。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专项使用,公司已于2016年8月18日向募集资金专户补足法院冻结扣划的10,672,646.13元,同时加强对募集资金账户的日常监管,确保账户透明安全使用。补足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13,722,727.24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报告期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比表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

 证券代码:600491 证券简称:龙元建设 编号:临2017-047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澧县城区路网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预中标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根据湖南省常德市政府采购网(http://changd.ccgp-hunan.gov.cn)近日发布的《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澧县城区路网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预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明福兴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孙公司)为该项目的预中标联合体供应商。现将本次预中标PPP项目概况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澧县城区路网建设工程(一期)PPP项目

 2、项目实施机构: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项目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43.8亿元

 4、合作期限:本项目采取BOT运作方式,合作期15年,包括建设期和运营期。

 5、项目内容: (1)对澧县老城区25条道路进行提质改造,改造内容主要包括: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路基、路面、人行道、雨污水管网、绿化、管线、交通设施、城市家具等。(2)在澧县新城区新建13条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路基、路面、人行道、雨污水管网、绿化、管线、交通设施、城市家具、路灯照明等。

 二、风险提示

 1、该项目目前处于预中标公示阶段,本公司能否获得此次招标的《中标通知书》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项目总投资、项目履行条款等均以正式合同为准。公司将根据该项目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4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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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3115号文”批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龙元建设”)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赖振元、赖朝辉、赖晔鋆等3名自然人以及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兴发龙元建设定增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发龙元建设定增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发新价值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发新价值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发新价值3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兴发新价值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共9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4,500,000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为4.3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7,436.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252.5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36,183.92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6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与承销协议书》,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了公司2016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中信建投证券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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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信息披露审阅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对龙元建设2016年持续督导期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或事后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并将相关文件内容与对外披露信息进行了对比。中信建投证券认为龙元建设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龙元建设于2016年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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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龙元建设在本次持续督导阶段中不存在按《保荐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谢吴涛 王家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元建设”或“公司”)于2016年12月19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保荐与承销协议书》,由中信建投证券担任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由中信建投证券承接了公司2016年2月完成的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工作。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中信建投证券担任龙元建设非公开发行项目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于2017年4月19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将本次现场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检查的基本情况

 保荐机构于2017年4月19日进行了现场检查。参加人员为谢吴涛。

 在现场检查过程中,保荐机构结合龙元建设的实际情况,查阅、收集了龙元建设有关文件、资料,与公司管理人员和员工进行了访谈,实施了包括审核、查证、询问等必要程序,检查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情况,并在前述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本次现场检查报告。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龙元建设持续督导期间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文件,并取得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文件。同时,保荐代表人取得了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及登记文件、内部机构设置及变更文件、内部审计制度及工作记录、审计委员会会议文件,并进行详细核查及相应访谈。

 核查意见:

 龙元建设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能够被有效执行,公司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已经建立并有效执行,公司激励制度履行程序合规、公司治理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权责分配科学合理,对部门或岗位业务的权限范围、审批程序和相应责任等规定明确合规,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构成、履行职责合规,其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与事实相符,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能够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代表人取得了公司持续督导期间对外公开披露文件、投资者调研纪录、内幕知情人登记名单,并对公告文件内容及对应的合同、文件资料等进行了核查,重点对其中涉及到三会文件、业务合同、关联交易等情况进行了查询和了解,并对其中重大事项进行了核查、访谈。

 核查意见:

 龙元建设持续督导期间严格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活动,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报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代表人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查阅了公司主要管理层人员名单、机构设置和运行文件、银行账户,其中重点对关联方资金往来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龙元建设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和业务独立,不存在公司依赖控股股东或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重大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账户情况、相关银行对账单与募集资金用途相关的合同、凭证等,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龙元建设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劵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劵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1、关联交易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代表人查阅了龙元建设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事项相关的公告文件,并与相关人员就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和必要性、上市公司独立性、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情况进行了访谈,对有关文件及其他资料或客观状况进行查阅、复制、记录。

 核查意见:

 龙元建设关联交易是进行正常经营管理所需要的,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定价基础、方法合理、公平,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未经审批的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六)经营情况

 核查情况:

 保荐代表人对龙元建设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公告进行查阅,并就已披露公告和实际情况的一致性,公司所处行业未来的发展趋势、景气程度、上下游客户等情况与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核查意见

 自龙元建设非公开发行以来到目前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重要经营场所正常运转;公司主营业务的市场前景、行业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本身经营情况良好,保持了较为稳定的盈利能力。

 (七)保荐人认为应予现场检查的其他事项

 无。

 三、提请上市公司注意的事项及建议

 无。

 四、是否存在《保荐办法》及交易所相关规则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公司不存在《保荐办法》及上交所相关文件规定的应当向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报告的事项。

 五、上市公司及其他中介机构的配合情况

 在本次现场检查工作中,龙元建设及其他中介机构对保荐人的检查工作予以了积极配合,提供了相应资料和证据。

 六、本次现场检查的结论

 通过现场检查,保荐机构认为:龙元建设在2016年持续督导期间在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以及经营状况等方面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重大事项。

 

 保荐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谢吴涛 王家海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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