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底,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在根据内部制度对员工赵某进行离职核查中发现赵某涉嫌利用职务之便盗取公司资金约230万元。公司随即向警方报案。
近日,公司从警方了解到,赵某实际涉案金额合计约2966万元。与公司发现的短款金额3128.4万存在差异。公司已对此结果提出异议,该案已经发回经侦补充查实。最终金额以检察机关诉讼数字为准。案发后,公司会同律师积极追查赃款去向。截止目前,公司已追回的现金和完成的资产保全的资产价值约1686万元。
本次事件为赵某个人犯罪行为,与公司经营无关。但是为了维护中小股东利益,公司控股股东上海龙宇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决定以自有资金先行予以归还被盗取资金3128.4万元,避免公司被盗取的资金可能无法收回的情况发生。上市公司将协助控股股东通过司法手段向赵某追偿,追偿资产归控股股东所有,不足部分无需公司归还。公司已于2017年4月收到控股股东资金3128.4万元。
二、公司整改措施
案发后,公司立即抽调人员进行追溯核查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整改,包括:
1、补充并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特别针对岗位职责分离、现金管理、网银操作等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2、配备相应人员对资金管理队伍力量进行加强,专职设立了资金部主管。
3、增强审计力量,专职设立资金内审岗位,对所有下属子公司的资金管理进行现场检查。
4、推进审计委员会会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逐一进行现场检查。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鉴于控股股东已支付全部被盗取资金,此事件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资金损失。公司根据已追回的现金和完成资产保全的资产预估价值1686万元,于2016年计提资产减值1442.4万元,2016年公司净利润仍维持在2017年1月24日业绩预盈公告范围内,即500-3000万元之间。控股股东支付的3128.4万元在2017年冲减其他应收款1686万元后剩余部分1442.4万元将计入资本公积,不会对2017年度利润产生影响。
截止目前,公司运营正常进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