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冯忠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燕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吴平湖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应收票据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103.91%,主要原因系公司增加银行承兑汇票银行质押代开额度。
2.预付款项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34.59%,主要原因系预付采购款增加。
3.长期股权投资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30.74%,主要原因系支付浙江舟山如山汇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二期投资款项2500万元。
4.投资性房地产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41.28%,主要原因系部分厂房土地停止出租转入固定资产。
5.预收款项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37.91%,主要原因系预收账款业务已提供商品和服务等实现收入增加。
6.应付职工薪酬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32.2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支付了2016年度年终职工薪酬。
7.应付利息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42.60%,主要原因系计提尚未支付的公司债利息增加。
8.其他应付款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44.49%,主要原因系收到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部分募集资金。
9.长期借款本报告期比期初下降37.04%,主要原因系归还部分长期银行贷款。
二、利润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营业收入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46.39%,主要原因系制冷配件产业行业回暖增加营业收入。
2.营业成本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53.34%,营业税金及附加本报告期比期初增长47.72%,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
3.销售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3.80%,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长相应增加费用。
4.营业利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666.33%,主要原因系制冷配件产业行业回暖营业收入增加。
5.所得税费用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99.84%,主要原因系利润总额增加使得所得税费用增加。
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0.71%,主要原因系营业收入增加。
7.少数股东损益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56.04%,主要原因系大通宝富等控股子公司一季度利润总额同比有所下降。
8.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97.84%,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公司持有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允价值下降较大。
9.综合收益总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27.58%,主要原因系去年同期公司持有芜湖海螺型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公允价值下降较大。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变动项目说明
1.收到的税费返还比上年同期增长1530.66%,主要原因系收到的出口退税额增加。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136.96%,主要原因系制冷配件产业行业回暖相应增加材料采购。
3.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30.94%,主要原因系制冷配件产业行业回暖产量增加相应增加薪酬支出。
4.经营活动流出小计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长78.84%,主要原因系制冷配件产业行业回暖相应增加材料采购。
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2533.18%,主要原因系制冷配件产业回暖相应增加材料采购及市场资金成本高企减少应收票据贴现。
6.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5622.06%,主要原因系收回当期募集资金理财资金。
7.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比上年同期增长4723.94%,主要原因系收回当期募集资金理财资金。
8.投资支付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加2500万元,主要原因系支付浙江舟山如山汇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第二期投资款项2500万元。
9.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1066.67%,主要原因系继续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理财。
10.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比上年同期增长50.91%,主要原因系继续进行闲置募集资金理财。
11.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下降99.82%,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
12.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52.69%,主要原因系借入的银行借款增加。
13.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比上年同期增长16,201.77万元,主要原因系收到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期票据部分募集资金。
14.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下降46.01%,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5.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1941.15%,主要原因系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影响。
16.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下降43.21%,主要原因系上年同期收到非公开发行股票筹集资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对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并意向收购部分股权的议案》,公司将以不超过9996万元认购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雷股份”)定向增发714万股股份,持有精雷股份38.3%股权,成为精雷股份第一大股东;定向增发完成后,公司拟以不超过4020万元受让邱少杰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洪昌所持精雷股份268万股股份;股份受让完成后,公司合计持有精雷股份982万股股份,持有52.68%股权,精雷股份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7月12日签署浙江精雷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认购精雷股份定向增发股份714万股,本次增资价格为14元/股,总金额为9,996万元。前述两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6年7月2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已完成对精雷股份增发股份的认购,已受让邱少杰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精雷股份68万股,并于2016年10月以15元/股的价格共计3150万元受让精雷股份其他股东210万股股份。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合计持有精雷股份992万股,持股比例为53.22%。根据2016年2月19日签署的《投资协议》,精雷股份原实际控制人邱少杰对增发股份和受让其及一致行动人、沈洪昌股份作出了业绩承诺,其中2016年承诺精雷股份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对应增发股份与受让股份分别为1800万元和2500万元,精雷股份2016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35.90万元。根据业绩承诺,邱少杰选择采用现金补偿方式对公司进行补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规定,将现金补偿予以确认并对原计入合并商誉的金额进行调整。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5-107、2016-011、2016-014、2016-057及2016-065的公告。
2.公司于2016年1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债券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拟发行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含5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本次公司债券拟向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投资者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 5 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该议案经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3月17日印发《关于核准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62 号),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5亿元公司债券,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86、2017-011的公告。
3.公司于2016 年12月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为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与盾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资金使用协议》,公司拟接受盾安集团发行的201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中期票据”)募集资金中的5亿元,用于补充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盾安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下属节能项目公司资金。资金使用期限为上述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三年),利息按上述中期票据发行利率(即年利率 4.56%)从中期票据计息日起计算。该议案经2016年12月26日召开的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取得中期票据募集资金共44,741.38万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6-088、2016-093的公告。
4.因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需要,苏州华越金属有限公司与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及苏州市恒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企业(工业)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涉及包括相国用(2009)第00017号、苏房权证相城字第30022598号的土地及房产补偿款,金额为1800.4140万元;因南通市港闸区拆迁建设需要,江苏大通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南通大通宝富风机有限公司与南通市港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港闸区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涉及包括苏通国用(2005)字第0202003号、南通房权证字第12110091号、12110092号、12110093号、12110094号、12110095号和12110096号的土地及房产补偿款,金额为6500万元,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规定,将处置收入扣除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入公司2016年度损益。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7-014的公告。
5.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互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提供20,000万元的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同意公司与盾安集团提供100,000万元的等额连带责任互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其中20,000万元互保金额的期限为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三年,80,000万元互保金额的期限自融资事项发生之日起一年。前述担保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7-002、2017-015的公告。
6.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浙江盾安机械有限公司等因日常经营需要,向浙江盾安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采购设备、工具及配件等,预计2017年度交易总额不超过15,000.00万元。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7-002、2017-015的公告。
7.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海螺型材股权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按市场出售的方式和价格,结合出售时的金融市场环境、海螺型材股票价格走势以及投资人的投资意向等多种因素,以市值出售、协议转让等各种通行的方式分次部分或全部出售公司持有的上述海螺型材股份,授权有限期1年,董事会在授权有效期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处置海螺型材股份相关事宜。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7-002、2017-015的公告。
8.公司于2017年3月2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17年4月14日召开的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鉴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7年4月12日届满,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及符合资格的公司股东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第六届董事会成员提名人选如下:冯忠波、喻波、蒋家明、江挺候、李建军、金晓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陈江平、马永义、王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3年。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7-002、2017-015的公告。
9.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冯忠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喻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四个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进行换届选举,具体成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成员:冯忠波、江挺候、王新、陈江平、马永义,主席:冯忠波;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冯忠波、江挺候、王新、陈江平、马永义,主席:王新;
(3)提名委员会成员:冯忠波、蒋家明、王新、陈江平、马永义,主席:陈江平;
(4)审计委员会成员:马永义、喻波、王新,主席:马永义。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江挺候先生为公司总裁、何晓梅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秘书兼证券事务代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审计负责人的议案》聘任何晓梅女士为公司副总裁,聘任徐燕高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聘任倪红汝女士为公司审计负责人。公司于2017年4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申维武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上述事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编号为2017-017、2017-018的公告。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7-020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0号智汇领地科技园B座25F会议室。
3、董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董事5名,以传真方式参加会议董事4名;发出表决单9份,收到有效表决单9份。
4、董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冯忠波先生主持。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1项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上刊登的2017-022号文;《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站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 公告编号:2017-021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
2、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于2017年4月21日以现场结合传真方式召开,会议召开地点为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90号智汇领地科技园B座25F会议室。
3、监事会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其中参加现场会议监事3名,以传真方式参加会议监事2名;发出表决单5份,收到有效表决单5份。
4、监事会会议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长申维武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合法、合规性
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1项议案: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002011 证券简称:盾安环境公告编号:2017-022
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