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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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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计划

 按照全华时代无人机新建项目建设进度,审慎、合规使用募集资金,确保募投项目顺利推进。

 (3)新产品研发计划

 结合市场的发展方向,加大新产品研发力度,挖掘潜在市场的需求,完成集团当前重大新产品的研发和前瞻性产品的储备。

 ①空港设备板块:完成系列产品的精细化设计,在新产品设计开发中,坚决使用三维建模;逐步推行数字化设计,逐渐完成现有产品的数字化、信息化改造并建立适合的管理平台;配合中卓时代做好举高喷消防车及城市主战车的研发;进行传统产业的自动化改造,初步实现智能化制造。

 ②中卓时代:对产品、技术进行规划和布局,技术要有创新、有高度,形成一系列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品种多样化的消防车系列产品和先进技术,要完成专用底盘机场主力车的定型;完成第二代远程供水系统的工程设计;完成城郊用小型泡沫车的预研。

 ③山鹰报警:通过市场充分调研、分析,进行产品专项研讨,要剔除不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种类,明确产品研发方向,必须集中力量实现产品突破。完成具备互联和通讯功能的独立式探测器的研发和取证,完成消防云平台联网系统的搭建。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8月公司以3.8亿元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收购并增资全华时代,目前公司持有全华时代69.34%的股权,全华时代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4)对2017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光太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7-020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年为保证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生产经营稳定发展,在持续提升售后服务水平的同时,降低售后服务成本,按照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公司与山东广大航空地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大航服”、“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预计总金额为3,100万元,2016年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437.36万元。

 2017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关联董事李光太、孟岩、李荀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予以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5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达到《深证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2.5上市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三千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广大航服成立于1996年6月10日,注册资本2638.5万元,公司住所: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连海路301-1号,法定代表人:李文轩,公司经营范围:二类机动车维修(大中型货车维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对航空地面设备进行维修服务,提供技术服务、配件供应,五金、电子、建材及机械设备、环保设备的销售代理及售后服务;设备、车辆清洗服务;备案范围内的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大航服是一家专业从事空港地面设备维修保养、技术服务、配件供应服务的独立法人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专注于主营业务,业务始终稳定发展,经过不断的技术积累和发展,能对不同品牌和类型的空港及专业设备提供完善的技术服务、一站式维保服务及设备大修、项修。在国内众多机场、航空公司等客户中具有较高品牌知名度,其维修网络遍布、辐射全国,与国内同行业相比具备突出优势。2015年12月14日,广大航服的挂牌申请获得批准,并于当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证券代码为:834860。

 广大航服最近一期财务数据将于2017年4月26日在其2016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大航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李文轩先生系本公司董事长李光太先生之子,属于本公司关联自然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5及10.1.3之规定,该公司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广大航服为新三板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履约能力较强,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不存在形成坏账的可能性,也不存在不能履约的可能性。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综合考虑国内市场空港地面设备售后服务布局和售后成本因素,满足客户维修保养需求,将部分客户的空港地面设备售后服务工作委托给广大航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各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交易框架协议,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采购、关联销售和关联劳务将按照成本加成法作为定价依据,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成本、人工费、运输费、相关管理费用等,加成比例为5%-15%。交易价款根据约定的价格和实际交易数量计算,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按照月结30天执行。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与广大航服签订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双方出于业务发展需要,本着业务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发生关联交易,公司为对方在设备维修过程中需要的配件提供支持,对方对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及配件支持,以保证公司销售产品维修质量的可靠性、处理故障的时效性,该经常性关联交易均为双方的正常业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存在日常的采购、销售方面的关联交易,交易额占营业收入及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并且按照公允的定价方式执行,对公司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且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合同,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孟祥凯、姚焕然、仝允桓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认真核查后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六、保荐人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未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威海广泰的关联交易预计及年度总结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履行了回避义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威海广泰公司章程的规定。海通证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6-021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关联交易事项: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以下简称“广泰投资”)拟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不超过6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数额由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2、关联关系:广泰投资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广泰投资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了与广泰投资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董事李光太、郭少平、李荀、任伟为广泰投资的合伙人,董事孟岩为董事李荀的配偶,上述五位董事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自然人,回避表决。

 3、董事会表决情况:2017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关联方的李光太、郭少平、孟岩、李荀、任伟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孟祥凯、姚焕然、仝允桓对上述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项事项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李光太、郭少平、孟岩应当回避表决。

 4、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广泰投资由威海广泰投资有限公司变更而来,企业住所为: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3-15号,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李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900126419251X8,企业经营范围为: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受让股权等方式持有上市公司股份及相关咨询服务。企业合伙人为李光太、李荀、李文轩、郭少平等。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广泰投资经审计的资产总额27,754.24万元,净资产7,380.93万元,2016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11742.31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广泰投资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且本公司董事李光太、郭少平、李荀、任伟为广泰投资的合伙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及10.1.5之规定,广泰投资属于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广泰投资拟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不超过6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数额由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广泰投资为公司2017年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解决了公司银行借款担保的问题,支持了公司的发展,本担保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时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17年年初至披露日与上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0元。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孟祥凯、姚焕然、仝允桓对上述关联交易协议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并认真审核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2017年向银行借款(不超过6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该关联交易涉及的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7-022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海广泰”、“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于2015年9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2015年10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于2016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2016年2月17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6]1052号文《关于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20,737,327股,募集资金收购并增资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华时代”),最终控制其69.34%的股权,同时形成商誉223,781,187.58元。

 公司与全华时代相关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及增资协议》中,全华时代相关方承诺:全华时代2015年度、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合计不低于承诺净利润9,221.35万元。

 2015年9月29日,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涉及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5】第0757183号),预测全华时代2016年净利润为1,396.19万元。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结果,全华时代2016年度净利润为-7,323,124.56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7,303,921.44元,未能达到上述预测业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聘请了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全华时代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股东权益公允价值重新评估并出具了《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东洲评报字【2017】第0184号),并通过商誉减值测试,需要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该项减值损失计入2016年度损益。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1,162,548.71元,计入公司2016年度损益。

 二、公司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7.6.3条规定:①本次针对全华时代收购过程中形成商誉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占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未达到30%;②对全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亦未达到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50%;③对全部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总额占年初至报告期末扣除本次所计提减值准备后净利润(即净利润与本次所计提减值准备总额之和)绝对值的比例未达到100%。

 综上所述,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六节所述信息披露义务标准,但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相应安排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审核或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金额列入公司2016年度合并损益,导致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减少41,162,548.71元。本次计提完成后,因收购全华时代形成的商誉余额为182,618,638.87元。

 本次针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收购事宜中形成商誉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未达到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审计委员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因收购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即41,162,548.71元,本次减值准备事项计入公司2016年度损益。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可有效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发表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审阅了《企业价值评估报告书》(东洲评报字[2017]第0184号),咨询了会计师对全华时代的审计情况及对商誉计提减值准备测试的审核情况,与威海广泰及全华时代主要管理人员进行了访谈,并审阅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中所涉收购相关评估报告、收购协议、业绩预测及相关承诺情况。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威海广泰本次针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收购中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事宜,系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会计政策有关规定所作会计处理,计提减值准备后可更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公司亦安排妥当的审核程序,并及时作信息披露,可有效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该项事宜无异议。

 同时,鉴于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收购所涉业绩承诺尚待2017-2018年业绩实现情况综合判断,故本次暂未触发业绩承诺的赔付事宜。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全华时代持续运营情况,敦促威海广泰及全华时代相关股东及管理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克服无人机市场需求未达预期的现状,改善并提升全华时代经营业绩,从而有效落实业绩承诺的实施,以更好地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利益。

 九、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监事会对相关事项的专项审核意见。

 4、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对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收购形成商誉计提减值准备事宜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7-017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7年4月22日上午8: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李荀委托董事任伟出席,独立董事仝允桓、孟祥凯委托独立董事姚焕然出席。

 4、会议由董事长李光太先生主持,公司3名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姚焕然、孟祥凯、仝允桓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年报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年报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5,291,093.88元,利润总额218,672,568.15元,净利润182,794,505.31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539,591.76元。

 本报告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62,350,979.64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235,097.9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01,964,747.34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43,330,821.2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04,749,807.78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业务规模增长较快,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拟定本年度以股本381,827,504.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截止到2016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暂用于公司滚动发展。本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

 提示: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定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此利润分配预案。

 以上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符合公司当前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2)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3)公司的《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认同该报告。

 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报酬的议案》。

 2016年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总额为373.94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经认真核查,公司2016年度能够严格按照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激励考核制度执行,制定的薪酬考核制度、激励制度及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董事李光太、郭少平、孟岩、李荀、任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报告期内没有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李光太、郭少平、孟岩应当回避表决。

 《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董事李光太、孟岩、李荀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经认真核查后认为:该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 董事会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对此议案的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1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及2017年度资金需求情况,计划向银行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进口开证、贸易融资、押汇、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总量不超过168,350万元人民币,自授信申请被批准或与银行签订授信协议之日起计。具体授信融资情况详见下表:

 ■

 公司可在授信总额度内,对上述银行或新增银行的授信额度进行调剂使用,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会议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接受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拟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不超过6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数额由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及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董事李光太、郭少平、孟岩、李荀、任伟作为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李光太、郭少平、孟岩应当回避表决。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1)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拟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2017年向银行借款(不超过6亿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已回避表决, 表决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项关联交易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13、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继续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年度审计报酬为70万元人民币。

 本议案须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经核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能够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很好地履行了《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在财务审计过程中表现出了应有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14、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修改内容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15、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同意计提商誉减值准备41,162,548.71元,并计入公司2016年度损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公司对因收购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计提商誉减值准备,即41,162,548.71元,本次减值准备事项计入公司2016年度损益。公司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可有效保障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16、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17、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定于2017年5月16日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25)。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附:《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

 注: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定为准。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7-025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16日下午13: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现将召开本次会议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17年4月22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决议召开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2017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5月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存在需回避表决的股东,详见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17、2017-021),并且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1.审议《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审议《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关于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报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9.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改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2016年度工作情况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述第5、7、8、10、11项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第8、10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李光太、郭少平、孟岩应当回避表决,并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该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关系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审议通过。

 上述第12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披露情况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7年5月11日下午5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0日-5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王海兵、鞠衍巍

 电话号码:0631-3953335

 传真号码:0631-3953451

 电子邮箱:guangtai@guangtai.com.cn

 地址: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

 邮编:264200

 相关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111” ,投票简称为“广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委托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2、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

 ■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7-024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

 2、会议于2017年4月22日下午13:0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丽主持,会议审议并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报告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年报全文及摘要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司年报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17-018)。

 3、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55,291,093.88元,利润总额218,672,568.15元,净利润182,794,505.31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8,539,591.76元。

 4、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162,350,979.64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235,097.9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01,964,747.34元,减应付普通股股利43,330,821.24元,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04,749,807.78元。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由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业务规模增长较快,流动资金需求较大,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可持续发展,董事会拟定本年度以股本381,827,504.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5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将截止到2016年末滚存的未分配利润暂用于公司滚动发展。本利润分配预案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2014-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要求。

 5、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7-019)。

 6、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过认真核查报告内容,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我们认为:

 (1)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也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

 (2)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对企业管理各个过程、各个环节的控制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3)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实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总结比较全面。

 报告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7、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报酬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支付给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的薪酬总额为373.94万元。

 8、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况,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也不存在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

 《关于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及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2017年为保持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定发展,公司需要与山东广大航空地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监事会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协议决策程序合法,协议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17-020)。

 10、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2017年度公司控股股东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拟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总额不超过6亿元的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具体担保数额由公司根据资金使用计划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协议为准。有效期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在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监事会认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子公司)2017年向银行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是为了支持公司的发展,解决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问题,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接受控股股东为公司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21)。

 11、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政策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商誉减值准备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2)。

 12、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监事会认真审核,认为《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刊登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7-019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11年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增发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718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海广泰”)于2011年7月27日完成了公开增发工作,采用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其余部分采取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280,159 股,每股发行价格20.06元。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466,999,989.5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募集资金净额为437,867,209.38元。

 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8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上述资金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2011)汇所验字第4-008号《验资报告》。

 2、2015年非公开发行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052号)文件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上海汽车集团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中植产投新能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2,073.7327 股新股,发行价格为26.04元/股。截至2016年8月23日,本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39,999,995.08元,扣除主承销商海通证券发行费人民币8,000,000.00元,公司收到募集资金531,999,995.08元。再扣除本次发行直接相关费用人民币1,720,737.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0,279,257.75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验字(2016)第SD04-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2011年公开发行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8,018.7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7,099.7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5,767.95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331.81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6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3,061.28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该募投项目17,847.97万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225.66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该募投项目6,835.69万元。

 3)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35.88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该募投项目6,657.93万元。

 综上,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31,341.5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3,798.51万元(其中募集资金12,445.1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1,353.38万元)。

 2、2015年非公开发行

 (1)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该项目于2016年8月开始实施,不存在以前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6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以募集资金直接用于支付收购天津全华时代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华时代”)57.80%股权项目的现金对价款23,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该募投项目23,000万元。

 2)以募集资金直接用于对全华时代进行增资15,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直接转入全华时代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15,000万元,增资已完成。

 3)以募集资金直接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5,027.93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该募投项目15,027.93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53,027.9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人民币0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上述第2)项中,对全华时代本期增资的15,000万元,将全额投入无人机项目。本年度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5,511.89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累计直接投入该募投项目5,511.89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540.18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488.11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52.07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2007年2月1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3年4月9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修订。

 1、2011年公开发行

 本公司从2011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威海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交通银行有限公司威海张村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管理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2、2015年非公开发行

 本公司从2016年8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同时,公司与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全华时代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1年公开发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1,353.38万元(其中2016年度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21.57万元),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人民币3,798.51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3,798.51万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明细表

 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2、2015年非公开发行

 (1)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收支如下: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4.67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53,032.6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53,027.93万元,利息投入4.67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人民币0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明细表

 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2)全华时代募集资金专户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鲸园支行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累计收支如下:产生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52.07万元,直接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5,511.89万元,公司募集资金应存余额人民币9,540.18万元,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实际余额为人民币9,540.18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明细表

 截止日期:2016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1年公开发行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2015年非公开发行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015年非公开发行(对全华时代增资款)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1年公开发行

 1、2011年11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建设内容的议案》,并经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变更“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中的试验检测中心大楼实施地点,利用现有的以自有资金建成的羊亭生产基地试验检测车间的厂房建设试验检测中心,将减少试验检测中心土建工程投资2,085.8万元;同时在“国家空港地面设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试验检测中心大楼原有土地上,建设新产品研发试制车间及技术培训综合楼,土建工程共需投资2,429万元;本次变更, 新增新产品研发试制车间及技术培训综合楼土建工程投资343.2万元由公司自筹解决。

 2、2013年7月4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卓时代募投项目部分建设内容调整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由于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的稳步推进,出现了产销两旺的良好局面,根据项目实际建设需要,调整该项目2,170万元设备投资,用于扩大总装车间的生产厂房面积,并对露天料场、露天成品存放场等生产配套设施予以添置,同时,对厂区道路调整,绿化、给排水、采暖、供电管网、消防系统等配套设施进行调整及改善。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附件2。

 (二)、2015年非公开发行

 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无

 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年公开发行)

 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

 附表1-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对全华时代增资款)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4月25日

 附表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1年公开发行)

 ■

 注1: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6,7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43,786.72万元。本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均为利润总额。如果按照净利润填写,高端空港装备及专用装备制造羊亭基地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为7,938.44万元,中卓时代消防装备技术改造项目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为4,681.03万元。

 附表1-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

 ■

 注:该项目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027.93万元

 附表1-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5年非公开发行:对全华时代增资款)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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