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孙伟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陈玲芬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国友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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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6年12月28日《关于核准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21号文)核准,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4,326,5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公司于2017年2月27日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4,326,464股。本次股票发行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变更为1,007,319,037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007,319,037.00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174,326,464股,发行价格为12.62元/股,将于2017年3月2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99,999,975.6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80,116,649.22元。
本次发行中,投资者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8年3月23日(如遇非交易日顺延)。
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已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3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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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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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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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7-09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4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24日上午9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孙伟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订内容对比表请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2017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
内容详见2017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上《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张际松先生、孙小挺先生回避表决;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情见2017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本议案。
六、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期货套保交易的议案》;
《关于预计2017年度参与期货套保交易事项的公告》详见2017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持续生产经营与技术改造项目的需要,预计公司2017年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主要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开具信用证、票据贴现等形式的融资。为确保资金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和总裁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至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以9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预计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17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和《中国证券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附件:章程修订内容对比表。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章程修订内容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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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7-10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7年4月14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了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24日下午14时在深圳市福田区滨河大道5022号联合广场B座14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监事会主席盛永月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订内容对比表请见附件,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见2017年4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16年度审计机构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于该所对公司业务的熟悉程度,同时该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我们认为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需要及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期货投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并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方董事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孙小挺先生、张际松先生回避表决。上述关联交易按照等价有偿原则,根据公允市价进行定价,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董事会《关于预计2017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参与期货套保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2017年度期货套保交易符合实际经营需要,同意董事会《关于预计2017年度期货套保交易的议案》,并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持续生产经营与技术改造项目的需要,预计公司2017年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5亿元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求,同意董事会《关于预计2017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借款的议案》,并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7年度上市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及各子公司实际业务开展的需要,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助于子公司高效、顺畅地筹集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议案对全年内部担保总额作出预计,并按相关审议程序进行审议,满足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我们同意前述议案,并提交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时间将另行通知。
附件:章程修订内容对比表。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章程修订内容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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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7-12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4日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2017年使用最高额度为10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期货投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该理财事项,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授权期限至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期货投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连续十二个月累计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实际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业务金额将根据公司资金实际情况增减。
3、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期货投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
4、投资期限
本项理财及投资业务授权截止日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用于购买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12月31日前使用完毕。详见2013年3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核查为主;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资金使用和购买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等投资业务的购买以及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理财产品、信托产品、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委托贷款对象不能为公司关联方)、参与资产管理计划、股票投资、购买债券、期货投资、金融衍生产品投资等符合国家规定的投资业务,在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进而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因此,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等投资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7-13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参与期货套保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情况概述
公司2017年拟对棉花期货进行交易,根据市场和公司经营情况,预计公司2017年度开展期货套保交易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公司进行套期保值的数量不超过实际现货交易的数量,期货持仓量不超过套期保值的现货量。
套保期货品种:纽约期货交易所(NYBOT)的棉花合约、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交易的棉花合约。
上述期货套保交易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拟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品种为公司生产经营中主要使用的原材料,参与上述品种的期货套保交易是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近两年,棉花价格波动剧烈而频繁,公司参与期货市场交易,与现货市场交易相结合,将有效拓宽采购渠道,有利于公司规避棉花价格大幅波动的风险,保持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
三、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准备情况
公司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5号——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6号——衍生品投资》等相关规定制定了《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对期货套保交易的组织机构、授权制度、交易计划、交易管理、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披露和会计政策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人员均为专业人士,充分理解拟交易衍生品的特点及风险。
四、期货套保交易的风险分析
1. 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制度发生重大变化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如果公司选择的期货公司在交易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也可能给公司带来损失。
2. 市场风险:由于保证金交易具有杠杆性,当出现不利行情时,价格微小的变动就可能会使公司权益遭受损失。
3. 操作风险:行情系统、下单系统等可能出现技术故障,导致无法获得行情或无法下单;或者由于操作人员出现操作失误,都可能会造成损失。
4. 流动性风险:当公司无法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5. 信用风险:交易价格出现对交易对方不利的大幅度波动时,交易对方可能违反合同的相关规定,取消合同,造成公司损失。
五、风险管理策略的说明
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是为了开拓采购和销售渠道,规避棉花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规定:从事期货套保交易活动时严禁投机。
公司将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的规定来安排计划、审批、指令下达、操作、稽查、审计等环节并进行相应的风险控制和管理。
六、期货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期货套保交易品种均在场内的郑州商品期货交易所和纽约商品交易所交易,市场透明度大,成交活跃,成交价格和当日结算单价能充分反映衍生品的公允价值。
七、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期货套保交易相关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
八、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刘雪生先生、胡永峰先生、陈卫滨先生就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期货套保交易的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公司已就参与期货套保交易建立了健全的组织机构及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3. 公司期货套保交易仅限于与企业正常生产经所营所使用的原材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公司将期货套保交易作为拓宽采购渠道的途径以及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的有效工具,通过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经营水平,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的经营效益。公司参与期货套保交易是必要的,风险是可以控制的。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7-14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2017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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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由非关联方董事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关联董事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张际松先生、孙小挺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
此次关联交易尚需经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益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情况介绍
1)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50100676336997R,法定代表人孙伟挺,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营业期至2028年08月01日。经营范围为棉花收购、销售;农作物种植;棉纱、棉布的生产、销售;投资兴办实业。住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北京南路506号美克大厦九层901室。
2)余姚华联纺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811445710567,法定代表人孙伟挺,注册资本6523.49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1998年09月16日,营业期限至2019年09月07日,经营范围工业用特种纺织品、棉纱、棉布、服装、纤维制成品的制造、加工,住所:余姚市纺织路1号。
3)宁海华联纺织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267111695663。成立日期为1995年06月19日,法定代表人孙伟挺,注册资本5600万元人民币,营业期至2019年08月26日。经营范围:纺纱加工针织品、服装制造、加工;纺织原料、纺织器材、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批发、零售、仓储;自营和代理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制或禁止的货物和技术除外。住所为宁海县跃龙街道纺织东路146号。
2、关联方2016年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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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数据中,新疆恒孚没有经过审计,余姚华联和宁海华联经过审计。
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新疆恒孚棉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余姚华联纺织有限公司、宁海华联纺织有限公司均为同一控股股东华孚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下的子公司。
4、履约能力分析
华孚控股有限公司及旗下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市场信誉较高,具备履约能力。
5、定价政策和采购依据
上述关联采购为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价格依据市场同期公允价格确定。房屋租赁也参照了当地的租赁标准。
6、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交易项目的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现在及将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三、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三位独立董事审查并认可。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此项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业务行为,双方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孙伟挺先生、陈玲芬女士、张际松先生、孙小挺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042 证券简称:华孚色纺 公告编号:2017-15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7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7年4月24日,经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生产发展需要,公司决定2017年度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80亿元的担保。同意在2016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7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保证合同》、《担保合同》及《抵押合同》等法律文书。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7年度拟对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不超过以下额度的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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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担保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1. 深圳市华孚进出口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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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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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2. 浙江华孚色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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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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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3.浙江聚丰贸易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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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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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4.宁波华孚东浩实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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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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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5.新疆华孚色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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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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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6.新疆六孚纺织工业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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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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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7.奎屯锦孚纺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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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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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8.新疆天宏新八棉产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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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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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9.阿克苏华孚色纺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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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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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0.新疆天孚棉花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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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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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1.新疆棉花产业集团伽师棉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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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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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2.新疆棉花产业集团岳普湖棉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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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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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3.新疆棉花产业集团泽普棉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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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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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14.新疆棉花产业集团叶城棉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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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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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6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为2017年度预计为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最高额,尚未与相关方签署担保协议。
四、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累计金额
2017年度,本公司预计为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全部为本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188.90%,不存在任何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孚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