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7年4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郑州市高新区金梭路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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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景亮先生主持,并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需要审议的议案进行了逐项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董事李金宝、独立董事王波因在外地出差,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刘洪因在外地出差,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付胜龙和其他高管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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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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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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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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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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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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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议案名称: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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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7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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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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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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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属于普通决议,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
律师:高恰、肖克贵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审议事项、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上市规则》、《上交所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 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关于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河南太龙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