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076 公司简称:康欣新材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520,642.25元,2016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520,642.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4,311,007.54元,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0,790,365.29元。鉴于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有关规定,2016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预案须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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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2016年度,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底板等优质、新型木质复合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及营林造林和优质种苗培育、销售。主要产品包括杨木复合集装箱底板、COSB复合集装箱底板、环保板等各类优质、新型木质复合材料,以及速生杨种苗,石楠、雪松、桂花等多种绿化种苗及景观树等林产品。
2、经营模式
(1)优质、新型木质复合材料业务经营模式
A、采购模式
原材料主要为原木以及化工原料。原木主要购自康欣科技以及周边农户。化工原料尿素、三聚氰胺等原材料主要从市场随行就市采购。具体采购流程如下:
(A)生产部、行政办公室、设备管理部、技术中心等,需采购物资的,应于每月下旬提出采购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要求等计划(亦称“申报采购计划”)。根据需要,可事前安排物资使用部门及相关人员对物资需求量、价格、质量等进行评定,召开采购计划会,随后向总经理上报采购计划,经总经理审核后由采购部执行采购计划。
(B)根据采购计划,大宗物资由总经理安排多部门联合采购班子(一般由所需物资部门、办公室、采购部等人组成)到市场上询价、比价、评比质量,按计划采购。小额物品由采购部直接购买。
(C)付款方式:大宗物资由计财部直接汇款或由供货方到康欣新材计财部结账。小额物资由所需物资部门、采购储运部领款,按计划单购买付款。
(D)采购物资每次都要填写物资名称、数量、单位、单价、规格、采购地址等清单,采购人员要在清单上签字,交总经理批准后,仓储部留存备查。
公司自有林地经营模式主要包括一次性买断经营权、承包土地经营、合作造林等三种模式,共掌握了约65万亩林地资源。同时,公司地处长江中下游江汉平原,系国内速生杨三大种植带之一。所处区域,速生杨树资源丰富,就近采购,运输成本低、供应保障充分。故上游木质原材料供货具有可持续性。
B、生产模式
公司的木质复合材料业务通过以销定产与通用产品适当进行安全备货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生产。根据销售部已经签署的订单情况、与主要客户的沟通情况以及往年的生产销售状况和当年下游市场情况实行生产计划管理(不同的订单要求所对应的工艺流程有区别),各生产单位根据公司统一下达的月度销售计划组织生产,当月的生产计划根据月度销售订单在前一个月25日之前下达,月度生产计划下达后,由生产单位制定具体的生产计划(包括产能、规格、质量指标等)和每天的生产进度安排,将生产任务落实到责任人,确保每个岗位和员工有明确的生产任务和岗位职责,按照作业指导书和操作规程完成订单。
C、销售模式
集装箱制造业的一般业务流程如下:(A)箱东(货运公司和集装箱租赁公司)以点单的形式选定集装箱制造用的底板和钢材的供应商范围;(B)集装箱制造商在既定的供应商范围内,选定生产该批次产品所需要的供应商,并下达订单;(C)供应商在确定订单后,在约定的时间内将产品运送至制造商处,并完成相关的验收程序;(D)制造商验货后在商定的账期内支付相关款项。
鉴于箱东和集装箱制造企业在集装箱底板的供应商选择上均有一定的话语权,康欣新材在开发客户时一般需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步:康欣新材将样品送至箱东和集装箱制造企业进行检验和试用;
第二步:在通过检验和试用后,集装箱制造企业一般先行进行小批量采购(或箱东以点单的形式指定集装箱制造企业小批量使用康欣新材的集装箱底板);
第三步:经过多次小批量采购并获得箱东认可后,箱东通常在给予集装箱制造企业的供应商目录中,将康欣新材列入集装箱底板供应商目录,供中标的集装箱制造企业选用。经过多次小批量采购并获得集装箱制造企业的认可后,集装箱制造企业在已被箱东列入集装箱底板供应商目录的订单中通常可大量选用康欣新材的集装箱底板,并可向尚未使用过康欣新材集装箱底板,且未将康欣新材列入集装箱底板供应商目录的箱东进行推荐,使得康欣新材有机会进入箱东指定的集装箱底板供应商目录。
环保板的销售采用直销模式,秉承减少流通环节提供满意产品的主旨,降低产品的流通成本并满足顾客利益最大化需求。由于直销直接面对大客户,减少了仓储面积并杜绝了呆帐,没有经销商和相应的库存带来的额外成本,因而可以保障公司及客户利益,加快销售步伐。
(2)营林造林、优质种苗培育业务经营模式
公司(包括子公司康欣科技)依据营林造林地区的土地资源、自然交通条件以及速生树种的生物学特性,在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和现有森林资源的条件下,科学合理地利用宜林地、低产林地布局速生丰产林基地。营林造林主要采用一次性买断经营权、承包土地经营、合作造林等模式,具体如下:
A、一次性买断经营权模式
即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户或法人签订林地、林木的流转协议,公司一次性支付出让金,并取得林地长期经营权,一般为30至60年,并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该种模式主要用于收购山林。
B、承包土地经营模式
公司通过与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户签署《工业原料林基地用地承包协议书》,在集体所有的宜林坡耕地上进行营林造林,承包期一般为20-50年,公司在承包期内按合同约定支付承包金。负责筹措造林资金实施造林,并由公司享有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公司速生杨丰产林建设主要采取的是承包土地公司自己栽植管护的经营模式。
C、合作造林模式
合作造林模式是指公司与合作方签订《合作造林合同》,由合作方提供其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公司负责投入种苗、肥料、农药、修路、管护、抚育等造林资金。目前,公司主要是在湖北丹江口区域与农户合作造林。
3、行业情况
中国集装箱行业经过三十多年的发展,成为了全球集装箱制造行业的中坚力量,是全球唯一能够提供集装箱三大系列产品以及其他物流装备的设计、制造、维护等“一站式”服务的国家。
中国集装箱行业已度过繁荣时期的扩张阶段,在当前经济出现复苏之前,中国集装箱行业发展面临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升级的新局面,绿色生产、产能调整、产业升级和开拓新市场正当其时。上海国际航运研究中心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集装箱海运企业与港口企业经营状况率先回暖,踏过景气分界线进入景气区间。
2016年1月30日交通运输部印发《交通运输标准化“十三五”发展规划》中对多式联运标准运载单元的标准制修订和实施均作很详细说明,并引导企业建立促进技术进步和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机制和技术标准体系。这对集装箱制造企业提出了集装箱产品要符合市场和国际标准化要求,有利于集装箱制造企业增强自身竞争力,真正做到把企业做大做强,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随着运输市场的不断变化和集装箱生产技术的日趋完善,未来市场对集装箱的需求也将变得复杂,寻求新市场是集装箱行业当前的主要任务。未来将有一些新的集装箱市场需求,如国内、国际铁路集装箱运输市场、新型集装箱用途市场等。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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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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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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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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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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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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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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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度公司的集装箱COSB定向结构板项目生产线产能得到稳定释放,订单量持续增加,公司收入规模和盈利能力均显著提升。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751.44万元,同比增长26.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387.39万元,同比增长42.49%。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______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______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2016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户,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2)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5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会议由郭志先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全体董事认真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 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520,642.25元,2016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520,642.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4,311,007.54元,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0,790,365.29元。
鉴于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有关规定,2016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预案须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决定提名郭志先女士、李洁先生、周晓璐女士、原晋锋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张齐生先生、汤湘希先生、穆铁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联董事郭志先,李洁,周晓璐回避本议案的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在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在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新增银行授信以及为综合授信额度内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健康、平稳地运营,根据2017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并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7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不超过2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以银行贷款、保函、票据等融资方式(其中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资金需求。
具体的授信额度及分项额度使用以各家金融机构的批复为准。在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董监高2016年度薪酬及确定公司2017年度董监事报酬》;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规定,对公司2016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披露的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的报酬严格按照公司有关工资管理以及岗位技术工资标准的规定按月发放,公司所披露的报酬与实际情况相符。
根据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状况,并结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薪酬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在本公司领取报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了2017年度总收入不低于上一年度的方案。
对公司独立董事给予8万元津贴(税后),监事会主席给予2万元津贴(税后),对其他董事、监事给予1万元津贴(税后)。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子公司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收购林权的议案》。
随着国家森林资源相关政策的调整,原材料日益短缺,而需求不断增长,董事会授权子公司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管理团队持续抓好森林资源的收购工作,在2017年度收购森林资源20万亩左右,充分发挥自有林地优势,以便在未来较长时间继续保持较高的利润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1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拟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
上述部分议案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题等具体事宜,公司将另行发出关于召开公司2016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4月22日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1、郭志先:
女,1952年9月生,汉族,中国国籍,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武汉锅厂团委书记;武汉二轻工业局铝制品工业供销服务公司副科长、科长;武汉市建设银行科长、副处长;武汉东湖高新进出口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湖北康欣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曾获得国家林业局、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光彩事业促进会联合授予的“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中国百名改革创新风云人物奖;人事部、国家林业局授予的“全国林业系统劳动模范”;“湖北省林业基层工作先进典型”;“汉川市十佳创业明星”;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的“2009年农业产业化经营优秀企业家”。 2016年8月被中国林业产业联合会评为2015年度中国林业产业诚信功勋人物。
2、李洁:
男,1981年7月生,汉族,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汉川市人大代表。德国奥尔登堡大学生物专业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曾任湖北康欣木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
2013年1月李洁参加完成的《竹木复合结构理论的创新与应用》项目获得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还曾获得湖北省十大民营企业家;汉川市五一劳动奖章;中共汉川市委、汉川市人民政府特等劳模;2016年12月,国家林业局授予李洁“第三届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国家林业局授予“光彩事业国土绿化贡献奖” ;2014年湖北省科技创业领军人才;2015年度林业产业诚信领军人物;2016年12月,国家林业局授予 “第三届中国林业产业突出贡献奖”。
3、周晓璐:
女,1980年10月生,汉族,中国国籍,研究生学历,德国奥尔登堡大学硕士学位。曾任湖北康欣木制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4、原晋锋:
男,1973年3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本科学历,曾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现任潍坊青鸟华光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本公司董事。
5、张齐生:
男,1939年1月生,汉族,中国国籍,现任南京林业大学教授、浙江农林大学名誉校长、国家林业局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本公司独立董事。
6、汤湘希:
男, 1963年10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管理学博士。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主任,会计学院副院长。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专职研究员,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经济与会计监管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金融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商业会计学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市会计学会常务理事,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长江通信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7、穆铁虎:
男,1967年3月生,汉族,中国国籍,大学学历,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曾任职于河北省第二监狱,河北省司法厅,曾任河北经济贸易律师事务所、河北维正律师事务所、北京天勤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北京浩天信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6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欣新材”)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公司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莫正之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报告》及《2016年度报告摘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不定期对公司财务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对报告期内定期报告的内容和编制程序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完全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财务报表编制要求。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3,520,642.25元,2016年度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13,520,642.2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34,311,007.54元,2016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0,790,365.29元。
鉴于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负,根据有关规定,2016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上预案须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发现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已基本建立覆盖各经营环节的内控制度体系,能够防范和抵御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风险,保证公司经营管理业务的正常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公司监事会研究决定,提名莫正之先生、李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须经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经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职工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同意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从事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及内控审计等相关业务。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1、莫正之:
男, 1950年6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学历,经济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北分行营业部商业信贷科长、处长、审贷中心主任。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
2、李龙:
男, 1984年11月生,汉族,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现任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副主任,本公司监事。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7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该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不影响上市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康欣新材”)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参与会议的七名董事中,董事郭志先、李洁、周晓璐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他四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前,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经独立董事认可后,提交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张齐生、穆铁虎、汤湘希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预计会发生的2017年度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交易价格确定方式符合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3、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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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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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汪桂轩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注册地: 湖北省汉川市西湖大道7号
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代理保险业务(有效期至2017年4月15日止);提供保险箱服务;办理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004,667万元;负债总额936,541万元;所有者权益68,127万元;营业收入53,326万元;营业支出43,336万元;净利润5,104万元。
(二)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关联自然人郭志先女士(公司董事长兼法人代表)担任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并直接持有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的股份,公司关联自然人李洁(公司董事、总经理)、周晓璐(公司董事)、李汉华直接持有湖北汉川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2%的股份,该关联人符合或《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2017年度预计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为了满足公司下属各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投资的资金需求。
关联方借款利率在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基础上,充分考虑商业银行市场利率情况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2017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经营以及投资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开展及执行,有利于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审核意见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9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5日9点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西湖区环湖路57号中部慧谷30栋公司总部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5日
至2017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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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6、7、8、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郭志先、李汉华、李洁、周晓璐、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17年5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 00。
(三)现场会议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登记及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金银湖环湖路57号中部慧谷30栋一楼会议室
联系电话:027-83223386
传真:027-83081999
邮政编码:430048
联系人:牟儆
(四)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五)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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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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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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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20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于 2017 年 4 月 22 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定于 2017 年 4 月 28 日(周 五)上午 9:30-11:30 在全景网举办 2016 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 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参与互动交流。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如下:董事长郭志先女士、财务总监李武鹏先生、副总经理王粟旸先生、董事会秘书牟儆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076 证券简称:康欣新材 公告编号:2017-018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对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李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389号),公司于2015年12月向8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0,987,791 股,发行价格为9.0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99,999,996.91 元,扣除该次承销费、保荐费人民币17,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982,999,996.91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证券”)于2015年12月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另外扣除验资费、律师费及股权登记费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070,987.79元后,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80,929,009.12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5年12月1日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第16020011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36,164,800.00元(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6年度收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514,456.93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905,914,800.00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为668,629.09元。
本公司2016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70,000,000.00元,赎回保本型理财产品40,000,000.00元,并取得理财收益277,698.63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78,031,524.6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收到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并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2015年12月,公司和独立财务顾问申万宏源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山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武汉金山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佳丽广场支行(以下简称“农行武汉佳丽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证券监管法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与开户银行、申万宏源证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及协议的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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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度,康欣新材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年产27.5万立方COSB项目以及年产20万立方新型集装箱底板在建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823,850,000.00元,其中部分募集资金用于偿还436,700,000.00元项目长期借款;公司预先已投入年产27.5万立方COSB项目以及年产20万立方新型集装箱底板在建项目的自筹资金包括银行长期借款436,700,000.00元。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以自有资金先行偿还了59,700,000.00元银行长期借款,另外以自有资金支付了中介费2,840,000.00元,公司拟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合计为62,540,000.00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4月11日审议通过了《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募集资金62,540,000.00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16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62,540,000.00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16年9月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2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申万宏源证券对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出具了专项核査意见。
公司于2016年9月7日使用70,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山支行的“乾元-周周利”开放式资产组合型保本人民币理财产品,该产品起息日为2016年9月7日,预期年化利率2%-2.6%。2016年12月21日赎回该产品40,000,000.00元,并获得理财收益277,698.63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京永专字(2017)第310207号),认为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16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康欣新材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了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康欣新材董事会编制的《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京永专字(2017)第310207号)。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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