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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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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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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董事会审议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定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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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业务情况

 公司主要业务涵盖输配电、风电、环保、金融投资四个产业板块,环保产业目前处于培育当中,金融投资产业业务比重仍然较小,公司当前的收入和效益仍主要来源于输配电产业和风电产业。四个产业板块的具体情况如下:

 1)输配电产业:公司的输配电产业始于1986年,迄今已积累了三十余年的行业经验。公司始终致力于中高压输配电设备的研发与创新,致力于为用户提供完整的输配电解决方案,现有产品覆盖252kv及以下的成套开关设备、配电自动化开关及终端装置等配电产品,主要客户为电网、发电、石化、冶金、轨道交通、房地产、通讯等领域的商业企业用户。

 2)风电产业:公司于2002年涉足风电产业,以整机制造为核心,逐步向风电场运营、运维、EPC总包等产业链下游延伸,初步形成了风机销售、风电工程总包和风电场运营运维协同发展的格局。公司目前已量产780kW~3MW的风机产品,在致力于国内市场开拓的同时,较早地布局海外风电市场,并积累了一定的客户资源和良好口碑。

 3)环保产业:公司于2014年进入环保产业,以污水处理作为切入点,先后与法国VIVIRAD公司合资、收购浙江一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力图在国内工业污水处理领域占据一席之地。由于公司切入环保行业的时间尚短,目前该板块业务占比较小,仍处于培育阶段。

 4)金融投资产业:公司于2013年主发起设立了乐清市华仪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致力于向本地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和“三农”提供小微金融业务;并于2016年出资成立浙江华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希望通过在金融投资领域的布局,为其他产业的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和金融解决方案,实现实体经济的做大做强。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目前主要采用“研发+制造+销售”的经营模式,并逐步向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转变。输配电产业将逐步向电力设施运维、电力工程总包、输配电工程投资等领域延伸。风电产业由风机制造向风电场运营、运维以及工程总包方向拓展,继续培育和做大环保产业和金融投资产业。

 采购模式:公司实行集中统一的采购模式,建立了较为系统的供应商评估体系,对各类标准零部件实行统一采购;对非标准零部件由公司提供设计方案和技术规格,在国内寻找合适的配套厂家进行定制。对于大宗物资采取投标方式,在降低采购成本的同时兼顾及时性和稳定性。

 生产模式:公司交付的产品或服务个性化定制程度较高,根据这一特点,公司实行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根据获取的销售订单情况来制订生产计划,在自主生产部分核心零部件的同时,外购其它配套零部件,最后在公司车间完成产品总装。

 销售模式:由于公司的行业及客户特点,决定了公司的销售模式主要以参加公开招投标来获取订单的销售模式。

 3、主要业务行业情况

 公司的主要产品分别隶属于输配电行业、风电行业和环保行业。

 1)输配电行业

 《配电网建设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中明确提出,我国将在“十三五”期间对配电网改造和升级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其中农网投资尤受重视。国家电网在其公布的2016 年投资数据中,仅农网投资达到1,718 亿元,同比增长36.6%。2017 年,国家电网计划开工农网建设项目1,400 个,投资规模410亿元;计划建成农网项目1,900 个,投资规模630亿元。近期,山西、上海、浙江、安徽、内蒙古等多个省份均与国家电网公司签署了改造农村电网的协议,就共同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范围、目标、配套政策、资金落实以及建立长效合作机制等事项达成共识。在这之前,南方电网也与南方五省区签署了类似的协议。本轮农网改造升级是继1998 年、2010 年后的第三次农网改造升级,预计总投资将超过前两次农网改造升级投资总和,根据公开数据,国网和南网规划的投资金额将达到6,522 亿元。

 公司的输配电业务始于1986年,历经30余年的发展,已成为国内的中高压输配电设备的主流供应商之一,将明显受益于配电网改造建设规划的落地。

 2)风电行业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全球风力发电技术的日趋成熟、各国政府政策的支持,全球风电市场在过去十多年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成果。根据全球风能理事会发布的数据,全球风电装机容量从2000年的17.4GW增加至2016年末486.7GW,取得了20倍以上的增长,其中欧洲、北美在前10年是新增装机的主要力量,而后5年的快速增长主要来自中国和亚太地区。根据全球风能协会的预测,到2020年,全球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792GW,相比2015年末增长83%。

 在近5年,中国风电业迎来了高速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2015年中国风电新增装机量达到33GW,但2016年风电并网容量降为19.3GW,同比明显下降。2015年由于电价下调政策刺激风电行业抢装潮,装机容量达到历史最高,2016年的新增风电装机逐渐趋于理性。

 伴随着装机容量的快速增长,中国风电占国内总发电量的比例也迅速增加,从2008年的0.4%增加至2015年底的3.3%,至2016年的4%。根据2016年11月,发改委和能源局发布的电力和风电“十三五”规划,风电的发展目标是截止2020年底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2.1亿千瓦以上,其中海上风电并网容量达到500万千瓦以上,风电年发电量确保达到4,200亿千瓦时,约占全国总发电量的6%,新增并网装机容量在90-110GW之间,即未来全国平均每年新增装机在20-25GW之间。

 由于建设规划与电网消纳能力的矛盾日益突出,叠加中国宏观电力消费增速同比下降的因素,弃风限电始终是制约风电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根据2016年能源局的统计数据,2016年,全国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1742小时,同比增加14小时,全年弃风电量497亿千瓦时。全国弃风较为严重的地区是甘肃(弃风率43%、弃风电量104亿千瓦时)、新疆(弃风率38%、弃风电量137亿千瓦时)、吉林(弃风率30%、弃风电量29亿千瓦时)内蒙古(弃风率21%、弃风电量124亿千瓦时)。

 公司早在2002年便进入风电行业,自前已批量生产高温、低温、高海拔、超低风速、抗台风等型号的1.5MW、2MW、3MW系列产品,并正与荷兰mecal公司等全球知名设计单位联合开发更大单机容量的陆上和海上风电机组。

 3)环保行业

 2016年11月,发改委、住建部共同发布了《“十三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征求意见稿)》,针对“十三五”期间城镇水污染治理做出全面规划,总投资达5,828亿元,较“十二五”同期增长 36%。

 “十二五”期间,我国污水处理设施由1.25 亿立方米/日增至2.17 亿立方米/日,规划投资1,040 亿元,实际投资估算近3,000 亿元,远超规划预期。预计在“十三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市场投资将主要以提标改造与管网建设为主,同时,污水处理呈现出向农村市场转移的趋势。

 环保产业是公司重点培育的业务增长点。2014年1月公司成立了华仪环保有限公司,重点关注农村水务和工业污水市场。公司同时还积极推进产业的并购整合,2015年成功收购了浙江一清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努力在国内工业污水及村镇水务市场占据一席之地。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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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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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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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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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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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7,239.3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3.96%;实现营业利润-5,164.5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50.7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842.1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了180.53%。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698,645.16万元,比上年末下降了4.98%;负债总额282,678.4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0.46%,比上年末降低了1.92个百分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总额为410,833.79万元,比上年末下降了1.7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合并范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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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合并范围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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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道荣

 201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32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于2017年4月10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4月21日下午在公司综合楼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胡仁昱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授权委托独立董事罗剑烨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董事张建新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授权委托董事张学民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陈道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总经理2016年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2016年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55,984,738.33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9,332,588.21元,减根据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0元(含税)的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派发的股利22,797,105.33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30,550,744.55元。

 鉴于2016年度公司母公司及合并报表的净利润均为亏损,未达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符合公司可不进行现金分红的情况,为提高财务的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拟定的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16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见《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道荣、陈帮奎、范志实、屈军、张建新、祁和生在该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2017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预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预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详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详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7年拟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顶山银行等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用于贷款、信托、保函、票据、信用证等融资方式。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家银行最终核定为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需要分期办理相关申请手续。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见《关于取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5月15日届满,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考核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陈孟列先生、范志实先生、张学民先生、张传晕先生、陈建业先生、陈孟德先生、胡仁昱先生、罗剑烨先生、祁和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胡仁昱先生、罗剑烨先生、祁和生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详见《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兹定于2017年5月16日(星期二)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详见《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第七届董事候选人简历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孟列 男,汉族,生于1984年1月5日,浙江乐清人,本科学历。乐成商会副会长、温州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会长、乐清市创二代联合会副会长、乐清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温州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曾任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供应部经理、副总经理、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现任公司总经理。

 范志实 男,汉族,生于1961年11月28日,河南信阳人,MBA硕士学历。曾任河南信阳高压开关总厂副厂长、河南信阳酿酒工业公司总经理、信阳市(县级)及狮河区第八届政协副主席、第一届政协副主席。现任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张学民 男,汉族,生于1968年12月19日,河南睢县人,本科学历。曾任信阳高压开关厂技术员、珠海丰泽公司主管工程师、华仪电器集团乐清销售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华仪成套电器有限公司总经理、华仪集团总裁助理,公司副总经理、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传晕 男,汉族,生于1981年8月21日,福建福鼎人,本科学历。曾任华仪电器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秘书,公司证券及资本运营部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陈建业 男,汉族,生于1965年10月30日,湖北省武汉人,大学学历,曾任 ABB中国有限公司销售、技术、管理等岗位,先后担任过瑞士希玛特公司武汉代表处首席代表、北京禾光永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汉希麦特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华仪输配电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

 陈孟德 男,汉族,生于1987年2月3日,浙江乐清人,本科学历。曾任公司采购部副经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胡仁昱 男,生于1964年11月21日,上海人,会计学博士,华东理工大学商学院会计系教授,研究生导师,会计信息化与财务决策研究中心主任,是财政部聘任的会计信息化咨询专家、国标委会计信息化标准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会计学会工科院校分会常务理事、中国内部控制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民盟上海市经济委员会委员、上海会计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上海科委创新基金财务评审专家。一直致力于会计信息化的理论研究和系统开发实践,在全国会计信息化研究领域开辟了新的学科生长点,是上海市会计信息化方向学术研究的领军人物,担任上海会计学会会计信息化专业委员会主任。

 罗剑烨 男,生于1969年12月13日,北京大学法律专业硕士,现为北京市汉鼎联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兼任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中棉种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担任北京市律师协会资本市场与证券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为多家大型企业集团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或担任常年法律顾问工作,主要执业领域包括证券融资、公司改制重组、上市、收购兼并等法律业务,对企业经营管理、公司重组上市及收购兼并法律业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祁和生 男,1961 年生,中共党员,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3年大学毕业后分配至原机械工业部中国农牧业机械总公司风力机械处工作,1989年起在中国农机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工作,现任中国农机工业协会风力机械分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兼任全国风力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秘书长,中节能风力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国家科技部“十二五”国家科技重点专项(风力发电专项)专家组组长。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33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通过分析、评估和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共计提10,499.33万元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的情况说明

 (一)坏账准备

 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 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所有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按照公司计提坏账准备的政策,2016年度计提坏账准备9,861.8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宁夏达力斯发电有限公司应收款项。宁夏达力斯发电有限公司应收款项。鉴于客户所投资运营的风电场项目因风资源未达预期、建设成本较高等因素的影响,导致项目公司盈利状况大幅低于预测。经公司评估,达力斯公司继续偿还债务的可能性较低。经公司于2016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对该应收货款及保证金余额9,936.72万元全额计提坏账准备,2016年新增计提坏账准备3,940.44万元。

 2、部分涉诉货款。2015年,公司就原项目经理黄晟非法截留货款事件中所涉及的对相关客户江苏海力化工有限公司、江苏丰源热电有限公司、江苏博汇纸业有限公司、山东天源热电有限公司、山东海力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海兴化工有限公司共6家单位存在的过错及非法减免公司货款等事项提起了诉讼。截至2016年12月31日,上述6家单位应收账款余额为3,198.90万元,累计计提坏账准备2,858.51万元,2016年新增计提406.82万元。

 3、其他根据账龄分析法计提的坏账准备

 根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账龄情况,2016年计提坏账准备5,514.57万元。

 (二)无形资产减值

 根据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无形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本期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37.50万元,主要系控股子公司浙江巍巍华仪环保有限公司2014年成立之时VIVIRAD公司作股本投入原值的900万专利技术,按8年摊销。因浙江巍巍华仪环保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未能有效开展业务,在2016年度对上述专利技术按照剩余账面价值全额计提减值准备。截至2016年12月31日, 2016年度新增无形资产减值准备637.50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上述各类资产减值准备10,499.33万元,将影响公司2016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0,499.33万元,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资产减值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2016年度会计报表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会计谨慎性、一致性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2016年末的资产状况,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所有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 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相关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

 3、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34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2010〕187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经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7,235,77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2.30元,共计募集资金95,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1,2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09.3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0,790.6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1〕22号)。

 2.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343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经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3,019,853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57元,共计募集资金223,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055.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5,94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2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30.3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5,514.7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3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 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71,485.3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698.37万元;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12.35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5.73万元;2016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束转出金额11,414.71万元;2016年度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收回13,00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2,897.6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844.10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1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余额为11,322.37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以前年度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前年度支付银行手续费37.38元。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4,212.77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97.98 万元;2016年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44,212.77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197.98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申报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尚余267.00万元未支付。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2,766.9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 2011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27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上海华仪风能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仪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北京华时新能风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华时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1年11月10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乐成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2016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及实施主体上海华仪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连同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市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三江支行、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2016 年 5 月 17 日,公司及各实施主体(华仪风能有限公司、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鸡西新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行分别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的规定,2016年7月13日,公司及实施主体黑龙江梨树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泉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1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和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1.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2011年6月20日,本公司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部分建设内容的议案》,将募投项目《上海华仪风电技术研究院项目》中原计划研发的“5MW风电机组”调整为“6MW风电机组”。本次调整后,原计划投入“5MW风电机组”的4,500万元将全部转投至“6MW风电机组”项目。除上述调整外,该项目其他建设内容、研究计划、资金投入及总投资不变,该项目投资总额仍为19,280万元。

 为应对公司电气产业的未来发展需要,更好地满足电气产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需求,公司于2013年5月20日召开的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充气类高压开关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地点及固定资产部分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本次调整没有改变募集资金的使用方向,不会对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项目实施主体、经济效益预测等均未发生变化。

 根据2016年3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决议,公司终止《智能配电设备研发及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431.50万元(含利息收入)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7月7日,该项目实际剩余募集资金9,418.88万元,已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专项核查报告》,认为: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遵照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华仪电气《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 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 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

 2011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2015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华仪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35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陈道荣先生、陈帮奎先生、范志实先生、屈军先生、张建新先生、祁和生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胡仁昱先生、罗剑烨先生和祁和生先生于会前对该议案进行了审查,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定价公平、公正、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华仪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1.2亿元

 住 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经营范围:低压电器、太阳能设备、水利水电设备、机械设备及配件、电工器材、电缆附件、互感器研发、制造、销售、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对实业、金融、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的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物业管理;有色金属、燃气油、化工产品批发。

 关联关系: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帮奎

 注册资本:5,100万元

 住 所:乐清经济开发区华仪风电产业园

 经营范围:电能表、热量表制造;仪器仪表、电子元器件、家用电器、电器机械及器材技术开发、服务、制造、加工、批发、零售;电子计算机软件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华仪电器集团浙江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伯光

 注册资本:5,100万元

 住 所: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428号(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电器设备及元件、开关控制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建筑器材、电线电缆制造、加工、销售(涉及许可生产的凭有效证件生产)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4、浙江华仪低压电器销售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中文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 所:乐清经济开发区经八路428号(华仪风能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电器设备及元件、开关控制设备、五金交电、通讯设备、建筑器材、电子配件、电线电缆、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销售。(涉及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证件经营)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5、浙江华仪进出口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道荣

 注册资本:500万元

 住 所:乐清市乐成镇宁康西路138号(华仪集团有限公司内)

 经营范围:五金交电、电线电缆及配件、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家用电器、日用百货、水利水电设备、太阳能设备、发电机及发电机组、电动机、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电力电子元器件、其他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其他机械设备及电子产品、其他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文字翻译;贸易经纪与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6、河南华仪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道荣

 注册资本:5,000万元

 住 所: 信阳市工区路135号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酒店管理,租赁服务。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河南华时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志实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住 所:信阳市工十四路8号

 经营范围:烧碱、液氯、31%高纯度盐酸、次氯酸钠生产。

 关联关系:系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8、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鑫

 注册资本:54,000万元

 住 所:阜新市新邱区新邱大街155号

 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金属门窗制造、安装,海洋工程,石化、港口机械制造,电站锅炉附机制造,风电设备制造,建筑机械制造。

 关联关系:公司部分独立董事曾任该公司独立董事,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9、山东莱芜金雷风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伊廷雷

 注册资本:11,902.8401万元

 住 所:莱芜市钢城区里辛镇张家岭村

 经营范围:风电主轴研发、锻造,金属锻件、机械零部件加工销售;钢材、钢锭、钢坯、铸件、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废旧金属制品回收。

 关联关系:公司部分独立董事曾任该公司独立董事,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0、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东林

 注册资本:80,279.8152万元

 住 所:株洲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黄河南路

 经营范围:轨道交通、汽车、公路、家电、新能源装备、船舶、特种装备、环保工程、建筑工程、工程机械、石油、市政等领域高分子材料制品、金属材料制品、桥梁支座及桥梁配套产品、橡胶金属制品、复合材料制品及各类材料集成产品的开发、生产、检测、销售、售后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桥梁、建筑检测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维修;利用自有资金从事实业投资活动;自营和代理商品、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特种专业工程建筑安装业务。

 关联关系:公司部分独立董事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均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经营状况良好,具有交易的履约能力。在前期同类关联交易中,上述关联方均能按约定履行相关承诺,未出现重大违约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出售产品、房屋租赁等业务,所有交易均与相关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与关联方发生的正常业务往来,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降低成本。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且上述关联交易占公司全年的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的比重较小,故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36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预计为控股

 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华仪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风能”)

 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仪科技”)

 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时集团”)

 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阳华仪”)

 ● 本次担保数量:合计不超过19.6亿元的担保计划

 ● 累计为被担保人提供担保的数量(不含本次担保计划):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147,766.98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决策效率,公司计划2017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向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9.6亿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协议的签署日在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担保期限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各子公司具体担保计划额度如下:

 ■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2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600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8,600万元;注册地址为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法定代表人:屈军;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为户外真空断路器、负荷开关、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热控设备及系统的科技开发、生产、销售,工程服务,技术咨询服务。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2、华仪风能有限公司

 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2年3月29日;注册资本为116,000万元,注册地址: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法定代表人:屈军;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系统、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的开发、制造、销售、服务;风电场开发、建设;风力发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3、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系本公司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其中:本公司直接持有其85.33%股权,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仪风能有限公司持有其14.67%股权),成立于2010年1月20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0,000万元;注册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5区12号楼1层—6层;法定代表人:屈军;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为施工总承包;风电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风电场勘察设计;数字化风电场系统软件开发;风电项目投资;销售风力发电机组整机及零部件、高低压电气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4、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

 信阳华仪开关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信阳华仪成立于2007年6月28日;注册资本为5,500万元,注册地址:信阳市工业城工十四路22号;法定代表人:陈斌;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安装户内外高压真空断路器及配件、高压负荷开关及配件、接地开关系列、高压隔离开关及配件、梅花触头系列及配件、配电自动化设备及系统、热控设备及系统的生产、销售;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的生产、销售、安装与调试;箱式变电站、箱式开闭所、三箱类产品、电缆分支箱、变压器的生产销售;五金电料及加工;电镀;静电喷塑;输配电工程;金属材料、建筑材料销售。

 最近一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情况

 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如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系为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预计,有助于控股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对资金的需求,更好地推动其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目前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本次公司对控股子公司进行的担保预计,主要是基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实际需要,本次担保计划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的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计划,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147,766.98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累计为人民币38,344.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109,422.98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5.9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37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预计为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合计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计划

 ● 累计担保数量(不含本次担保计划):截至目前,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累计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0元;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147,766.98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需要,提高公司决策的效率,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华仪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及华仪风能有限公司计划为本公司向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机构申请的融资额度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担保(担保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上述担保协议的签署日在本次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

 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计划额度具体如下:

 ■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上述全资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上述担保计划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公司(略)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经营情况,在上述计划担保额度内,确定具体的担保金额。每笔担保业务在发生时签署相关协议,如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公告。

 四、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的担保预计旨在满足公司的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的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全资子公司对公司进行的担保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全资子公司的本次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担保计划,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147,766.98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累计为人民币38,344.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109,422.98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5.9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38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暂时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以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和投资期限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国债或国债逆回购、净值型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拟进行现金管理的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风险控制措施

 尽管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拟定如下措施:

 (一)做好资金计划,充分预留资金,谨慎确定投资期限,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情况,对投资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合适的投资品种。

 (二)建立台账对投资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公司内设审计机构负责投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监督和审计。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流动性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或金融产品,有利于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且不会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在决议有效期内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39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

 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内,可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本次对外投资为证券投资,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因投资标的的选择、市场环境等因素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一)投资目的

 在投资风险可控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一步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范围

 投资范围为股票、基金、债券、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

 (三)拟投入的资金及期间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公司拟以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为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4.34%)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且在该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同循环使用,投资取得的收益可以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金额不包含在本次预计投资额度范围内。

 (四)资金来源

 本次证券投资事项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自有资金,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该资金的使用不会造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压力,也不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投资等行为带来影响。

 (五)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从事证券投资情况

 公司前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

 (六)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如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具体组织实施。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是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转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预期能够为公司带来相关收益,同时,也有可能面临亏损的风险。公司将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的原则,使之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证券市场受宏观经济形势、财政及货币政策、产业政策、利率等方面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和政策波动风险。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证券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同时也存在由于人为操作失误等可能引致本金损失的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经制定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对证券投资的原则、范围、决策、执行和控制、账户管理、资金管理、风险控制、信息披露等方面均作了详细的规定,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操作风险。鉴于证券投资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投资风险,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调研以及人员培训工作,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控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证券投资事项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保证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积极探索更为丰富的盈利和投资模式,通过实业与资本相结合来更好地促进实业发展,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与收益,进而提升公司的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通过制定切实有效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及其他内控措施,可以有效地防范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投资事项,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40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取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概况

 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及于2016年7月18年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用途。

 二、取消发行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整体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变化,经与中介机构深入沟通论证并审慎决策,公司决定取消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募集资金原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等,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和其他融资方式妥善解决,本次取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于取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综合考虑资本市场整体环境、融资时机等因素变化,公司取消发行本期超短期融资券,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取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项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战略和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取消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41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简称“天台山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华时集团”)的参股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3%的股权。

 ● 质押担保金额:本次为天台山公司的担保金额为838.50万元(按照本次天台山申请的委托贷款本金的43%计算,未考虑可能发生的利息及其他相关费用),含本次担保在内累计为天台山公司提供担保金额为1,182.5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质押担保概述

 为支持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时集团”)的参股公司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简称“天台山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华时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天台山公司43%的股权为天台山公司申请的1,950.00万元的委托贷款(其中:通过中电投财务有限公司向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贷款为人民币75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通过中电投财务公司向江苏上电八菱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委托贷款为人民币1,200万元,贷款期限为三年)提供质押担保。担保的范围为本次委托贷款本金、利息、手续费、保证金、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罚息、律师费、差旅费、公告费、评估费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金额的43%。质押担保的期限同其委托贷款期限。

 经公司于2015年11月3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及2015年12月18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用于质押的股权即华时集团持有的天台山公司43%的股权已质押给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12月1日、2015年12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上的临2015-092号、临2015-099公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天台山公司的净资产为-469.97万元,按照权益法华时集团持有的天台山公司43%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零。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

 2017年4月21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议案》,鉴于天台山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本次质押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建华

 住所:浙江省天台县赤城街道赤城大厦12F室

 注册资本:人民币3883.7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4月18日

 经营范围:风力发电

 股东持股情况:

 ■

 最近两年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时集团、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省天台县天发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合作建设浙江天台山风电场项目,上海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江苏上电八菱集团有限公司为天台山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资金支持,天台山公司其他股东提供担保,有利于天台山公司风电项目的推进及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公司本次用于质押担保的股权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零,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时能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提供股权质押担保,有利于浙江上电天台山风电有限公司风电项目的推进及经营发展需要,本次质押的股权所对应的公司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零,风险可控,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的本次股权质押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不含本次担保,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最高额为147,766.98万元(其中:公司对外担保<不包括对控股和全资子公司担保>累计为人民币38,344.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最高额担保累计为人民币109,422.98万元),占公司2016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35.97%。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股票代码:600290 股票简称:华仪电气 编号:临2017-040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于2017年4月10日以邮件和短信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4月21日下午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丕荣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监事会2016年年度工作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起草编制及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基本规章的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6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在发表本意见前,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参与编制的涉密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已对年度报告作出了书面确认意见,未有提出异议或保留意见的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7-2019)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5月15日届满,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 名,公司控股股东华仪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周丕荣先生、林忠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相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第七届监事候选人简历

 周丕荣 男,汉族,生于1979年6月27日,浙江乐清人,本科学历。曾任浙江华仪电器科技股份公司会计,华仪电器集团乐清销售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华仪集团有限公司主办会计、财务经理。现任华仪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林忠沛 男,汉族,生于1976年8月15日,浙江乐清人,大学学历。曾任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任销售部片区经理、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公司营销中心华中、中南、西南、山东负责办事处管理工作、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营销中心总经理、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浙江华仪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证券代码:600290 证券简称:华仪电气 公告编号:临2017-043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6日 13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综合楼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6日

 至2017年5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20、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7年4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22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将于2017年4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10、15、1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7、8、9、10、11、12、14、15、16、17、18、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华仪集团有限公司、陈道荣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1日 8: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本公司董秘室

 六、 其他事项

 1、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并在参会时携带授权书等原件,交会务人员。

 2、参会代表请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及股东账户卡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3、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经济开发区中心大道228号

 邮政编码:325600

 联 系人:张传晕、刘娟

 电话:0577-62661122

 传真:0577-62237777

 特此公告。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24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华仪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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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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