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21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由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保龄宝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17年4月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关议案内容已依法披露。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1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4月20日—4月2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1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 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0日下午15:00 至4月21日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宗利先生。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根据现场会议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9人,代表股份144,431,92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9.1143%。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代表股份144,411,42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39.108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人,代表股份20,500股 ,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5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3人,代表股份20,700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056%。以上股东均为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即2017年4月17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代理人。
2、除上述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申请银行融资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431,92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累积投票议案:
2、审议通过非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邓淑芬女士、陈永阳先生、刘峰先生、金维虹先生、刘仁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2.1选举邓淑芬女士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44,411,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2.2选举陈永阳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44,411,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2.3选举刘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44,411,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2.4选举金维虹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44,411,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2.5选举刘仁辰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44,411,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3、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张欣荣先生、宿玉海先生、杨高宇先生、黄永强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3.1选举张欣荣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44,411,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3.2选举宿玉海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44,411,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3.3选举杨高宇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44,411,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3.4选举黄永强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股份数:144,411,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根据议案2和议案3的表决结果,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非独立董事邓淑芬女士、陈永阳先生、刘峰先生、金维虹先生、刘仁辰先生和独立董事张欣荣先生、宿玉海先生、杨高宇先生、黄永强先生组成,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4、审议通过股东代表监事选举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肖华孝先生、王帅先生为股东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李克文先生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表决情况如下:
4.1选举肖华孝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44,411,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4.2选举王帅先生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同意股份数:144,411,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股份数: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的石有明律师、王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2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关于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17-022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龄宝”或“公司”)关于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下午3点20分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邓淑芬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邓淑芬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故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邓淑芬女士。公司将尽快完成法定代表人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邓淑芬女士的简历详见2017年4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人员组成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由邓淑芬、刘峰、杨高宇组成,邓淑芬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由黄永强、杨高宇、陈永阳组成,黄永强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杨高宇、宿玉海、刘仁辰组成,杨高宇担任主任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张欣荣、黄永强、金维虹组成,张欣荣担任主任委员。
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简历详见2017年4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邓淑芬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4、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4.1聘任刘峰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刘峰先生的简历详见2017年4月6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4.2聘任李霞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李霞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4.3聘任张国刚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张国刚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聘任李增春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李增春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聘任李霞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李霞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4-8918658
传真:0534-2126058
电子邮箱:blblx9677@126.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
7、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聘任熊淑琴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熊淑琴女士的简历请见附件。
独立董事就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内部审计部负责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8、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张锋锋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张锋锋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
张锋锋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4-8918658
传真:0534-2126058
电子邮箱:blbzff@163.com
通讯地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
9、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运营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保龄宝(北京)运营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首期出资1000万元,后续出资授权公司董事长按需投入,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最终以工商局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 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北京运营子公司的公告》。
10、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保龄宝国际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港元。(最终以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准登记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 年4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
李霞,女,1976年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1997年10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项目办主任、企划部副经理、战略发展部经理。持有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2013年11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李霞女士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 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 《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 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国刚,男,1974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深圳市微纳先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张国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李增春,男,汉族,1972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曾任山东振泉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山东省证监局上市处和稽查处主任科员,山东丰源集团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李增春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熊淑琴,女,汉族,1960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曾任江西华泰环球租赁有限公司主办会计,南昌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南昌市土地储备中心主办会计、财务科长、财务处长,江西忠信建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经理。2016年7月至今,在深圳龙珠医院任财务总监。
熊淑琴女士持有本公司4100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锋锋,男,1989年出生,金融学专业,本科学历。持有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从业资格证、期货从业资格证。2011年7月进入公司工作,曾任公司证券事务助理,2014年1月起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张锋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公告编号:2017-023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下午4点在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华孝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肖华孝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
肖华孝先生的简历详见2017年4月6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24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北京运营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2017年4月21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北京运营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在北京设立全资子公司。
2、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风险投资。按照《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保龄宝(北京)运营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中国北京 @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首期出资1000万元,后续出资授权公司董事长按需投入,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5、经营范围:食品、保健品、饮料、特医食品等的研发与销售、电子商务、管理、咨询等。注:上述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北京子公司作为公司大健康产业的业务及合作平台,有利于促进公司与市场的对接与合作,搭建业务发展平台,拓展优势业务渠道,把握发展与投资机会,提升公司在健康产业的品牌影响力及竞争力,加快公司的大健康产业发展进程。
本次出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可能面临经营风险、管理风险等,公司将强化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适应市场变化,促使该公司稳健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25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况
2017年4月21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香港子公司的议案》,公司拟出资1000万港元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承担公司海外并购、资本运作及国际市场销售及推广业务。本次对外投资尚需商务主管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2、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风险投资。按照《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审批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对外投资的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 1、公司名称:保龄宝国际有限公司
2、注册地点: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3、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公司出资比例100% @ 4、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5、经营范围:对外投资并购,国际市场合作开发;进出口贸易、技术引进和交流等。
注:上述拟设立的子公司的名称、营业地址、经营范围等以香港公司注册处核准登记为准。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在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更加便利、高效地响应国际市场的需求,为海外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与服务。公司利用香港作为亚洲金融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的区位优势,有助于促进公司与国际市场的交流与合作,及时获取国际市场最新消息,进一步提升公司境外知名度及竞争力,加快公司的国际化发展进程。
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公司可以充分利用境外平台,为公司境外投资及国际市场合作开发、技术引进与交流提供便利,为公司开展海外业务拓展工作提供有效通道;同时,有利于公司更好地利用香港税收、融资和汇率等优势,有效利用境外资金,降低融资成本,对公司提高自身盈利能力起到积极作用。
本次投资对公司推进国际化步伐产生积极影响,对当前主营业务不构成重大影响。
本次出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不良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对外投资存在的风险 @ 1、香港的法律、政策体系、商业环境与内地存在较大区别,公司在香港设立子公司,需要尽快熟悉并适应香港的商业文化环境和法律体系,这将给香港子公司的设立与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尚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是否顺利实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各位投资者予以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26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6年4月25日,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6年4 月26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7年4月21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既提高了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又为公司节省了一定的财务费用。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27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进展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录、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禹城保立康生物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立康”)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人民币900万元。本次增资后,保立康注册资本将由100万元增加至1000万元。(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日前,关于此次增资的工商变更备案已办理完成,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收到禹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主要信息如下:
1、名 称:禹城保立康生物饲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482060430133E
3、住 所: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1号
4、法定代表人:刘峰
5、注册资本:壹仟万元整
6、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单一饲料、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销售;饲料原料(谷物类、豆类、籽实类、块根茎类、果实类、动物禽类、玉米糖类)加工、销售;饲料添加剂购销;货物(不含出版物进口)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1、《营业执照》。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86 证券简称:保龄宝 公告编号:2017-028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投资”)通知,获悉永裕投资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被质押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被质押的情况
永裕投资在保龄宝中拥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合计74,304,740 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20.12%,为公司控股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完成过户暨公司控制权变更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永裕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7,077,1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3%,本次质押27,077,10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3%。
截至本公告日,永裕投资累计质押其持有的公司股份27,077,104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33%。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
特此公告。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