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9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17年04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126,281,094.46元。以本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2,628,109.45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13,652,985.01元;加2015年12月31日尚未分配利润 463,829,804.11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7,482,789.12元。本公司本年度拟以310,88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24,870,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552,612,389.12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房地产业务、批发业务及居民服务业务。分别概述如下:

 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

 子公司热电公司拥有四炉四机的生产规模,总装机容量45MW,供热能力约400T/h。供电区域覆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区域,拥有110KV变电所一座及10KV供电干线55.3Km;供热范围覆盖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联合区域、青峙化工区及江南出口加工区等周边区域,供热干线长达72Km,热用户逾100家。热电公司的经营模式主要是采用煤炭作为基础能源,通过锅炉、汽轮机生产电、热能,利用自有电网、热网向周边的居民和企业用户销售电力及蒸汽,部分电力通过上网方式输送至国家电网,其水煤浆分公司,主要从事水煤浆的制造、受托加工和销售业务。

 热电公司作为区域市场单一的电、热供应商,经多年建设与经营,已形成了相对独立的供用电、热市场,区位优势明显,市场地位稳定,并且居区域市场的相对垄断地位。报告期内,受国家宏观经济形势影响,区域市场电、热销售增量有限,制约了热电生产设备综合营运效率的进一步提升。同时,国家环保政策要求的提高,使该公司环保基础建设与运行维护投入随之加大,此举虽增加了其生产经营成本,然确保了可持续发展。所以,迎应环保政策要求、推进技术升级改造是本业务经营和发展的主要着力点;坚持“保存量、拓增量”的经营方针、加大热力市场挖潜力度、加快电力营销方式转变是做大做强本业务的关键所在。

 2、房地产业务

 公司的房地产业务主要包括传统住宅、文化旅游地产和特色商业地产三大块。传统住宅开发主要在宁波、温州、河源等城市,所开发的产品包括中高层住宅、低密度的低层住宅和多层住宅等;文化旅游地产开发主要在宁波和舟山两地,分别为以宁波梁祝文化园为依托的特色景观住宅,以及以嵊泗天悦湾景区为依托的海滨度假村海景公寓;特色商业地产开发主要为梁祝天地休闲广场项目,该项目的招商涵盖了婚纱摄影、婚纱销售、一站式婚庆会馆、青年旅舍、体检中心等与婚庆产业链相关的商业业态。公司房地产业务的经营模式主要是通过土地竞拍或股权收购方式取得项目。在获得项目前,对意向土地及项目进行充分详尽的市场调研和分析,评估项目的收益和可能存在的风险,对项目进行全面的可行性研究和分析论证;评估论证通过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后,购入开发用地或受让开发用地所在公司的部分或全部股权,进而进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或合作开发;其后,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精心组织项目开发建设;再后,根据所开发项目的特性,确定采用自销、代销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开发产品的销售。

 报告期内,国内房地产行业整体处于去库存周期。在国家“化解房地产库存,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发展”的政策导向下,房地产行业形势整体有所好转。受宏观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所开发的大部分房地产项目的销售去化速度有所加快,销售资金回笼情况明显好转。顺应市场变化,公司合理安排开工时机,合理缩短建设周期,合理选择营销方式,不失时机地谋求房地产业务的最大效益。

 公司作为区域性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宁波、温州苍南、舟山嵊泗等地具有多年的开发经验,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公司在宁波开发的天一家园、天水家园、天合家园等项目,均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是宁波本土老牌房地产开发企业,然受外来大型龙头房地产企业的市场挤压,包括本公司在内的本土中小型房地产企业的整体市场占有率不断下降;公司在温州苍南开发的怡和城市家园、天和家园、瑞和家园等项目,引领了苍南县城新区的房地产发展,成为当地的行业标杆企业;公司在舟山嵊泗开发的天悦湾景区,建成的天悦湾度假酒店,以及本报告期内竣工交付的天悦湾滨海度假村A区(包括海景公寓及商业街,下同),引领了嵊泗的旅游开发和旅游地产开发,是嵊泗县重点投资项目之一。

 3、批发业务

 公司的批发业务主要是子公司进出口公司的进出口贸易,且以出口为主,其经营模式是自营并为中小企业提供通关、退税、外汇、物流、信保等外贸综合服务和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主要产品包括服装、纺织品、鞋类、纸张等,业绩主要来自自营的买卖差价及提供综合服务所赚取的买卖差价。

 报告期内,外贸有效需求不足的影响继续存在,随着国家促进外贸回稳向好的政策和“一带一路”战略的实施,外贸经营环境随之得以改善。从反映经济景气程度的制造业经理人指数来看,美国、欧盟、日本这一指标在报告期内四季度各月都保持在荣枯线上方,十二月份达到阶段性新高,新兴市场中,俄罗斯、印度等也保持在荣枯线上方;从反映全球贸易活跃程度的波罗的海干散货指数来看,也从报告期二月初的历史低点开始反弹,致使国内进出口企业新增订单指数明显回升,进出口贸易呈现出前低后高、稳中向好的走势。报告期内,进出口公司通过稳定老客户,并给予针对性的经营支持来稳定业务量;通过积极参加贸易展会,来拓展新市场和新业务;通过推广出口信保业务,来减少收汇风险;同时,在控制经营风险的前提下,稳健开展进口业务。

 4、居民服务业

 公司的居民服务业主要是子公司梁祝婚庆公司的婚庆典礼服务业务,包括婚庆礼仪服务、婚庆摄影服务、婚车租赁服务等,其经营模式是运用VR技术和互联网技术,通过婚礼策划、婚宴安排、婚庆用品租售、婚车出租、婚庆摄影、婚典场景布置及礼仪服务等的整合,形成多元化的、体验式的婚庆服务平台,从而为客户提供一站式的婚庆服务。报告期内,婚庆服务业务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由婚礼各环节衍生的消费需求也日益显现,新人对于婚庆服务品质的个性化要求正在不断增强,然而,我国婚庆服务市场的现状仍以提供婚礼各环节单一职能的服务为主,缺乏大型婚庆产业链的平台式服务。通过婚庆行业核心资源的整合,形成多元化的婚庆服务业态,有助于提供一站式婚庆服务,而一站式婚庆服务,能够更好地满足婚庆消费的新需求,势必成为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在举办婚礼时的优先选择。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 公司债券情况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418,255万元,较上年增加13.1%;营业利润32,238万元,较上年增加37.2%;净利润24,686万元,较上年增加18.7%;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4,860万元,较上年增加16.8%。同比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商品房销售收入增加。

 1、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

 报告期内,子公司热电公司完成发电量25,330万度,较上年增加7.4%;完成售热量125万吨,较上年增加5.0%。电、热销售量的增加主要系供应区域内工业企业用户的需求量增加所致。热电公司对外积极拓展市场,抓好管网敷设;对内挖潜增效,狠抓损耗控制和管线优化,通过稳定存量、拓展增量,确保了电力和热力供应业务的稳定增长。本报告期,子公司热电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474万元;净利润4,770万元,较上年减少4.3%,煤价上涨和电价下调是净利润减少的主要成因。报告期内,热电公司继续抓实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并以精细和动态管理为导向,全面做好企业管理的各项工作;科学地做好设备的检修和运营维护工作,确保了生产系统平稳高效运行;管线改造、损耗控制及服务提升齐抓共管,确保了区域供电和供热业务的持续发展;进一步完善和优化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与运行,企业管理更臻规范。在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的同时,做好了技术升级和设备改造工作,当年完成了2#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还启动了5#锅炉高温高压升级改造和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致使该公司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比期初增加了635万元。

 2、房地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销售收入14亿元,较上年增加27.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商品房竣工交付面积增加,也使营业成本随之增加。近期,国内房地产市场出现复苏迹象,公司顺势而为,积极加大商品房的营销力度,致使报告期末预收房款较期初增加,尤其是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和子公司梁祝公司的预收房款呈现大幅增长。本报告期施工总建筑面积10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5万平方米。具体经营情况如下:

 (1)子公司温州银联公司按计划有序推进各项目的工程建设,同时,积极做好天和家园一期尾盘去化、天和家园二期商品房交付和天和家园三期的预售工作,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公司的天和家园一期签约面积16.37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7.77万平方米);天和家园二期签约面积5.39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7.51万平方米);天和家园三期主体工程内装及室外市政、景观等配套工程施工已逐步收尾,正在准备各项验收,项目签约面积10.80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1.24万平方米)。子公司温州宁联公司的瑞和家园(住宅)主体工程内装及室外市政、景观等配套工程施工逐步收尾,陆续进入各项验收阶段,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签约面积10.17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0.55万平方米);瑞和家园(商业)主体工程已全面结顶。截至本报告期末,子公司河源公司的天和家园一期(含商铺)签约面积7.93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9.30万平方米);天和家园二期(低层)已完成竣工验收,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签约面积0.74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1.30万平方米);天和家园二期(高层)于2016年11月动工。

 (2)子公司嵊泗公司的天悦湾滨海度假村A 区于2016年7月竣工交付,截止本报告期末,项目(海景公寓)签约面积2.65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3.84万平方米),项目(商业街)出租面积0.45万平方米(累计可出租面积0.48平方米);天悦湾景区全年接待游客10万人次,比上年增加66.7%。

 (3)子公司梁祝公司的梁祝天地休闲广场项目招商工作进展顺利;逸家园一期住宅的主体工程全部结顶并进入内装及室外市政、景观等配套工程施工,截止本报告期末,项目签约面积4.59 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 4.64万平方米);逸家园二期住宅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梁祝精品酒店的各项前期工作正有序推进;梁祝文化公园已逐渐成为宁波市热点旅游景区,全年接待游客42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6.7%。

 (4)子公司建设开发公司与钱塘房产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发的联合开发区域内B1 地块(项目案名:天瑞峰景里小区)施工进展顺利,并于2016年6月开盘,截至本报告期末,项目主体工程全部结顶,已进入内装及室外市政、景观等配套工程施工,项目签约面积0.45万平方米(累计可销售面积 2.78万平方米)。联合开发区域内的存量土地开发的前期工作仍在推进之中,存量房产的处置工作也取得了成效。

 3、批发业务

 报告期内,子公司进出口公司完成出口额29,023万美元,较上年增长2.9%,主要系国外市场需求增加所致,也使该公司本报告期营业收入较上年增长6.1%;进口额433万美元,较上年减少57.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大宗商品价格波动较大,为控制经营风险,该公司对大宗商品进口业务采取了削减的经营策略,也使其存货期末较期初减少55.8%。报告期内,进出口公司在持续加强风险控制的前提下,积极应对外贸形势的各种变化,积极开拓进出口贸易的新品种、新业务和新市场,努力消除竞争加剧所带来的不利影响,充分利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平台出口贸易模式,加快外贸经营转型。

 4、婚庆服务业务

 报告期内,子公司梁祝婚庆公司为按既定工作计划开展经营活动做了大量精心、细致的准备工作,尤其是2016年12月2日于上海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在宣布公司正式成立的同时,还举办了婚庆行业高峰论坛,为经营开锣鸣道;2016年12月加入了中国婚庆文创产业投资发展联盟,并荣获“副理事长单位”称号,提升了该公司在业内的知名度,为经营创造了有利条件;婚庆服务全产业链的规划与布局的前期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取得子公司情况:

 ■

 注:上述子公司的设立对公司本年度的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均无影响。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水荣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7-008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7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9-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宁波召开。公司现有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水荣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经营领导班子2016年度业务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董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定,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126,281,094.46元。以本年度净利润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2,628,109.45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净利润为113,652,985.01元;加2015年12月31日尚未分配利润463,829,804.11元,本年度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7,482,789.12元。本公司本年度拟以310,88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0元(含税),共计24,870,4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552,612,389.12元留待以后年度分配。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说明如下:

 1、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明确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为: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母公司盈利且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

 特殊情况是指:公司发生投资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期末净资产30%(含)的重大投资行为。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房地产业的特点是:开发前期银行筹资困难,而资金却存在刚需;进入项目开发阶段,银行筹资需要项目自有资金充足率达标作为前提条件。鉴于目前全资子公司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逸家园二期处于建设阶段,充足的资金供给是该项目如期竣工交付之必须。故此,在遵循《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努力为该公司住宅项目开发建设的顺利进行提供资金保障,是公司2016年度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低于30%的原因所在。

 3、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主要是补充该公司流动资金。上述资金使用的预计收益率不会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水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经营者年薪制考核办法(2016-2018年度)》。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经营班子年薪考核及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考核情况及兑现方案,公司经营领导班子将根据该方案兑现2016年度收入。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355,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3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署有效。具体如下: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公司各子公司基本情况、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临2017-010)。

 十三、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时,支付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85万元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整,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临2017-011)。

 十四、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班子择机出售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产结构,并确保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出售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证券市场行情情况,决定公司持有的宁波热电(600982)和中科三环(000970)二家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减持时机、价格和数量。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上述出售计划付诸实施时,若其发生的交易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披露标准,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2017-2019年)》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六、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及<关于聘任资产评估、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管理办法>的修正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和《公司关于聘任资产评估、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管理办法》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七、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八、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变更营业执照中经营期限的议案》。同意将公司营业执照上所登记的经营期限变更为“1994年03月31日至长期”。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续订水煤浆业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煤浆分公司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按双方于2016年5月1日签订的《水煤浆加工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基本不变续签《水煤浆加工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1年,且总加工费金额不超过5300万元人民币。

 董事长李水荣、董事李彩娥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俞春萍、郑晓东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续订水煤浆业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续订水煤浆业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7-012)。

 二十、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续订水煤浆业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煤浆分公司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按双方于2017年1月23日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不变,于合同到期日之前续签《委托加工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1年,且总供货金额不超过7870万元人民币。

 董事长李水荣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俞春萍、郑晓东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续订水煤浆业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续订水煤浆业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7-012)。

 二十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1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代理进口燃料油或石脑油的议案》。同意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为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代理进口燃料油或石脑油,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且总代理费金额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

 董事长李水荣、董事李彩娥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独立董事俞春萍、郑晓东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代理进口燃料油或石脑油暨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函》和《独立董事关于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代理进口燃料油或石脑油暨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7-012)。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7-009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7日以邮寄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19-20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宁波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财务负责人董庆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居兴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表决通过了《监事会2016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核并表决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核并表决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核并表决通过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2016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续订水煤浆业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续订水煤浆业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核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代理进口燃料油或石脑油的议案》。同意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根据《证券法》第68条之规定,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报告期末的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定期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7-010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

 1、宁波梁祝文化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

 2、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3、温州宁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4、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5、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天瑞置业有限公司

 6、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7、嵊泗远东长滩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8、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9、梁祝婚庆服务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2017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355,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30,000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4,00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保证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本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355,000万元人民币,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拟核定为30,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担保的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质押)担保,并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签署有效。具体如下:

 1、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2、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单位基本情况

 ■

 2、被担保单位最近一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至2016年12月31日)

 (单位:万元)

 ■

 [注1]:控股子公司温州银联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股权。

 [注2]:全资子公司宁波联合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51%股权。

 3、被担保单位最近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截至2017年3月31日)

 (单位:万元)

 ■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不存在为子公司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以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况;上述担保有利于子公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可以保障公司利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以全票同意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决定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详情请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08)。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无对外担保;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54,000万元人民币,上述数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57%。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担保事项是满足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要求。该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7-011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7年4月19-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08)。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业务从业资格,该事务所在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工作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一六年度会议对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6年度审计的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对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过程中体现出的良好执业水平和职业道德表示满意。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均为一年。同时,支付其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85万元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40万元整,并承担其办公所在地至现场审计地点的往返交通费及现场审计期间的食宿费用。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年审注册会计师已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了审计工作,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审计人员配置合理,执业能力胜任,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反映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2016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状况,审计意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内控审计工作的人员有违反相关保密规定的行为。为此,同意上述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后报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1 股票简称:宁波联合 编号:临2017-012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日常关联交易内容:1、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续订水煤浆业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以下简称“关联交易1”);2、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续订水煤浆业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以下简称“关联交易2”);3、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代理进口燃料油或石脑油暨日常关联交易(以下简称“关联交易3”)。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1和关联交易2为是;关联交易3为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是否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仅是子公司非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且占同类业务比例较低,故对公司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4月19-20日召开的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续订水煤浆业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即关联交易1)、《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拟与浙江逸盛石化有限公司续订水煤浆业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即关联交易2)以及《关于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拟与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代理进口燃料油或石脑油的议案》(即关联交易3),同意子公司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水煤浆分公司(以下简称“热电公司”)与荣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盛石化”)的全资子公司宁波中金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石化”)按双方于2016年5月1日签订的《水煤浆加工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基本不变续签《水煤浆加工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1年,且总加工费金额不超过5300万元人民币;同意子公司热电公司与浙江逸盛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逸盛石化”)按双方于2017年1月23日签订的《委托加工合同》约定的主要条款不变,于合同到期日之前续签《委托加工合同》,续签合同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1年,且总供货金额不超过7870万元人民币;同意子公司宁波联合集团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进出口公司”)为荣盛石化的全资子公司中金石化代理进口燃料油或石脑油,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且总代理费金额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

 董事长李水荣作为关联交易1、关联交易2以及关联交易3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李彩娥作为关联交易1和关联交易3的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俞春萍、郑晓东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了解和核查,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后,发表了独立意见。

 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上述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1和关联交易2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上对关联交易1之议案回避表决;关联交易3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中金石化。企业性质:民营;法定代表人:李水荣;注册资本:人民币46亿元;主要股东:荣盛石化持有其100%股权;成立时间:2004年9月;主营业务:PX项目设施建设,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住所:宁波市镇海区蟹浦北海路266号。

 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18,416,228,608.86 元、净资产6,590,888,205.86 元;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11,493,962,686.11 元、净利润1,630,489,536.19 元。鉴于此,中金石化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2、逸盛石化。企业性质:中外合资企业;法定代表人:方贤水;注册资本:50,042.48万美元;主要股东:浙江恒逸石化有限公司持有其56.067%股权,荣盛石化持有其16.067%股权;成立时间:2003年3月;主营业务:精对苯二甲酸(PTA)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住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港口路8号。

 该公司2016年12月31日的总资产1,275,533.07万元、净资产526,303.02万元;2016年度的营业收入2,159,025.00万元、净利润13,244.49万元。鉴于此,逸盛石化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因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荣盛石化70.36%的股份,从而间接持有中金石化100%股权。因此,本公司与中金石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二章-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2、因本公司董事长李水荣担任逸盛石化的董事,故本公司与逸盛石化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二章第八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方法和依据

 定价原则:既无独立第三方的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可以合理的构成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构成价格为合理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

 定价方法:成本加成法,以关联交易发生的合理成本加上可比非关联交易的毛利定价。

 定价依据: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第五章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1

 供方:热电公司

 需方:中金石化

 交易内容:中金石化委托热电公司加工水煤浆;

 加工成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

 注:当锅炉水煤浆和焦气化水煤浆合计供应量超过30万吨时,超出部分的锅炉水煤浆单价(含税)调整为87元/吨,焦气化水煤浆单价(含税)调整为91元/吨。

 结算方式:加工费用月结,全额电汇的形式结清;

 拟交易日期: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

 本关联交易尚需公司拟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目前尚未签署合同。

 2、关联交易2

 供方:热电公司

 需方:逸盛石化

 交易内容:由热电公司按合同规定选用原煤,加工成水煤浆后销售给逸盛石化;

 加工成品的名称、数量、金额及交货期:

 ■

 结算方式:煤炭预付款按照付款当日网上均价以电汇方式支付,实际结算价格不高于付款日14天后的网上秦皇岛动力煤5800大卡均价加15元,实际结算价格与预付款的差价以电汇的形式多退少补,其余部分当完成交货后,按实际情况在收到发票后一个月内,以6个月以内的承兑汇票形式结清。其中:海运费参照秦皇岛煤炭网网上报价,以支付预付款当天的均价为准;港杂费及装卸费为35元/吨;加工费及浆运费为85元/吨。

 拟交易日期:2017年7月至2018年6月。

 本关联交易尚需公司拟于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目前尚未签署合同。

 3、关联交易3

 委托方:中金石化

 代理方:进出口公司

 交易内容:中金石化委托进出口公司与其指定供应商签订燃料油或石脑油进口合同,在中金石化如期、按约取得货物后,支付进出口公司代理费,代理费为对外付汇总额的0.2%,代理期限为协议签订之日起1年,总代理费金额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相关交易尚未开展,合同尚未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热电公司开展水煤浆生产和加工业务,是充分利用该公司现有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以及技术优势,在现有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务的基础上,拓展煤加工业务,此举可以为公司获取更多的经营利润,有利于不断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盈利水平。之所以继续与中金石化和逸盛石化交易,是基于该等公司所处地域近邻热电公司,且前期交易安全、顺畅。这一持续选择有利于降低水煤浆的运输成本和途中损耗,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也有利于交易的稳定和持续。

 进出口公司开展代理进口燃料油或石脑油业务,是充分利用该公司现有的该等物品的进口资质和额度,不但可以扩大进口业务规模,更重要的是能为进出口公司在银行的贸易融资创造有利条件。之所以选择中金石化为交易对象之一,是基于该公司有燃料油或石脑油的需求,又与本公司属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因此,这一选择有利于控制进口业务风险,有利于提高经济效益,也有利于交易的稳定和持续。

 上述关联交易的定价是以市场价格为导向,以平等公允为基础认定,所商定的价格体现了互利互惠和合作共赢,且与同类业务的市场价格基本一致,同时,在交易的结算时间和方式等方面均遵循了行业惯例。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并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

 此外,上述关联交易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2016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41.23亿元,其中:批发业22.77亿元、房地产业14.09亿元,二者合计占主营业务总收入的89.4%。所以,公司的收入来源不会严重依赖上述关联交易,进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051 证券简称:宁波联合 公告编号:临2017-013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5日 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东海路20号戚家山宾馆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5日

 至2017年5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08)、《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7-009)。公司也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荣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个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方式以寄达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12日-2017年5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宁波开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803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汤子俊

 电话:(0574)86221609

 传真:(0574)86221320

 电子邮箱:tangzj@nug.com.cn

 通讯地址:宁波开发区东海路1号联合大厦803办公室

 邮编:315803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