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鹏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守清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申萌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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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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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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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主要系2017年1月23日,公司转让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96.25%股权过户完毕,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对其应收款不再抵消所致。
2.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增加主要系本期预付股权转让款及预付工程款增加所致。
3.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主要系本期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4.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主要系本期归还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5.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主要系2017年1月23日,公司转让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96.25%股权过户完毕,其账面应付职工薪酬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6.预计负债期末余额较期初余额减少主要系2017年1月23日,公司转让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96.25%股权过户完毕,其账面预计负债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7.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自2016年5月1日始 “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本公司根据该规定调整了相应会计政策,2016年5月1日之后的相关税费依据调整后政策由在管理费用科目列示调整到税金及附加科目列示,导致同比增加所致。
8.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减少,导致利息支出较上期减少所致。
9.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2017年1月23日,公司转让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96.25%股权过户完毕,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对其应收款按照公司会计政策计提坏账准备较上期增加所致。
10.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2017年1月23日,公司转让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96.25%股权过户完毕,根据其股权转让价格与公司所享有的转让时点净资产份额计算的投资收益增加所致。
11.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2017年1月23日,公司转让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96.25%股权过户完毕,根据其股权转让协议,按照股权转让作价溢价额免除山东胜邦绿野化学有限公司对本公司债务2.16亿元所致。
12.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各公司计提的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所致。
13.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上年同期转让山东陆宇商贸有限公司股权产生转让净收益5,526.58万元,本期无大额转让净收益所致。
1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同比天然气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增加及存量天然气企业营收增加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应收账款减少导致其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系本期支付购买淄博绿川燃气有限公司等公司的股权转让款较上期增加以及上期存在公司转让山东陆宇商贸有限公司股权收回的现金净额16,454万元,而本期无大额股权转让款收回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系本期偿还银行借款支付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7年3月18日,公司原第一大股东山东胜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润铠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润铠胜”)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胜利投资将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1,925,497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7.036%)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润铠胜。
出让方胜利投资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本公司股份135,535,0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0%,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后,胜利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73,609,585股,占公司总股份8.3639%。
受让方润铠胜的实际控制人为赖淦锋先生。同时,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荟金胜利2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荟金2号”)和广州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浙银广期1号定向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浙银1号”)均受赖淦锋先生实际控制,润铠胜及荟金2号和浙银1号具有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权益变动前,润铠胜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润铠胜实际控制人赖淦锋先生通过荟金2号和浙银1号持有本公司股份72,349,839股,占本公司股份总额的8.2208%。本次权益变动后,润铠胜持有本公司股份61,925,49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363%,润铠胜实际控制人赖淦锋先生通过润铠胜、荟金2号和浙银1号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34,275,33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5.2571%,赖淦锋先生将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上述事项相关手续已办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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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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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
七、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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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投资者活动记录表均通过深交所互动平台予以披露。
报告期,公司还接到诸多公众投资者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的问询电话或EMAIL,公司均按《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避免出现选择性信息披露的前提下,一一认真做出答复。
八、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九、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之签章页)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王鹏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407 证券简称:胜利股份 公告编号:2017-0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