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3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公司全体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本次董事会的全部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10时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恭藻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总裁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总裁编制了《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同意丁琳女士辞去公司总裁的议案》
丁琳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同意丁琳女士的辞职申请。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高管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聘任徐瑞泽女士为公司总裁的议案》
由于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同意聘任徐瑞泽女士为公司总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高管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及《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在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公司独立董事撰写了《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经营情况的有效监督,公司董事会下设了专门的审计委员会。为总结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6年度的履职情况,审计委员会编制了《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7年4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860,500,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86,050,04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33,945,084.7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市场价格与服务质量确定。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17年度公司、各子公司及其相互之间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担保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初步测算,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5亿元整(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黄金租赁、保理、保函等短期信贷业务以及经营性物业等长期信贷业务。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总结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徐恭藻、徐瑞泽、丁琳、曹莉娟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及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 374号),公司股票已于2017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600万股,注册资本由68,450.046万元增加至86,050.046万元,公司实收资本由68,450.046万元增加至86,050.046万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公司修改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要求,公司拟修改经营范围,增加“停车场服务”及“房地产开发、经营”。
修订后的公司经营范围如下:国内商业(国家危禁、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装潢装饰;家电、钟表维修;计算机维修;农副产品代购代销;特许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以下范围限分支机构经营):广告业务、住宿、餐饮服务、保龄球、棋牌、KTV包房、台球、音乐茶座、卡拉OK、乒乓球;柜台租赁;图书零售;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小包装加碘食盐及小包装多品种食盐;音像制品零售;蔬菜零售批发;停车场服务。(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证许可经营)。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和修改经营范围的议案内容,以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6]23号)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办理《公司章程》修订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增加注册资本、修改经营范围、修改公司章程及办理公司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1)。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规划及现实变化的考虑,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门店装修升级项目”中的利群商厦项目原计划主要用于利群商厦地下停车场对应部分的改扩建,由于利群商厦地下停车场改造区域周边青岛市地铁2号线的建设规划等原因,本着降低募投项目风险和谨慎性原则,经董事会讨论,拟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于荣成利群广场(商场)项目的建设和装修升级。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关于修订<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拟对《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关于修订<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拟对《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关于修订<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公司拟对《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关于修订<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拟对《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关于修订<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公司拟对《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关于修订<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公司拟对《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关于修订<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拟对《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关于修订<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拟对《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6.《关于修订<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拟对《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7.《关于制订<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公司拟制定《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制定后的制度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8.《关于修订<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公司拟对《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进行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9.《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7-01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徐瑞泽简历
徐瑞泽,女,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2年出生,硕士学历。2008年进入利群集团采购中心任业务员,2009年任利群商厦家电商场总经理助理,于2009年至2011年期间任福兴祥物流总经理助理。2011年至今,担任福兴祥物流总经理,2013年1月至2016年4月担任利群百货总裁助理,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担任利群百货副总裁。2016年12月至今担任利群百货副董事长。曾获“2016青岛市优秀企业家”称号、2015年全国商业诚实守信道德模范、2014年度青岛市最具成长性企业家、2014中国(青岛)年度最具魅力品牌女性、2014中国城市物流开拓创新风云人物、中国商业优秀职业经理人等荣誉。
证券代码: 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4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体监事亲自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公司全体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了本次监事会的全部议案。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9时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元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总结公司监事会2016年度的工作情况,监事会编制了《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修订<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拟对《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为更好的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2017年4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860,500,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86,050,04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33,945,084.7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关于公司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市场价格与服务质量确定。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7)。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17年度公司、各子公司及其相互之间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担保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8)。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经初步测算,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5亿元整(最终以合作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主要包括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贸易融资、黄金租赁、保理、保函等短期信贷业务以及经营性物业等长期信贷业务。
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具体信贷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2017年度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9)。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总结了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并预计了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0)。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
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布局的规划及现实变化的考虑,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本次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门店装修升级项目”中的利群商厦项目原计划主要用于利群商厦地下停车场对应部分的改扩建,由于利群商厦地下停车场改造区域周边青岛市地铁2号线的建设规划等原因,本着降低募投项目风险和谨慎性原则,拟将该部分募集资金投资于荣成利群广场(商场)项目的建设和装修升级。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2)。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鉴于公司发展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需求,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5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管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丁琳女士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职务,会议同意丁琳女士辞去公司总裁职务。
丁琳女士在担任公司总裁期间,勤勉尽责,带领公司管理团队取得了优异的成绩,董事会对丁琳女士为公司做出的突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6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依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7年2月28日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17JNA30029),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308,072,083.65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截至2016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19,995,130.77元。
现拟定分配金额如下:以2017年4月1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总股本860,500,46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共计分配86,050,046元,剩余未分配利润933,945,084.77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二、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1、该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16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预期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7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按照市场价格与服务质量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7-008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17年度,公司、各子公司及其相互之间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
●是否有反担保:无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包含控股、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2017 年度的资金需求事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在2017年度新增相互担保额度不超过100,000万元的担保,连同以前年度到期后延续担保的额度200,000万元,公司、各子公司及其相互之间的担保额度累计不超过300,000万元,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可调剂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恭藻
注册资本:人民币86,050.046万元
住所: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香江路78号
营业范围:国内商业(国家危禁、专营、专控商品除外):计算机软件开发;装饰装潢;家电、钟表维修;计算机维修;农副产品代购代销;特许经营;企业管理及相关业务培训。(以下范围限分支经营):广告业务、住宿、餐饮服务、保龄球、棋牌、KTV包房、台球、音乐茶座、卡拉OK、乒乓球;柜台租赁;图书零售;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散装食品(现场制售);小包装加碘食盐及小包装多品种食盐;音像制品零售;蔬菜零售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7,058,765,488.66元,负债4,331,695,605.58元,净资产2,727,069,883.08元。2016年度,公司营业收入10,292,600,193.72元,营业利润462,801,987.57元,净利润361,903,258.57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控股、全资子公司基本情况
1、利群集团青岛利群商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5月24日
法定代表人:丁琳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股本结构:利群股份持股100%
经营范围:图书、音像制品零售;批发兼零售初级农产品、鲜活水产品、家用电器、文体用品、计生用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零售散装食品(现场制售);小包装加碘食盐及小包装多品种食盐零售;在本店内零售卷烟、雪茄烟(出版物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盐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批发、零售:国内商业(国家危禁、专营、专控商品及音像制品除外);经济信息咨询服务;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停车场服务;金银制品销售及维修:室内外装饰装潢;数码冲印;柜台租赁;场地租赁;商品陈列展览展示;网络销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年度经申报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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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利群集团青岛四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5月10日
法定代表人:何萌
注册资本:人民币2,600万元
股本结构:利群股份持股100%
经营范围:音像制品零售;商场;食品销售经营者(网络经营):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销售、散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含熟食)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糕点类食品制售(含裱花蛋糕);卷烟零售、雪茄烟零售(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批发、零售:国内商业(国家危禁、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家用电器;钟表维修;零售:金银制品;仓储(不含冷冻、冷藏、制冷及危险化学品);手机销售;餐饮管理服务;柜台租赁;物业管理;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场地租赁;依据《青岛市经营性停车场登记证》展开经营活动;网上销售:鲜水产品、日用百货、珠宝、金银制品、皮具、化妆品、服饰、家用电器、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文体用品、依据烟草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据新闻出版部门核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年度经申报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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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青岛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9月28日
法定代表人:徐瑞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股本结构:利群股份持股100%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生产其他粮食加工品(生湿面制品);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糕点、速冻食品;生产:非发酵性豆制品,非发酵豆制品;豆腐干;生产蔬菜制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1、食品生产许可证2、食品生产许可证3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批发、零售、代购: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妆品、五金交电、家用电器、黄金制品、珠宝、劳保用品、办公用品、生鲜肉;仓储服务;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2016年度经申报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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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青岛福兴祥商品配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徐瑞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股本结构:青岛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批发: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食品流通许可证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批发、零售、代购: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及违禁品);批发、零售:手机、电脑软件、黄金制品、珠宝、化妆品;家电维修;物流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限制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健康信息咨询服务(不含医疗、诊疗)。(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年度经申报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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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青岛宇恒电器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3月2日
法定代表人:王文
注册资本:人民币16,000万元
股本结构:青岛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销售及网上销售:家用电器、蔬菜、鸡蛋、钟表眼镜、数码产品、健身器材、体育娱乐用品、通讯器材(不含无线电发射及地面接收设备)、文化办公用品、美容美发用品、家电配件用品、五金电工器材、日用百货、汽车配件、汽车美容产品、汽车防盗产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家电、数码、办公器材、通讯器材的安装、维修、家电售后咨询、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品),彩扩冲印、摄影、代办手机卡,场所租赁,物业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不含住宿、餐饮),停车场服务(依据公安部门核发的《经营性停车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房屋租赁,以下仅限分支机构经营:零售卷烟、雪茄烟、食品(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柜台租赁,销售医疗器械(依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核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016年度经申报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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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青岛瑞尚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5年2月21日
法定代表人:袁慧
注册资本:人民币4,491.5万元
股本结构:青岛福兴祥物流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销售:服装鞋帽、针纺织品、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家用电器、钟表眼镜、文体用品、仓储服务;经济信息咨询服务;彩扩冲印、摄影,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2016年度经申报会计师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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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担保协议主要内容由担保人本公司、各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同时公司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担保业务时在相关文件上签字,董事会不再就每笔担保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本次年度预计担保额度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对等,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各子公司及其相互之间的担保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需求作出的,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在决策上述担保事项时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决策制度》,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同意2017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担保额度授权外,不存在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5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A股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A股股票于2017年4月20日、2017年4月21日、2017年4月24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进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部经营秩序正常。
(二)经向公司实际控制人和第一大股东书面问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对公司股价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四)经核实,公司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和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刊登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0
青岛利群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需要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恭藻、丁琳、曹莉娟、徐瑞泽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以及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的审阅,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2、公司董事会在作出有关关联交易决议的过程中,履行了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关联董事依据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七届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与会委员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当的商业行为,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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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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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利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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