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09版)
注:上述认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以外的其他投资者。
B、特定认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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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特定认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在认购时不收取认购费用。
基金认购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募集期间发生的各项费用。
9、基金认购份额的计算
(1)本基金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基金认购采用金额认购的方式。基金的认购金额包括认购费用和净认购金额。计算公式为:
1)对于A类基金份额:
当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当认购费用为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资金利息)/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2)对于C类基金份额:
认购份额=(认购金额+认购利息)/ 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两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例一:某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对应的认购费率为1.20%,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0元,则可认购A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净金额=100,000/(1+1.20%)=98,814.23元
认购费用=100,000-98,814.23=1,185.77元
认购份额=(98,814.23+55.00)/1.00=98,869.23份
即:该投资者(非养老金客户)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55.00元,可得到98,869.23份A类基金份额。
例二:某投资者(养老金客户)投资2,0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则对应的认购费率为0.24%,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100.00元,则可认购A类基金份额为:
认购净金额=2,000,000/(1+0.24%)=1,995,211.49元
认购费用=2,000,000-1,995,211.49=4,788.51元
认购份额=(1,995,211.49+1,100.00)/1.00=1,996,311.49份
即:该投资者(养老金客户)投资2,000,000元认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假定募集期产生的利息为1,100.00元,可得到1,996,311.49份A类基金份额。
例三: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份额,由于募集期间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0.00元,由于C类基金份额的认购费率为0,则根据公式计算出:
认购份额 =(100,000.00+30.00)/ 1.00 = 100,030.00份
即:投资者投资100,000元认购本基金C类份额,假定募集期间认购资金所得利息为30.00元,可得到100,030.00份C类基金份额。
10、认购的确认
当日(T日)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申请,投资者通常可在T+2日到网点查询交易情况,在募集截止日后4个工作日内可以到网点打印交易确认书。
三、个人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1、个人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2、已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个人投资者,可直接办理认购。未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应先办理开户后,方可办理认购。个人客户在直销中心办理开户和认购业务的表单,可登录富国基金官网(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下载中心→个人客户。
3、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4、个人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客户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中国护照等)原件及复印件;
(2)指定银行账户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个人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和《富国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个人版)》。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账户证明是指银行存折、借记卡等。
5、认购基金汇款账户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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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个人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个人投资者产品风险确认单》和《富国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
(二)其他销售机构
个人客户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直销网点
1、如果机构客户认购金额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可以选择到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
2、未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应先办理开户,开户流程详见富国基金官网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下载中心→机构客户→富国基金机构业务办理指南。
3、已在直销中心开立基金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可直接办理认购。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的业务表单,可登录富国基金官网www.fullgoal.com.cn→客户服务→下载中心→机构客户→机构业务表单下载。
5、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6、认购基金汇款账户信息,同个人投资,请见“三、个人客户的开户与认购程序/5、认购基金汇款账户信息”。
7、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填妥的《富国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二)其他销售机构
机构客户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个人及机构客户认购失败(指客户的认购申请未得到登记机构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各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销售机构根据登记机构确认数据将该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认购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该基金存款账户。由该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登记机构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从认购费中列支,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赵瑛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建设银行)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 青
联系电话:(010)6759 5096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直销网点:直销中心
直销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传真:021-80126257、80126253
联系人:孙迪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它符合要求的机构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楼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徐慧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经办律师:黎明、陈颖华
联系人:陈颖华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环球金融中心5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毛鞍宁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蒋燕华
经办注册会计师:蒋燕华、濮晓达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