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王青运、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赖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苏新祥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王青运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7-036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邮件形式发出,于2017年4月20日14:00时在珠海市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青运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结合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39)。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见2017年4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4.4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意见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运营需求来确定。
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四、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41)。
六、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7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7-037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4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于2017年4月20日16:30分在南油大酒店玻璃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绍丹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现场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报告全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2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报告正文内容详见2017年4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自筹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所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此举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滚动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的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
备查文件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7-039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公司(含子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范围内使用自筹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所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对闲置资金通过商业银行理财、信托理财、债券投资及其他理财工具进行运作和管理,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且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4、投资额度使用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含子公司)自筹资金。
6、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相关决策权并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7、受托方
选择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或发行有担保债券的公司等为受托方。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公司(含子公司)所选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风险。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信托产品投资,不得购买无担保债券或以此为标的的理财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使用及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或不定期审查理财业务的审批、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等情况,同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审计结果。
(4)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对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经两名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理财资金进行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公司理财情况进行监督。
(6)公司将根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理财产品投资及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1、公司(含子公司)运用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含子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能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公司(含子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下,使用不超过3.6亿元的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在控制风险前提下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含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自筹资金择机购买理财产品,所投资品种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七章第一节:风险投资》中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此举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
我们同意公司(含子公司)滚动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自筹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实施相关事宜,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7-040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担保概述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2亿元用于开立以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恒基达鑫”)为被担保人的第三方融资性保函;上述保函用于为香港恒基达鑫向境外银行申请贷款提供担保。香港恒基达鑫向境外银行申请的贷款主要用于香港恒基达鑫日常经营、补充流动资金。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一年内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担保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除由董事会审批外,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具体时间将另行通知,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恒基达鑫(香港)国际有限公司
2、注册时间: 2010年12月20日
3、注册地址:香港湾仔骆克道194-200号东新商业中心5楼502室
4、注册资本: 1108.125万美元
5、主营业务: 码头仓储设施建设与经营;石化产品贸易
6、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办理不超过人民币4.2亿元(或等值其他币种)的融资性保函,境外银行凭该保函给予香港恒基达鑫流动资金贷款额度。
该担保的金额和期限将以银行核准为准,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和期限,公司将在以后的定期报告中予以披露。
四、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银行授信额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及发展香港恒基达鑫主业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实际担保余额(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27,060.45万元,占2016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23.44%。
上述担保事项完成相关手续后,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度(全部为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为人民币73,000万元,占2016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63.23%。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92 证券简称:恒基达鑫 公告编号:2017-041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日益扩大,业务性质及客户群体发生了一定的变化,结合公司业务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应收款项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变更内容
①变更前的会计估计: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本公司应收账款均系应收仓储装卸服务费,根据仓储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对客户的货物拥有质押权,在客户无力支付仓储费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可以不发货甚至出售货物以收回仓储费,故在合同期内(一般为一年期)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结合历史损失率的统计情况,确定1年以内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零;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政府规费、押金及备用金,根据历年回收情况,也确定1年以内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零。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②变更后的会计估计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一)仓储装卸服务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2、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款项: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
本公司应收仓储装卸服务费产生的应收账款,根据仓储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对客户的货物拥有质押权,在客户无力支付仓储费用的情况下,本公司可以不发货甚至出售货物以收回仓储费,故在合同期内(一般为一年期)发生坏账的可能性很小,结合历史损失率的统计情况,确定1年以内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零;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政府规费、押金及备用金,根据历年回收情况,也确定1年以内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为零。
3、 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二)供应链服务、融资租赁及商业保理业务
1、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于初始确认入账后,当有客观证据显示已出现减值时,对该应收款项单项计提减值损失。客观证据是指能可靠地预测一项或多项事件对应收款项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将造成影响。公司持有的应收款项均有追索权,有追索权项下应收款项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1)卖方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卖方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卖方很可能倒闭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4)卖方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5)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对无需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方法为采用分类标准计提坏账准备。期末对应收款项按照逾期天数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其分类的依据和每类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为:
■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执行时间
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三、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公司将自2017 年1 月1 日起开始执行,不会对公司2016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合理和有效,能够更加客观的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提供客观、真实和公允的财务会计信息,体现了稳健、谨慎性原则。
五、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进行会计估计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变更依据真实、可靠。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更合理的计算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董事会对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
特此公告。
珠海恒基达鑫国际化工仓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