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2016年7月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84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16]5号)。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1 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6年9月2日作出了公司股票自9月6日起暂停上市的决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目前由于生产经营步履维艰、资金紧张,导致公司实施股份回购存在现实困难,无法履行《首次公开发行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披露的每股净资产数额系公司财务账面显示的每股对应净资产数,并不一定代表投资者未来可实际取得的金额,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区分,谨慎投资。
4、公司2016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3.1.2条规定,自披露其后首个半年报告起发布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股票暂停上市期间,公司将于每月前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暂停上市期间工作进展情况暨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本年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17)011990号),在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
7、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1)投资者互动平台网址:http://irm.p5w.net
(2)咨询电话:0415-4139135
2017年4月24日,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于2017年4月25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丹东欣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