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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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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鲁楚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伍小云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伍小云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报告期末合并资产负债表较期初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495,665.26万元,较期初增长3.06%;负债总额595,179.96万元,较期初增长5.93%;股东权益总额900,485.30万元,较期初增长1.25%。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构成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较期初减少金额为300.70万元,减少比例为91.71%,主要系公司期末持有的以套期保值方式核算的期铜期铝合约及远期结售汇合约公允价值浮动盈利减少所致。

 注2:应收利息:较期初减少金额为151.94万元,减少比例为100.00%,主要系本公司本期收回珠海泰坦公司可转换票据2016年第四季度的利息所致。

 注3:其他流动资产:较期初减少金额为24,172.14万元,减少比例为48.27%,主要受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武汉大洋电机新动力和上海电驱动本期理财产品到期收回影响。

 注4:在建工程:较期初减少金额为10,434.85万元,减少比例为32.62%,主要系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电驱动本期部分厂房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核算所致。

 注5: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金额为859.11万元,增长比例为37.77%,主要系本公司本期厂房及生产线改造工程费用增加所致。

 注6: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金额为3,224.71万元,减少比例为32.44%,主要系公司本期缴纳上期末计提的企业所得税相应应交税费余额减少所致。

 注7:应付股利:较期初增加金额为192.00万元,增长比例为38.08%,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柳州杰诺瑞本期宣告分派的部分分红款尚未实际支付相应期末应付股利余额增加所致。

 注8:其他综合收益:较期初增加金额为6,721.85万元,增长比例为598.86%,主要系公司之子公司大洋香港持有巴拉德的股权因期末股价上升相应公允价值收益增加所致。

 (二)报告期合并利润表较上年同期变动幅度较大的项目列示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76,908.84万元,同比增长31.22%,实现营业利润5,530.63万元,利润总额6,603.89万元,净利润5,312.9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009.7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41.25%、35.27%、36.50%、33.01%,主要影响因素说明如下:

 (1)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扩大产销规模,加强成本控制,提升生产效率,促使家电及家居电器电机及旋转电器业务板块的营业收入及利润均取得稳步增长;

 (2)报告期内公司与客户合作推进相关产品入选《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的工作。受国家新能源汽车行业补贴政策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重申等因素的影响,全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在2017年1-2月份大幅下降,虽在2017年3月份出现回暖,但仍对公司新能源车辆动力总成系统业务开展造成较大影响,相应的营业收入及利润有所下降;

 (3)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新能源车辆运营平台业务,营业收入稳步增长,但该业务处于市场推广阶段,推广费用、车辆折旧等成本的增加对本期的利润产生一定的影响。

 单位:万元

 ■

 注1: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42,091.60万元,增长比例为31.22%,主要系公司本期家电及家居电器电机的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注2:营业成本: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41,432.64万元,增长比例为40.87%,主要系公司本期受原材料价格上升的影响相应营业成本增加所致。

 注3: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458.23万元,增长比例为58.08%,主要系公司本期从银行取得的借款增加相应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注4: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553.90万元,增长比例为99.17%,主要受本期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增加影响。

 注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为255.46万元,减少比例为99.49%,主要系公司期末持有的以套期保值方式核算的期铜及期铝合约浮动盈利金额减少所致。

 注6: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681.07万元,增长比例为99.01%,主要系公司本期平仓的以套期保值方式核算的期铜及期铝合约盈利金额增加所致。

 注7: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506.82万元,增长比例为54.07%,主要系公司本期政府补助收入增加影响。

 注8: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221.79万元,增长比例为148.73%,主要系公司本期对外捐赠支出增加影响。

 (三) 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万元

 ■

 注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为8,670.35万元,减少比例为184.36%,主要系公司本期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相应采购规模加大及原材料价格上升以致采购金额增加所致。

 注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金额为126,791.63万元,增加幅度为109.99%,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支付收购上海电驱动100%股权支付款项较多所致。

 注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金额为140,177.04万元,减少比例为95.12%,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为收购上海电驱动股权而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方式取得配套募集资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7 年1 月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解锁期符合条件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解锁期行权/解锁的条件已满足。报告期内,激励对象在首次授予的第二个行权期累计行权1,814,920股。

 2、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和《关于<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17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4,034.2万份,其中首次授予3,374.2万份,预留660万份。公司2017年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草案)中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128.8万份。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8.51元/股;股票增值权行权价格为8.51元/股。

 3、2017年3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本次拟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0万元(含340,000.00万元),具体发行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 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 2017-045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9:0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8日以专人送达、传真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鲁楚平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刊载于2017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2017年4月25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表决: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的结果及公司2017年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公司决定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根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由董事会负责办理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公司章程》修订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章程修正案》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17年4 月25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特此公告。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2249 证券简称:大洋电机 公告编号:2017-046

 中山大洋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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