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沈浩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长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龚军力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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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应收票据较期初增加32.86%,主要系国内销售货款汇票结算比例增加所致。
2.报告期内,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了116.72%,主要系公司产能不断提升,预付的材料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内,应收利息较期初减少了59.13%,主要为应付票据到期解付,汇票保证金减少所致。
4.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了40.87%,主要系公司出口退税增加所致。
5.报告期内,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加了35.99%,主要系公司融资租赁直租业务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投资性房地产较期初增加了75.10%,主要系公司提供厂房租赁业务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应付票据较期初减少了56.73%,主要系票据到期解付。
8.报告期内,预收款项较期初增加216.80%,主要系公司货款结算方式优化,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9.报告期内,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增加398.62%,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内蒙地区社保基数核定,暂缓收费所致。
10.报告期内,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减少了47.47%,主要系偿还到期债务所致。
11.报告期内,其他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了205.53%,主要系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12.报告期内,应付债券较期初增加了80.37%,主要系公司非公开发行私募债资金到位所致。
13.报告期内,递延收益较期初增加了256.62%,主要系公司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所致。
14.报告期内,税金及附加较上年同期增加了735.70%,主要系会计政策变化调整所致。
15.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了33.82%,主要系公司规模增加,有息债务规模同比增加所致。
16.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了171.68%,主要系公司应收帐款管控能力增强,本期收回以前年度应收款所致。
17.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了87.10%,主要系本期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四、对2017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7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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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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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沈浩平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7-46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7]MTN206号),交易商协会接受公司中期票据的注册。公司本次中期票据注册金额为32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中期票据。
上述中期票据发行事宜已于2015年12月29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6年2月18日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7-47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停牌及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环股份”)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6年4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32),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中环股份,股票代码:002129)自2016年4月25日开市时起临时停牌,后公司分别于2016年4月30日、5月10日、5月17日、5月24日披露了《关于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40、2016-43、2016-44、2016-48);于5月25日披露了《关于停牌期满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49),公司股票于2016年5月25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后公司分别于2016年5月31日、6月7日、6月16日、6月23日披露了《关于继续停牌及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50、2016-53、2016-59、2016-61);于2016年6月2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停牌进展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3)。
公司于2016年7月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并发布了相关公告。后公司分别于2016年7月9日、7月16日、7月23日、7月30日、8月6日、8月13日、8月20日、8月27日、9月3日、9月10日、9月21日、9月28日、10月12日、10月19日、10月26日、11月2日、11月9日、11月16日、11月23日、11月30日、12月7日、12月14日、12月21日、12月28日披露了《关于继续停牌及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74、2016-76、2016-78、2016-79、2016-81、2016-84、2016-88、2016-89、2016-90、2016-91、2016-92、2016-93、2016-94、2016-95、2016-100、2016-101、2016-103、2016-104、2016-105、2016-106、2016-107、2016-108、2016-110、2016-111);于2017年1月5日披露了《关于继续推进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及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于2017年1月12日、1月19日、1月26日、2月9日、2月16日、2月23日、3月2日、3月9日、3月16日、3月23日、3月30日、4月8日、4月15日披露了《关于继续停牌及重大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2017-09、2017-17、2017-18、2017-19、2017-26、2017-28、2017-29、2017-30、2017-31、2017-32、2017-40、2017-42)。
目前,深圳证券交易所正在对公司本次重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因此,公司股票自2017年4月24日起将继续停牌。
公司将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29 证券简称:中环股份 公告编号:2017-45
天津中环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