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前期质押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100,000,000股解除质押。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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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股份质押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2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81)。
二、本次股票解除质押办理情况
2017年4月20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将其质押给海通资管的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合计100,000,000股办理股票购回交易。
截至目前,上述办理股票质押回购交易的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三、实际控制人直接持有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193,358,4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2%。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69,100,000股(其中,首发后个人类限售股48,5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20,600,000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35.74%,占公司总股本的4.51%。
四、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
截至目前,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北度”)间接控制本公司股份606,164,7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6%。具体情况如下:
新沂必康持有本公司股份581,930,82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98%。其中已累计质押股份457,308,800股(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8.58%,占公司总股本的29.84%。
陕西北度持有本公司股份24,233,9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其中已质押24,000,000股(首发后机构类限售股),占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99.03%,占公司总股本的1.57%。
五、实际控制人目前仍处在质押状态的股份是否存在平仓风险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宗松先生所持股份仍处于质押状态的公司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未来其股权变动如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相关情形的,公司将严格遵守权益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备查文件
1、股份解质押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冻结明细。
特此公告。
江苏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