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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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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实施的
风险提示公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分级基金业务管理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将于2017年5月1日起施行,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本公司”)旗下国金沪深30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的相关业务将会受到影响,现对投资者进行风险提示如下:

 一、《指引》正式施行之日起,届时仍未在券商营业部开通分级基金相应权限的投资者,将不能买入分级基金子份额或分拆基础份额。

 二、根据《指引》规定,个人和一般机构投资者应当符合“申请开通权限前二十个交易日日均证券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十万元”等条件并在券商营业部现场以书面方式签署《分级基金投资风险揭示书》,才能申请开通分级基金相关权限。投资者可向相关券商了解权限开通的具体要求和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准备。

 三、《指引》实施初期,分级基金子份额可能出现交易价格波动加大的情形,投资者可根据自身情况,提前做好相应的投资安排。

 四、分级基金是带有杠杆特性的金融产品,运作机制复杂,投资风险较高。投资者应当遵循买者自负的原则,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定是否参与分级基金交易及相关业务。

 五、其他重要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0-2000-18(免长途话费)进行了解。

 国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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