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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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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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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5,459,529.92元;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61,284.95元,加上2016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453,628,652.51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0,767,367.56 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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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全面完成,公司主要资产和业务发生了重大变化,公司原位于半山基地的钢铁资产和业务置出后全部关停,新置入的资产为宁波钢铁、紫光环保、再生资源等,重组后公司业务以宁波钢铁所从事的钢铁业务为主,以部分环保业务为辅。因此,公司仍属于钢铁行业,主营业务为钢铁及其压延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经营模式以自产自销为基础,另外进行部分原燃材料以及钢材的贸易。公司主要产品为热轧卷板,消费行业为冷轧压延、建筑用钢(钢结构)、集装箱制造、管线制造、汽车制造、造船、刀模具等行业。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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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分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中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存在较大的差异,主要系公司根据年报审计机构审计意见将宁波钢铁受托研发项目收入界定为“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公司相应分别调减2016年一季度、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63,073,672.50元、63,073,846.61元。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第一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公司坚持“低成本、高效率”经营策略,以“稳定、创新、发展”为工作总基调,以“提高企业效益、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为方向,精准发力、综合施策,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60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25亿元,全年生产焦炭106.44万吨、铁水426.97万吨、板坯444.84万吨、钢卷438.37万吨,焦、铁、钢、轧均全面超额完成生产计划。(详见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置出资产涉及的浙江杭钢高速线材有限公司、浙江杭钢动力有限公司及杭州钢铁厂小型轧钢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报告期合并报表范围;本公司将置入资产涉及的宁波钢铁有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德清杭钢富春再生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及原合并范围内的浙江新世纪金属材料现货市场开发有限公司和浙江兰贝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6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下午2:00在公司办公大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独立董事胡祥甫先生因公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陈杭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授权对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汤民强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5,459,529.92元,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61,284.95元,加上2016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453,628,652.51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0,767,367.5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六)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七)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市场环境及市场需求,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在对各项业务授信需求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公司拟向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北仑支行,农业银行杭州崇贤支行、北仑分行、临海支行、瑞安支行,兴业银行清泰支行、北仑支行,中国银行北仑分行,交通银行宁波分行、浣纱支行、宣城分行,建设银行北仑支行、开化支行,工商银行北仑支行、瑞安支行、杭州半山支行,平安银行北仑支行,浦发银行宁波开发区支行、中山支行,汇丰银行宁波分行,浙商银行宁波海曙支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宁波海曙支行、省府路支行,上海银行城西支行,广发银行杭州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167.6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上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和贷款期限以各金融机构最终核定为准。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杭钢股份母公司与控股子公司之间以及杭钢股份下属控股子公司之间资金由杭钢股份母公司统筹平衡,上述事项董事会拟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

 (八)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2017年技术改造投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为进一步推进 “绿色宁钢、智慧宁钢” 建设,2017年围绕提升竞争力、改善经营绩效的目标,聚焦社会密切关注的安全环保问题,拟安排技术改造投资计划87,666万元,年度资金计划78,077万元(含尾款项目资金8000万元、前期项目资金140万元)。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7-018。

 (十)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民强、吴黎明、于卫东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7-019。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汤民强、吴黎明、于卫东依法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7-019。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7年度对子公司的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137,560万元,上述担保涉及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被担保单位;公司控股子公司2017年度对其子公司的担保计划额度为人民币6,600万元,上述担保涉及开化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等2家被担保单位。2017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等值不超过人民币144,160万元的担保。

 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授权财务总监审核后由董事长签署。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7-020。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7-021。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7-022。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16年财务审计费用151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7万元,对公司审计发生往返费用和食宿费用由公司承担。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决定于2017年5月18日(星期四)下午2:00,在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路 178 号杭钢会展中心四楼多功能厅召开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公司公告临2017-023。

 上述第二、三、四、五、七、十、十一、十二、十五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陈杭生、胡祥甫、王颖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股票代码:600126 股票简称:杭钢股份 编号:临2017—017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专人送达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办公大楼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尧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独立审核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并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该报告及其报告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5,459,529.92元,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61,284.95元,加上2016年年初转入的母公司的未分配利润-453,628,652.51元,报告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50,767,367.5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审议通过《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已经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公司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设计合理完整,执行有效,能够合理地保证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达成,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出具《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符合市场规则,没有任何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存在。

 (八)审议通过《关于2017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流动资金的

 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宁波钢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宁波钢铁的流动资金,相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宁波钢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宁波钢铁的流动资金已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宁波钢铁4.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子公司宁波钢铁的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前,与会监事列席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监事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对该次董事会会议各项相关议案进行监督。董事会成员在审议表决议案时履行了诚信义务,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公司七届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各项议案。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2日

 证券代码:600126 证券简称:杭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18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钢铁集团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648 号)核准,并经上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68,749,995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28元,共计募集资金2,474,999,977.28元,其中人民币3.68元为发行对象钢钢网电子商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多认缴的投资款,扣除发行费用29,344,103.42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445,655,873.86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6月2日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02020029900105537的人民币账户内。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177号)。另扣除验资登记费等655,896.2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2,444,999,977.65元。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6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6,581.3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0,000.00万元,2016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50.16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76,581.3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950.16万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69,868.8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950.16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公司于2016年6月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半山支行及子公司宁波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钢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浙江富春紫光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环保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宁波银行杭州城西支行营业部及子公司浙江新世纪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再生资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12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常山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山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德清富春紫光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清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福州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州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甘肃富蓝耐环保水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甘肃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青田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田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三门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门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吴山支行及子公司宣城富春紫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宣城紫光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宁钢公司、紫光环保公司及再生资源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共有1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报告认为:杭钢股份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杭钢股份公司募集资金2016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经核查后认为:杭钢股份2016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度

 编制单位: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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