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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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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通信 公告编号:2017-026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相关会议通知公告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17年4月27日(星期四)15:3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15:00至2017年4月2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4月2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5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非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7、《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8、《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9、《关于聘任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对以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1)傅乐民

 (2)许建国

 (3)彭伟

 (4)张军

 (5)刘宁

 (6)张齐

 对以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1)刘剑锋

 (2)晏小平

 (3)熊辉

 董事候选人简历参见于2017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需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1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对以下监事候选人进行投票选举:

 (1)韩生余

 (2)邹斌

 监事候选人简历参见于2017年3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其中《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内容参见刊登于2017年3月29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4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3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56661

 传真号码:010-88356273

 联系人:黄潇、冯晶晶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

 邮政编码:100044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其他备查文件。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48

 2.投票简称:北纬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2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6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1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4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4月2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4月2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1)此委托书非累积投票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2)对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的议案,投票人拥有的投票总数等于股东持有的股份数乘以子议案的个数。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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