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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5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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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春和债”发生付息违约

 24日,中投证券公告称,截至4月24日,“12春和债”发行人春和集团未能按期足额支付“12春和债”2017年年度利息,已构成实质违约。中投证券是“12春和债”的主承销商和债权代理人。

 该公告指出,春和集团于2012年4月24日公开发行5.4亿元企业债券“12春和债”,票面利率7.78%,期限6年,同时在第3年末附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无担保。目前“12春和债”剩余本金规模5.4亿元,将于2018年4月24日到期兑付(遇节假日顺延)。根据安排,“12春和债”存续期内每年的4月24日为付息日(遇节假日顺延),本月24日为本计息期付息日。

 春和集团曾于2015年5月发生短融券本息兑付违约,并且自2015年6月以来,主体及相关债券评级被持续下调,反映出公司债务偿还前景持续恶化。目前,上海新世纪、鹏元和中债资信均给予春和集团主体C评级。从上个月开始,春和集团就持续发布公告,提示“12春和债”存在付息违约风险。(张勤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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