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曹华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蓉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彩霞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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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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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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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告期末至本季度报告披露之前,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85,647,233股限售股份于2017年4月
10日上市流通,详情请见公司于2017年4月7日披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7-18)。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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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1月18日,公司与中国全通(控股)有限公司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共同推进超镜电(超级镜阵高效光能电力系统)技术、产品的批量化生产以及国内外市场的大规模推广应用,推动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详见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披露的2017-01号公告。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 20,294.59万元的价格收购杭州风凌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嘉善舒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宜。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15日披露的2017-05和2017-06号公告。嘉善舒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已于3017年3月17日完成工商变更和资产交割相关工作。
2016年5月,公司通过非公开发行人民币A股普通股,募集资金人民币净额4,675,433,351.60元,本次募集资金新发行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6年6月28日。截至本报告期末(2017年3月31日),公司使用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84,268.71万元;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80,600.00万元(公司使用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人民币1,003.09万元,收到募集资金理财收入人民币4,592.14万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人民币196,925.46万元,存单未做质押。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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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华斌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17 - 2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于2017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董事9人,实际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23),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 2017 - 22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4月1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公告编号:2017-23),及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