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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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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905,779,387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用途、经营模式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多层共挤聚烯烃热收缩薄膜(简称POF热收缩膜)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POF热收缩膜,按具体用途及工艺可以细分为POF普通型膜、POF交联膜、POF高性能膜3大类8个系列。POF热收缩膜主要由线性低密度聚乙烯、共聚聚丙烯等原材料通过挤出机加热塑化,经过环状模头挤出母膜,冷却后再经加热并双向拉伸等特殊工艺加工而成,主要应用于各类食品、饮料、日用品、化妆品、文教用品、图书音像制品、医药产品、电子产品、工艺品、通讯器材、五金工具等的外包装,以及各类轻小型产品的集合性包装,属于功能性、环保型的塑料包装材料。

 POF热收缩膜对于原材料品质要求较高,因此公司所需原材料(主要为PP、PE)主要向专业生产商采购。热收缩膜产品大多数为非标准化产品,因此公司的生产模式为“以销定产”方式,即由客户提出产品要求,公司根据客户订单组织生产、检验并交货。在销售模式方面,由于热收缩膜产品市场需求量分散,单个客户的需求量相对较小,在境外销售方面公司基本采取经销模式(美国市场由美国子公司开拓直销客户市场),在境内销售方面,公司同时采取直销和经销两种模式,但以直销为主。

 报告期内,公司POF热收缩膜三大类产品销售收入和毛利的当期占比均超过95%以上,是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构成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公司所处行业为塑料包装材料行业中的塑料包装薄膜制造业,细分行业系公司目前主要产品体系所在的热收缩膜行业。热收缩膜是随着其应用技术的发展而发展的,主要的两个用途是包装和标签。由于其良好的透明、保洁、防窃、使用方便等特点,热收缩膜成为小件商品、自动包装、集合包装等广泛使用的包装材料,成为薄膜包装增长最快的材料之一;同时,由于其良好的印刷性、耐穿刺性、耐磨性、收缩时能贴近凸凹不平的物体表面等特点,热收缩膜标签市场份额不断扩大,成为标签行业最大的亮点。

 热收缩膜行业主要应用市场为快速消费品市场,市场空间大,周期性不明显。近几年来,我国经济保持强劲增长,由此所带来的消费升级以及包装领域内新技术的创新发展将使行业维持较长时间的景气周期。本行业下游应用范围广,销售分散,季节性不明显,但受圣诞、春节、国庆等节假日影响,月度销售数据略有波动。

 公司是国内最大的POF热收缩薄膜生产企业,自2001年10月设立至今,已能生产3大类8个系列高品质的热收缩膜产品。2009年起,公司产品产销量即排名国内同行业第一位,全球同行业第二位,仅次于美国希悦尔公司,行业地位突出。2016年公司产品销售超过2.1万吨,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度,公司通过资源整合、内部挖潜、提升管理、促进发展等多个方面入手,着力保障和促进现有POF热收缩膜业务的稳定发展,同时不断寻找和开拓新的发展方向和未来增长点,公司全年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3,879.33万元,较上年增长了11.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339.52万元,同比增长52.56%。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高端化、差异化”的市场竞争策略,在普通膜产品日益竞争激烈的形势下,积极促进产品结构的优化调整,交联膜等高附加值产品的占比稳步提高,印刷膜产品也实现了较大幅度的提升,其中交联膜的销量实现8,800吨,占公司销售量的比例由34.61%提升到40.53%,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例提升到44.47%,首次超过普通膜在公司营业收入中的占比;加强售后应用服务水平建设,提升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整体包装解决方案的能力;加大对国外重点市场的开拓,美国子公司已初步实现盈亏平衡,基本达到了预定的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贯彻“科学创新”的研发理念和“赢在领先”的发展理念,紧跟国内外新材料、新工艺发展前沿,加大研发投入,积极布局和开展对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新工艺的研发工作,对相关研发成果坚持“成熟一个、立项一个、投入一个”,不断完善公司产品结构,坚持自主研发创新与合作开发相结合。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建设的“高性能功能性聚丙烯薄膜试制项目”进展顺利,截至目前,并取得了与高性能功能性聚丙烯薄膜相关的发明专利十余项。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投资建设的“年产12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项目”已于报告期内开工建设并进展顺利,有望于2017年二季度末实现试产。

 报告期内,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顺利推进,完成了申报材料的报送及反馈回复工作,并于2016年11月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期相比本期减少合并单位1家,原因为:子公司浙江众梦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清算注销。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7-011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众成”)于2017年4月23日召开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2017年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现对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部分产品出口欧美、东南亚、中东地区市场,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采用进口方式购入,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影响。为了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公司拟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业务。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美元、欧元,开展交割期与预测回款期一致,且金额与预测回款金额相匹配的外汇交易业务。

 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到期再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的业务。

 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是指在委托日同时与银行约定两笔金额一致、买卖方向相反、交割日期不同的人民币对同一外币的买卖交易,并在两笔交易的交割日按照该掉期合约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结汇或售汇业务。

 三、预计2017年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和投入资金:

 1、预计交易额度

 预计2017年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总规模: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欧元。

 2、预计占用资金

 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该保证金将使用银行授信或公司的自有资金。缴纳的保证金比例根据与不同银行签订的具体协议确定。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收(付)款期限和收(付)款金额进行交易。

 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进出口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当汇率发生巨幅波动,如果远期结汇汇率已经远低于对客户报价汇率,公司会提出要求,与客户协商调整价格。

 2、公司已制定了《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公司限于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风险为主要目的,禁止投机和套利交易。制度就公司套期保值额度、套期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的。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的出口部分产品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接近60%,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采用进口方式购入,美元和欧元外币是公司进出口业务的主要结算货币。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汇率的波动产生的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从长期来看,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有利于减少因人民币汇率波动频繁带来的汇兑损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在2017年在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欧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从长期来看,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有利于减少因人民币汇率波动频繁带来的汇兑损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在2017年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业务的总规模为: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欧元。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上市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目的是为了利用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来规避外汇的汇率波动风险,具有必要性。公司已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完善的结售汇业务内控制度,以及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保荐机构对上市公司在2017年在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欧元的额度内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7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7-012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众成”)于2017年4月23日召开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授权董事长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用于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目前公司现金流充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预计阶段性闲置资金较多,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短期(不超过一年)的理财产品, 即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等。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所规定的风险投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会将该项资金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

 6、前次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购买的标的仅限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短期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属于风险投资,但金融市场受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短期闲置自有流动资金的实际情况及经济形势和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 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低风险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管理层已进行了充分的预估和测算,在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审议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等有关规定,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和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短期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所进行的现金管理措施,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浙江众成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在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不超过十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浙江众成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7-013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审议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众成”)于2017年4月23日召开了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将额度提高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授权董事长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众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 1664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667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0,01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352.1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5,657.8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12月6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608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57号)核准,向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497,187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84.86元,发行费用共计13,215,668.95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86,784,315.9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3月31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4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元

 ■

 (2)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46,231.86万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2011年4月26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的议案》,同意为提高超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产品生产能力与产品档次,占领市场份额,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公司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23,789.00万元用于投资建设“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

 2、2012年7月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3,750.00万元用于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

 3、2013年4月23日,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1)、终止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浙江众大包装设备有限公司”,已使用部分募集资金,由公司用自有资金补足并继续投资;2)、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一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250.00万元(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3)、增加“新型3.4米聚烯烃热收缩膜生产线二期项目”投资金额,新增投资2,530.00万元(由超额募集资金投入);

 4、2013年6月4日,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的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21,123.00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7,662.86万元,募集资金利息3,460.14万元)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3,104.65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

 (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发行募集资金投资于以下项目: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

 截至2017年4月21日,该募集资金未使用。

 三、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闲置情况:

 根据经公司2013年5月17日召开的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募集资金利息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的议案》以及经公司2015年4月1日召开的第三届第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决议投资建设“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因该项目处于前期研发阶段,截止目前,该项目支出仍较少,大量募集资金仍存放于银行专户上。该项目原计划投资21,123.00万元,截止2016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386.44万元,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剩余资金23,104.65万元(含利息收入)。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的闲置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确认:2017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15,300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15,300万元,置换后剩余的233,784,315.91元再以增资的方式投入众立合成材料,并存放于众立合成材料募集资金账户,用于众立合成材料“年产12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将随项目进度逐步投入,因此,有部分募集资金将在一定期间内存在闲置。

 四、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增加公司收益。

 2、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将额度提高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规定的情形,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4、投资期限

 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5、实施方式

 授权董事长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由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

 6、前次投资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详见公司定期报告。

 五、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募集资金适度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因公司募集项目“年产7000吨高阻隔PVD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处于前期研发阶段,支出仍较少,大量募集资金仍存放于银行专户上。此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刚刚到位,置换后也有一定的剩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提高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提高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提高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的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等相关规定;

 (2)、公司提高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通过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浙江众成提高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7-014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众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15,3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现将有关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众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57号)核准,向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497,187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84.86元,发行费用共计13,215,668.95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86,784,315.9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3月31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48号《验资报告》。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4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际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若不能满足上述全部项目资金需要,资金缺口由公司自筹解决。

 公司审议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时,前述年产12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项目已在实施过程中,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后,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立合成材料”)为该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浙江众成持有其15,300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51%。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及置换方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45号《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15,300万元,公司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15,300万元。

 基于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后至2017年3月31日止,浙江众立以自有资金、银行借款等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预先投入金额已达48,569.76万元。公司置换方案符合谨慎性原则,具体情况如下:

 ■

 公司及众立合成材料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是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的发展利益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拟置换金额与公司发行申请文件中的内容一致,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拟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行为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利用效率。

 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15,3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15,3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浙江众成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15,3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第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7-015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众成”)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86,784,315.91元先对浙江众成先期投入众立合成材料的注册资本(15,300.00万元)予以置换,置换后剩余的233,784,315.91元再以增资的方式投入众立合成材料,用于众立合成材料“年产12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少数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浙江众成”)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57号)核准,向4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2,497,187股新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7.7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9,999,984.86元,发行费用共计13,215,668.95元,扣除发行费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386,784,315.91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7年3月31日全部到账,并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248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本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立合成材料”),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向的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根据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确定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入方式的议案》,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后,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程序对先期投入予以置换,置换后剩余的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投入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415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7年3月31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款项合计15,300.00万元。

 鉴于浙江众成对众立合成材料作为注册资本先期出资的15,300.00万元均已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先期投入使用完毕,因此,公司拟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86,784,315.91元先对浙江众成先期投入的注册资本(15,300.00万元)予以置换,置换后剩余的233,784,315.91元再以增资的方式投入众立合成材料,少数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

 3、根据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召开的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及2016年12月7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全权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本项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浙江众成的控股子公司,成立于2015年5月25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自然人韩丙勇、张爱民、谷汉进分别持有其20%、19%、10%的股权。

 1、公司名称: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号:91330400343982632L;

 3、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独山港镇海涛路3000号;

 4、成立日期:2015年5月25日;

 5、法定代表人:陈大魁;

 6、注册资本:人民币叁亿元整;

 7、经营范围:聚酰胺弹性体、聚酰胺弹性体加工助剂、聚酰胺弹性体制品、3D打印材料的研发和销售,从事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财务状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众立合成材料的资产总额为61,035.05万元,负债总额为33,194.83万元,净资产为27,840.22万元,2016年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为-1,788.7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众立合成材料在增资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没有为众立合成材料提供担保和委托贷款;也不存在众立合成材料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增资方案:

 经众立合成材料各股东协商决定,各股东拟向众立合成材料以货币方式合计增资人民币458,400,619元,其中: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增资233,784,316万元,韩丙勇增资91,680,124元,张爱民增资87,096,118元,谷汉进增资45,840,062元。本次增资完成后,众立合成材料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758,400,619元。

 增资前后股权结构如下:

 ■

 本次增资后,公司以募集资金出资386,784,315.91元,自有资金出资0.09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仍为控股股东。

 缴付认缴出资完毕后,众立合成材料将尽快就本次增资事宜向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股东名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工商登记事项的变更或备案手续。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众立合成材料主要从事新型聚酰胺弹性体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创新性地开发出弹性体极性化新方法,所研发的TPAE产品具有极高的性价比,大大扩展TPAE产品的应用领域,可用于无卤阻燃充电桩线缆、耐温耐油家用设备包装材料、汽车用耐油和耐热型导管、高强度耐温运动鞋材、耐高温蒸煮消毒医用密封材料等多种领域产品的生产加工等,拥有较为广阔的市场前景。

 此次增资是基于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的具体需要,主要为了增强众立合成材料产品研发能力,加快项目投资建设步伐,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拓展聚酰胺弹性体产品在新能源等领域的应用,提升该公司未来效益。本次增资作为公司产业布局的一部分,是公司转型升级、产业横向推广和纵向渗透的主要桥梁和纽带,为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会对公司现有财务结构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增资后对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及众立合成材料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将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应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及众立合成材料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要求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众立合成材料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增资方案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86,784,315.91元先对浙江众成先期投入的注册资本(15,300.00万元)予以置换,置换后剩余的233,784,315.91元再以增资的方式投入众立合成材料,用于众立合成材料“年产12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时要求少数股东按原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86,784,315.91元先对浙江众成先期投入的注册资本(15,300.00万元)予以置换,置换后剩余的233,784,315.91元再以增资的方式投入众立合成材料,用于众立合成材料“年产12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浙江众立作为本次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以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增资系募投项目顺利实施的必要途径,投入方式符合董事会相关决议的规定。本次增资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86,784,315.91元先对浙江众成先期投入的注册资本(15,300.00万元)予以置换,置换后剩余的233,784,315.91元再以增资的方式投入浙江众立,用于浙江众立“年产12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同时要求少数股东按原持股比例进行同比例增资。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第十九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7-017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24日收到董事赵忠策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赵忠策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董事赵忠策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赵忠策先生辞职后,在公司仍担任研发制造中心副主任、电气研发部部长职务。

 赵忠策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管理、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赵忠策先生为持续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7-018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络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7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6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健先生,独立董事汪萍女士,董事、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吴军先生和保荐代表人胡伊苹女士。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已于2017年4月25日正式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查询阅读。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7-008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传真、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3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健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为浙江众立合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的出资款提供融资或融资担保,公司董事陈健先生为潜在的利益相关方,在审议下列第十四、十五项共计2项议案时已回避表决,其余6名董事参与了该两项议案的表决。

 经全体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汪萍、陈银燕、俞毅、龚伯勇向董事会提交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16年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53,879.33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38%,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339.52万元,同比增长52.56%。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08,522.3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45,048.08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12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3,395,241.38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64,796,308.79元,减去2015年度已分配的现金股利35,331,288.00元,减去按母公司净利润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1,257,045.79元,2016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1,603,216.38元。

 同意公司2016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截止2017年4月20日的公司总股本905,779,3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90,577,938.70元(含税),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増股本分配。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

 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并能有效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6年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6年度)》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6年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有效防范和控制外币汇率风险,同意公司2017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业务的总规模为: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欧元。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预计2017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预计2017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理财产品投资。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授权董事长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审议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审议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将额度提高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授权董事长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审议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审议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将注册资本人民币由883,282,200元变更为905,779,387元,并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报工商备案。

 《公司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4、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15,3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5、会议以6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86,784,315.91元先对浙江众成先期投入众立合成材料的注册资本(15,300.00万元)予以置换,置换后剩余的233,784,315.91元再以增资的方式投入众立合成材料,少数股东按原持股比例同比例增资。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关于以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分别发表了独立意见及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相关公告文件。

 《关于以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2017年第一季度,公司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4,714.95万元,同比增加了23.6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910.95万元,同比下降5.7%;截止2017年3月31日,公司总资产256,942.78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85,611.32万元,每股净资产2.05元,基本每股收益0.02元。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等将在确定后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其他文件。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17-009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3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17年4月23日在公司泰山路厂区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杭阿根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经全体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执业能力,团队力量雄厚,审计人员遵守职业道德,勤勉尽职,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6年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已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证了公司业务的正常开展,确保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运转有效,保证了公司完善内部控制所进行的重点活动的执行和监督;3、2016年度,公司未有违反财政部、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已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2016年度)》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实施情况。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的规定,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2、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16年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管薪酬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7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交易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从长期来看,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有利于减少因人民币汇率波动频繁带来的汇兑损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有利于股东利益最大化。我们同意公司在2017年在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人民币外汇掉期业务,业务的总规模为:美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欧元币种累计金额不超过1,000万欧元。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低风险的短期的理财产品,是在确保日常经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等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所进行的现金管理措施,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提高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保本型的短期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保本型短期理财产品的额度提高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监事会同意本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相关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置换时间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中的15,300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1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控股子公司“浙江众立合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增资有利于募投项目的开展和顺利实施,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式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386,784,315.91元先对浙江众成先期投入众立合成材料的注册资本(15,300.00万元)予以置换,置换后剩余的233,784,315.91元再以增资的方式投入众立合成材料,用于众立合成材料“年产12万吨热塑性弹性体材料生产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

 1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核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7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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