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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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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陈乐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其聪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漫群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货币资金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末增加871,190,787.69元,增长121.57%,主要是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银行存款增加。

 2、应收票据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末增加39,619,172.51元,增长49.71%,主要是公司业务量增加,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3、预付款项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末增加201,750,325.97元,增长173.90%,主要是本期公司子公司厦门潮人预付购车款、深圳清洁电力预付组件款等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末增加64,661,943.35元,增长40.66%,主要是各项业务保证金及员工借款备用金增加。

 5、存货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末增加188,724,987.27元,增长41.53%,主要是公司业务量增长以及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投产等所备的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等均有大幅增加。

 6、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末增加4,103,380.00元,增长128.53%,主要是子公司郑州达喀尔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收款。

 7、可供出售金融资产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末增加32,831,101.67元,增长74.01%,主要是公司参股Lionano Inc.12%股权、杭州捷能10%股权。

 8、长期股权投资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末增加74,500,000元,增长178.64%,主要是本期收购博德玉龙30%股权。

 9、长期待摊费用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末增加22,983,277.82元,增长44.92%,主要是子公司台州台鹰裕路EV2车型生产准备费用。

 10、应付票据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末增加261,314,176.73元,增长133.35%,主要是业务拓展通过票据支付的采购款项增加所致。

 11、应付利息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末增加2,574,736.29元,增长34.76%,主要是融资金额增加,预提的利息费用相应增加。

 12、其他应付款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末减少152,965,502.43元,降低58.88%,主要是本期归还大股东借款所致。

 13、资本公积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末增加1,229,088,824.30元,增长126.99%,主要是本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导致股本溢价增加所致。

 14、营业收入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同期增加260,301,055.58元,增长140.06%,主要是本期公司高端电池制造、新能源汽车、清洁电力等板块各项业务稳步增长所致。

 15、营业税金及附加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同期增加4,765,283.52元,增长200.34%,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增加,对应税金及附加相应增加。

 16、销售费用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同期增加9,480,342.26元,增长72.07%,主要是本期公司经营规模扩大,业务拓展增加费用所致。

 17、管理费用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同期增加24,409,517.13元,增长87.28%,主要是本期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相关管理费用随之增加所致。

 18、财务费用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同期增加28,095,419.66元,增长349.59%,主要是公司业务发展融入资金增多,融资费用相应增加所致。

 19、资产减值损失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同期增加1,685,627.34元,增加88.47%,主要是本期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增加所致。

 20、营业外支出2017年3月31日较2016年同期增加1,191,809.66元,增长290.13%,主要是本期对外赞助及公益性捐赠增加。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再融资情况

 2017年1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会《关于核准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30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9,561,569股新股,批复自核准之日6个月内有效。

 2017年3月1日,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广会验字[2017]G17000730185号《验资报告》,截至2017年2月28日,猛狮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4,956.1569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299,999,954.87元,扣除本次承销保荐费用及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21,349,561.5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78,650,393.30元。

 2017年3月21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49,561,569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328,688,024元增加至378,249,593元。

 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

 2016年1月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截至2016年1月5日,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万家共赢金石一号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买入本公司股票3,458,817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98,475,751.01元,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28.47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25%。本期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的股票锁定期为自2016年1月6日至2017年1月5日。

 截至2017年1月11日,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万家共赢金石一号资产管理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共计3,458,817股已全部出售完毕。根据《关于<广东猛狮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暨终止。

 对外投资情况

 1、2017年1月1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竞购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51.0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竞购中电海康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二十一研究所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各自所持有的上海燃料电池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44.63%股权、6.38%股权。

 2、2017年1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7,350.00万元受让张家口博德玉龙电力开发有限公司30.00%股权,其中以7,332.85万元受让叶淑贤持有的博德玉龙29.93%股权,以17.15万元受让天津市博德房地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的博德玉龙0.07%股权。博德玉龙已于2017年1月26日办理完成相关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3、2017年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全资子公司柳州市动力宝电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柳州动力宝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2,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10,000万元。

 4、2017年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对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27,000万元。增资完成后,深圳清洁电力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000万元。深圳清洁电力已于2017年3月27日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2017年2月1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关于合资成立基金投资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新能源基金的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华力特电气有限公司与智银资本控股有限公司、陈宇及王雨辰签署《关于合资成立基金投资管理公司并发起设立新能源基金的合作协议》。协议各方拟合资设立深圳瑞信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并由瑞信特管理公司发起设立深圳瑞信特能源电力基金(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深圳瑞信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深圳华力特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1,2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深圳瑞信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后,拟由其发起设立深圳瑞信特能源电力基金,投资于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及能源互联网等领域。基金计划募资规模为人民币50亿元,首期规模拟为人民币10亿元。

 6、2016年11月2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认购Lionano Inc.A-1序列优先股暨对外投资公告》,公司以每股2.43美元的价格认购Lionano Inc.1,234,568股A-1序列优先股,合计3,000,000.24美元(约为20,667,901.65元人民币),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Lionano Inc.12%的股权。公司于2017年2月22日发布了《关于参股子公司完成股权登记手续的公告》,Lionano Inc.已完成增发股权的登记手续。

 7、2017年2月2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参股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1,200万元参股杭州捷能科技有限公司,其中80万元作为杭州捷能新增注册资本,1,120万元计入杭州捷能资本公积金。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杭州捷能10%股权。杭州捷能已于2017年4月5日办理完成相关股权变更工商登记手续。

 8、2016年12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在北京市设立北京猛狮防务技术有限公司,开展以航空航天产业为重点,聚焦军工产品和军工数字化智能装备制造两大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军工业务。2017年3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北京猛狮防务已完成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朝阳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5MA00BXJ400的《营业执照》。

 9、2017年3月4日,公司发布了《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出资3,000万元在广东省深圳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泰霸电源系统有限公司,开展锂电池、Pack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深圳泰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于2017年2月28日取得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MA5ED0ERXC的《营业执照》。

 10、2017年3月23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博健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完成公司名称变更登记手续,名称变更为浙江裕路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并取得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00MA27WTHQ1U的《营业执照》。

 11、2017年3月23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增资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增资方式将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全资子公司福建猛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实施公司“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锂离子电池生产项目”。本次增资金额为人民币9亿元,增资完成后,福建猛狮新能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亿元增加至人民币12亿元。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4月10日召开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猛狮光电有限公司与郧西县阳光产业扶贫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郧西县兴郧光伏扶贫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开展郧西县光伏扶贫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郧西兴郧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中湖北猛狮光电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4,900万元,占郧西兴郧注册资本的49%;阳光扶贫公司出资人民币5,100万元,占郧西兴郧注册资本的51%。

 13、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先进清洁电力技术研究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在浙江省杭州市设立浙江猛狮电力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开展购电、售电、电力供应、新能源投资等业务。

 14、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人民币30,000万元在广东省广州市设立广东猛狮新能源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开展股权投资业务。

 15、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中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参股公司中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设立并购基金之合作协议》,公司通过认缴中军金控管理的北京中军新兴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民币3亿元份额,出资到中军新兴拟发起设立的中军猛狮新能源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中军猛狮基金目标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由中军金控或其指定的机构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陈乐伍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7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和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乐伍先生主持,董事赖其聪先生及陈乐强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董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同时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二)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议案》。

 2017年4月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未来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5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金额不超过2016年度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关于调整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函》。基于对监管部门监管理念和监管导向的高度重视,为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将长期发展战略和短期发展目标更有效结合,经审慎研究,沪美公司提议调整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于上述考虑,公司董事会同意取消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全体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沪美公司提议将原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变更为以未来实施2016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189,124,79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78,249,593元增加至567,374,389元,注册资本由378,249,593元增加至567,374,389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金额不超过2016年度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沪美公司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沪美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2,73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2%,其提案人资格符合上述规定,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办理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工商变更登记的相关事项。

 《关于变更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及独立董事、监事会所发表的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7-058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现场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1日以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蔡立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的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应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议案》。

 基于对监管部门监管理念和监管导向的高度重视,为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将长期发展战略和短期发展目标更有效结合,经审慎研究,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提议调整原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基于上述考虑,公司监事会同意取消第五届监事会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三)全体监事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调整后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积极回报全体股东的情况下提出的,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0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2016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沪美公司”)《关于调整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函》。基于对监管部门监管理念和监管导向的高度重视,为了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推动公司将长期发展战略和短期发展目标更有效结合,经审慎研究,沪美公司提议调整原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原预案与新预案内容对照如下:

 ■

 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议案》,并审议通过了调整后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同意意见。调整后的预案将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84 证券简称:猛狮科技 公告编号:2017-061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股东大会

 取消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

 暨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定于2017年5月2日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8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7年4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中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股东陈乐伍先生提议,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除上述提案外,公司于2017年4月8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7年4月15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2016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017年4月20日,公司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议函》,提议调整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将调整后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2017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原<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议案》及调整后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调整后的《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截至本公告日,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直接持有公司股票92,73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2%,其提案人资格符合上述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前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除上述取消议案及新增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披露的《关于增加2016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的其他事项不变。董事会就取消议案及增加提案后的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于2017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2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1日-2017年5月2日。其中,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7年5月1日下午3:00至2017年5月2日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

 5、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5日

 6、股东大会投票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截至2017年4月25日下午3: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324线国道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写字楼1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3、《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5、《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核定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6年度薪酬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7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8、《关于2017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9、《关于公司向关联方汕头市澄海区沪美蓄电池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12、《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4、《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绿色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4.1 发行规模

 14.2 发行方式

 14.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4.4 债券期限

 14.5 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14.6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4.7 募集资金用途

 14.8 转让场所

 14.9 担保情况

 14.10 偿债保障措施

 14.11 决议的有效期

 15、《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6.1 发行规模

 16.2 发行方式

 16.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16.4 债券期限

 16.5 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16.6 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16.7 募集资金用途

 16.8 转让场所

 16.9 担保情况

 16.10 偿债保障措施

 16.11 决议的有效期

 17、《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和绿色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18、《关于修订<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19、《关于公司与中军金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的议案》;

 20、《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 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1 选举晏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2 选举张歆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1.3 选举秦永军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1 选举陈乐伍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2 选举赖其聪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3 选举陈乐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2.4 选举王亚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1.1 选举林道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21.2 选举廖少华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作2016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第9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该议案由出席股东大会的非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第8、13、14、15、16、17项议案为特别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20、21项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将分别进行,其中独立董事晏帆先生、张歆先生、秦永军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均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上述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第19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上述其他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8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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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17年5月2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情况前结束,具体工作时间为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324线国道广益路33号猛狮国际广场写字楼15楼会议室。

 4、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二

 六、会务联系

 联系人:王亚波

 联系电话:0754-86989573

 传真:0754-86989554

 邮编:515800

 七、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董事会办公室。

 2、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十天前提交。

 3、现场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特此通知。

 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广东猛狮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权限代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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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股东请在选项中打“√”,明确每一审议事项的具体指示;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若委托人未对审议事项作具体指示的,则视为股东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投票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

 附件二: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投票程序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84

 2.投票简称:猛狮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0.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表一提案21.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选举监事(如表一提案22.00,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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