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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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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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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完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定2016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61,950,678.3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195,067.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53,038,256.86 元,减去当年实施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分配股利157,829,106.90元,本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50,964,760.45元。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108,513,76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现金股利(含税),总计派发股利210,851,376.2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940,113,384.25 元转入下一年度。

 以上预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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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原主营业务是热力电力生产供应,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重组后江海证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主营业务新增证券业务。目前公司经营范围为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相关情况如下:

 1、 主要业务

 (1)热电业务:热力电力生产供应,主要产品是电、供暖和蒸汽。

 (2)证券业务:作为综合类证券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业务范围涵盖了证券公司所有传统业务类型,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等,并已开拓部分创新业务,同时,江海证券还通过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投资(上海)有限公司从事另类投资业务,通过控股子公司江海汇鑫期货有限公司从事期货业务。

 目前江海证券拥有50家证券营业部,其中33家布局在黑龙江省内;省外营业部除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经济发达的一线城市外,还分布在福建、辽宁、山东等多个省份的发达城市。随着江海证券战略定位的转变,公司的战略定位从原来的“立足龙江”正在转为“走向全国”。通过北京、上海、深圳三个高端业务中心,以及在山东、湖南、湖北、四川、安徽等省市设立分公司,加之原有的发达地区营业网点布局,带动公司全盘联动,实现“走出龙江”的发展战略。报告期内完成13家分支机构申报。

 报告期内,本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 经营模式

 (1)热电业务的经营模式:公司是热电联产企业,热电业务的利润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业务:发电、工业蒸汽、供热。公司坚持以热定电的原则,合理调整生产机组,不单独发电上网。

 (2)证券业务的经营模式

 2016年江海证券与上市公司完成并购重组,实现资本规模快速扩张。公司在新的起点上重新构建业务发展战略布局,在“以经纪业务为基础,以投行业务为龙头,以自营和资管业务为两翼”的战略指引下,不断突破,促进各项业务协同发展,初步形成了具有自身特色的经营模式。

 经纪业务方面在稳固基础业务规模及收入前提下,积极探索业务发展新模式,通过打造全产业链综合服务,实现转型升级。投行业务实现“IPO零的突破”,在稳步推进传统投行基础上,大力发展创新投行,以投行业务为依托,各项业务协同发展。资管业务方面在保证原有行业领先地位的前提下,推进产品创设及资本市场撮合业务,以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主动管理型资产管理业务取得较大突破。自营业务坚持以价值投资为基础,立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投资品种,实现收入来源的多元化。通过增资江海投资,设立私募基金子公司,整合经纪、资产管理、投资咨询等多方面专业能力,加快营业部向综合业务服务平台转型,深度开发营业部客户需求,为其提供整体、长期、个性化的资产配置解决方案,以流程化的管理与服务逐步构建起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1)热电业务:业绩驱动因素主要是供热面积的增加,政府对居民供热部分给予免税政策以及成本费用的控制。

 (2)证券业务: 2014年、2015年和2016年证券经纪业务营业收入占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44.59%、59.92%和52.63%。因此,稳固基础业务规模及收入是保证公司业绩稳定的基础。在此基础上,公司正在积极探索业务发展新模式,以促进经纪业务、投行业务、资管业务、自营业务的协调发展,实现业务收入的多元化。

 (二)行业发展阶段、周期特点以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1、公司热电业务

 (1)行业发展状况:电力行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性产业,与国民经济发展呈现出正相关的周期性特点。受核电、风电、太阳能等发电投产规模创年度新高的拉动作用影响,能源结构继续优化。据国家统计局数据统计,2016年全国发电量59111亿千瓦时,较上年同期增长5%;2016年火电发电量占全国发电量比重同比有下降趋势;2016年全国及黑龙江省火电发电量较上年同期略有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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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热电业务行业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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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及本公司情况

 2、公司证券业务

 (1)行业发展状况:证券行业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经历了无到有、从无序到逐步规范,进入相对快速的发展阶段。证券业发展水平与国民经济发展情况高度相关,中国证券业的经纪、自营、投资银行和资管等各项业务与证券市场的交易量、价格波动等方面具有较高的相关性,进而导致中国证券业呈现出较强的周期性特征。2016年受宏观经济的波动、政策变化及股票市场的低迷和交易佣金率的下降等因素的影响,证券行业资产规模、营业收入、净利润均有不同程度下滑。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未经审计的2016年度证券公司经营数据,全行业总资产规模达5.79万亿元,比2015年底减少9.81%;全行业实现营业收入3,279.94亿元,同比下降42.97%,其中代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1,052.95亿元,同比下降60.87%;证券行业全年累计实现净利润1,234.45亿元,同比下降49.57%。

 最近三年行业主要经济指标情况(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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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公司证券业务行业地位:2016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重大资产重组及增资完成以后,资本规模由行业第60位左右上升到前20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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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海证券在行业内情况。由于公司给江海证券增资发生在2016年10月,江海证券的资本优势在2016年尚未充分体现,未来,还有很大发展空间。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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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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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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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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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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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16年,公司全面贯彻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精神,根据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年初确定的经营管理目标,稳步发展。有序推进并顺利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江海证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主业新增证券业务,形成了热电业务和证券业务双主业运行格局。公司股本规模由5.46亿扩大为21.09亿,净资产规模从38亿扩张为135亿。利用募集资金全面完成了对江海证券的增资工作,使江海证券的注册资本由17.86亿增加到67.67亿,进一步增强了江海证券资本实力。公司全面加强经营管理,继续做好供热业务,努力提升盈利能力;继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完善,使公司规范发展,有序经营,较好地完成了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

 1、完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并进入整合阶段

 2016年,公司集中精力有序推进并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江海证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同时利用募集资金完成了对江海证券的50亿增资。在此基础上,逐步进入到重组整合阶段,按照公司整体工作部署,截止报告日,基本完成了对江海证券董事会、监事会的改组工作,各职能部门工作顺利对接;公司有关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也及时向江海证券及5%以上股东进行传达并予落实。

 2、热电业务经营情况

 售电量27854万千瓦时,完成年计划的85%;售热量1519万吉焦,完成年计划的97%;实现营业收入112,442.6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3%;费用20,133.66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1%;实现利润总额8,280.44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87%。

 (1)强化经营管理,稳步提高运营效率

 公司加强原煤采购、运输等各环节的管理,做好储煤工作;加强成本控制,积极开展节能降耗工作,降低主要原材料生产成本;加强运行管理,合理调节运行方式,提高运行效率。公司今年用户蒸汽需求量减少,考虑运行经济性,在满足用户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调整运行方式。公司积极采取多种应对措施,全力保障供热安全与质量,全年生产运行未发生安全事故。

 (2)挖掘供热潜能,积极扩大供热面积

 由于建筑销售市场的持续低迷,影响公司供热面积发展,为扩展供热业务规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挖掘供热潜能,响应政府号召拆并多处燃煤供热小锅炉,积极扩大供热面积,截止到本报告期末,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供热面积为2874万平方米,新增供热面积131万平方米。

 (3)围绕环保要求,开展环保工程项目建设

 按照新《环保法》、《哈尔滨市燃煤污染防治条例》以及《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抓紧推进低质燃煤锅炉改造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公司今年实施了较多旨在解决环保问题的工程项目。本报告期内,公司热电厂开展了粉煤灰存储环保治理及综合利用项目、70MW热水锅炉除尘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以及4x116MW低质燃煤锅炉改造项目中4#炉的改造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开展了一分厂新建130吨锅炉替代原2台35吨锅炉项目、新建储灰仓及气力输送系统项目以及总厂4、5号锅炉湿法脱硫项目。

 3、证券业务经营情况

 江海证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后,各项业务立足新的平台继续稳步发展。报告期内按照证券行业类别口径,江海证券实现营业总收入12.40亿元,同比降低39.96%;实现利润总额5.11亿元,同比降低55.39%;实现净利润3.81亿元,同比降低了55.45%;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80亿元,同比降低55.56%。上述指标下降是受证券市场行情影响,证券业务交易量大幅减少,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和自营证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导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

 经纪业务:在稳固基础业务规模及收入前提下,积极探索业务发展新模式,通过打造全产业链综合服务,成功实现转型升级。2016年,经纪业务(含信用业务)实现收入7.40亿。本年度,股权融资业务规模及创收实现跨越式发展,业务规模同比增长237%,行业排名44,同比提高11名。同时,积极推进网点建设工作。全年完成13家分支机构申报,为2017年提升公司收入水平、提高市场占有率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投行业务:稳步推进传统投行,大力发展创新投行,以投行业务为依托,各项业务协同发展。2016年,公司投行业务实现跨越式发展,实现收入1.55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91.67%。本年度,公司完成2单IPO项目,实现了“IPO业务零的突破”承销金额4.55亿元。另外,公司完成4支企业债发行,债券主承销业务实现收入6,090万元,企业债承销规模行业排39位。2016年完成34家企业新三板挂牌,新三板推荐挂牌业务实现收入3,144.65万元。

 资管业务:推进产品创设及资本市场撮合业务,以资产证券化为代表的主动管理型资产管理业务取得较大突破。2016年,资管业务实现净收入1.26亿元。一是,公司的定向资产管理业务,行业排名第14位。二是,资产证券化项目取得了丰硕成果,在业务开展不到1年的时间里,公司已成功步入行业前10名。

 自营业务:立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丰富投资品种,实现收入来源的多元化。2016年,公司证券自营及其他投资业务实现收入2.37亿元,在市场行情弱势震荡的环境下,取得正收益,且明显跑赢市场指数。

 合规及风险管理: 坚守合规底线,规范业务开展,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公司业务转型和持续发展提供有效保障。江海证券2016年度经营运行总体良好,每个月度的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监管标准。

 4、继续对林业项目涉及公司进行清算并注销

 2015年公司董事会决定对项目涉及的五家公司实施清算(普通清算和破产清算)并注销。其中东方林业有限责任公司、林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二月城投资者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已于2015年完成清算并注销。截至2016年12月31日,绥芬河泽源经贸有限公司、远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工作尚在进行中。

 5、完善内控体系,提升内部管理水平,提高公司抗风险能力

 本报告期,为进一步优化内部控制体系,由公司总部牵头,各分子公司认真落实执行《内部控制手册》、《内控自我评价手册》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梳理工作,使内部控制活动更加符合各业务环节的监管。公司同时开展了对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搭建工作,其《内部控制手册》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手册》已全部编写完成并进行了有效的穿行测试;报告期末,已将江海证券全部业务环节纳入自我评价范围。按照公司总体部署,开展了公司2016年风险评估工作,对确定的前十大风险领域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并监督执行情况,提高了公司防控风险能力,为公司实现经营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公司完成发电量43758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3502万千瓦时,减少了7.41%;售电量27854万千瓦时,比上年同期减少3740万千瓦时,减少了11.84%;销售热力1519万吉焦,比上年同期增加46万吉焦,增加了3.12%;收购江海证券以后,根据会计政策,对公司2015年财务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2016年实现营业总收入23.82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0.88%;营业总成本20.73亿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0.69%。截止2016年12月31日, 公司总资产295.53亿元,比年初增加16.25%;总负债158.04亿元,比年初减少3.36%;净资产135.64亿元,比年初增长110.41%;实现净利润3.43亿元,同比减少25.23%。

 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较调整后的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净利润下降25.23%,营业总收入也有较大幅度下降,主要原因是受证券市场行情影响,证券业务交易量大幅减少,证券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和自营证券投资收益同比减少导致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海证券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55.45%左右,从而使调整后公司整体经营业绩同比大幅下降;另外,2016年度公司计提以前年度出售原始股应缴税款4865万元,于2017年1月25日向税务机关进行了缴纳,对公司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1、电力行业格局和趋势

 (1)行业发展趋势

 为保护生态环境,国家鼓励清洁能源的发展,逐步优化能源结构,不利于火力发电行业的发展,从国家统计局数据2016年全国火力发电量43958亿千瓦时,占全国发电量的74%,比2011年占全国发电量的83%,下降了9%,因此,火电行业发展前景并不看好。随着国家房地产政策的调控,未来哈尔滨市供热市场新增热负荷数量呈现缓慢增长趋势。

 (2)区域市场地位的变动趋势

 公司是哈尔滨市大型的地方热电联产企业之一,在政府批准的供热区域内,公司具有区域供热特许经营权,区域垄断优势明显,用户稳定,同业竞争压力较小。

 (3)面对的主要困难

 公司装机容量较小,设备设施老化,随着环保部门对环境治理力度的进一步加强,公司对现有热源的环保设备设施进一步改造,在环保设备设施投入和运营成本上都将有较大增加。目前煤炭供需形势由宽松转为偏紧,同时,煤炭运输环节受阻,煤炭价格急剧上升。而且政府对上网电价的连续多次下调,公司收入将受较大影响,加剧公司经营困难局面。

 面对困难,公司将加强企业管理,通过计划管控,降低各项成本费用支出;通过技改,积极开展节能降耗、节支增效。 公司按环保政策、法规的要求,对现有热源的环保设备设施进一步完善和改造,充分挖掘潜能,提高燃烧效率,在保证环保排放的前提下,合理控制掺烧褐煤比例,降低供热成本。

 2、证券行业格局和趋势:

 业务趋于多元化。中国证券行业目前正处于创新转型阶段,营业收入仍主要来自经纪、自营和承销等传统业务。己推出的各项创新业务由于业务结构基础及创新能力的制约,尚未对证券业利润做出支撑性的贡献。但随着各项业务管制逐渐放松、各项创新业务逐步推出,证券公司传统业务的转型和创新业务都将快速演进,其业务趋于多元化。其中,经纪业务通过营业部设立开放、非现场开户、业务牌照开放以及新增代销金融产品等措施为营业部转型奠定了业务基础;投资银行业务通过新增或鼓励公司债、企业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及资产证券化、新三板等品种扩大了其为企业融资的渠道,通过鼓励产业整合和并购重组将增强投资银行资产配置的能力;资产管理业务通过开展公募私募、管理保险资金和托管基金等措施扩大了其业务范围;融资融券通过标的扩容、转为常规业务和降低投资门槛等政策拓展了其整体盈利空间;直接投资、股票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式回购和质押式报价回购、股票期权等创新业务和未来将陆续推出的创新业务将不断扩大证券业的业务种类和业务范围。行业业务的多元化发展趋势,对公司来说也将面临一次考验,如何完善和提升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也将成为公司长期思考的一个问题。

 资本需求规模化。在业务多元化的同时,随着各传统业务的转型和创新业务的发展,对资本的需求将更加强烈。在目前以净资本为核心的监管体系下,自营、并购基金、资本介入型资产管理以及直接投资、另类投资等业务的持续发展都需要巨大的资本支持。随着创新业务中融资融券、股票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式回购、做市商等资本中介型业务的深入发展,资本规模大小将直接决定证券公司的发展空间。部分证券公司己通过在资本市场中发行债券、股票等手段,不断壮大自身资本规模,以应对各业务对资本的需求。随着公司各资本消耗型业务发展深度和广度的不断提升,对资本的需求将呈现规模化的特征。

 行业分化逐步加剧。在中国证券行业创新转型的过程中,随着监管层对证券业管制的逐步放松和各项创新政策的出台,传统业务和创新业务的竞争将更加白热化,证券业的分化将逐步加剧,行业集中度将加快上升。随着创新和转型的不断深入,各证券公司由于其资本规模、管理水平、创新能力与业务基础等方面的差异,自主创新能力较强的大中型证券公司己取得并不断扩大自身的领先优势。

 经营更加规范化。在中国证券业发展的20多年间,为防止证券行业风险的集中爆发,在2004-2007年间曾进行过综合治理,部分证券公司在此过程中倒闭或被并购重组。随着证券市场基础性制度逐步完善、以净资本为核心的风险监管机制的建立,证券业的风险意识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并逐步进入规范发展阶段。在证券业创新转型大背景下,证券行业监管机制、证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以及各业务规范运作等基础制度建设正积极推进,并将为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行业经营将更加规范。

 (四)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新增证券服务业,形成“公用事业+金融业”双主业的运营格局。由于热电业务与证券服务业务在供应商、客户、成本核算、业务流程与风险控制等方面均有较大的不同,两者业务相关性较弱,未来可能进一步实施业务整合重组计划。

 公司的长期战略目标是基于本次交易后形成的公用事业与金融业双主业,继续做大做强热电公用事业,通过充实资本金等形式支持江海证券发展壮大,努力创造条件并在具备条件时进入保险、投资、信托等其他金融服务领域,同时,积极关注其他具有发展潜力行业的介入机会,通过内生式和外延式的发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形成公用事业、金融业、其他潜力行业三大业务板块,最终将公司打造成为多元化投资控股集团。

 同时,哈投股份作为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在我国国企改革的大浪潮下,不排除受国企改革影响将公用事业业务置出,并将公司打造为金融控股平台的可能性。

 1、热电业务:短期内,公司仍坚持“做大做强热电主业、多元化发展”的经营发展战略,继续做大做强热电主业,扩展业务规模,推动传统热电业务的升级转型,提升该业务的盈利能力。

 2、证券业务:

 江海证券未来发展思路:

 1)面临的考验:

 一是增资后江海证券资本迅速扩张,经营业绩是否能够达到同步增长,对公司是一大考验;二是公司资本实力增强的同时,正在尝试负债经营的模式,这对公司是一个全新的挑战,如何顺应发展,驾驭资金,把控风险,对公司提出新的考验;三是公司增资后,进入全新的行业队列,高手如云,竞争激烈,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考验;四是公司大力推进业务融合、创新发展,随着公司业务种类和业务复杂程度的增加,对公司人才梯队的建设提出新的考验。

 2)整体战略规划

 “彻底走出去”,是指公司战略定位的转变。将公司的战略定位从原来的“立足龙江”,转为“走向全国”。通过北京、上海、深圳三个高端业务中心,以及在山东、湖南、湖北、四川、安徽等省市设立分公司,加之原有的发达地区营业网点布局,带动公司全盘联动,实现“走出龙江”的发展战略。

 “彻底市场化”,是指公司行政管理模式的转变。未来公司将去除原有的行政级别,从“由政府委派、政府直管”,转变为高管团队及经营管理的完全市场化。未来,公司将推行全面市场化的人才战略和经营战略。2016年底,公司董事会与经营层签订了最近三年的《经营目标责任书》,公司经营业绩将与市场化运作息息相关,将直接决定员工的薪酬待遇和未来发展。

 “彻底大转型”,是指公司经营定位的转变。公司推行业务多元化发展以来,取得了一定成果,积累了一些经验。重组增资后,公司站在全新的起点,资金更加充裕,社会影响力也大幅提升。公司将借此契机,大力推进业务的互动联动,从原有的单兵作战,转变为多向融合,有机互助,实现公司多元业务体系的联动发展、融合创新,将江海打造成综合全能的优质券商。

 (五)经营计划

 1、热电业务

 (1)2016年经营计划完成情况

 售电量27854万千瓦时,完成年计划的85%;售热量1519万吉焦,完成年计划的97%;实现营业收入112,442.65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3%;费用20,133.66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01%;实现利润总额8,280.44万元,完成年计划的187%。

 (2)公司因维持当前业务并根据新环保法实施新增环保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所需的资金需求

 2017年,公司维持当前业务并根据新环保法实施新增环保改造等固定资产投资所需的资金预计为2.35亿元(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国家政策补贴和银行贷款。

 (3)2017年经营计划

 2017年计划完成售电量30700万千瓦时,售热量1546万吉焦。

 为此,公司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关注供热规划区域内新建建筑项目进展,积极发展可能的新增用户;

 (2)加强原材料管理,对煤、水、电等主要原材料进行有效控制,减少生产成本;

 (3)加强设备管理,合理调节运行方式,提高运行效率,减少运行成本。

 (4)实施哈尔滨开发-化工区集中供热扩建项目。

 2、证券业务

 2017年江海证券要在现有基础上,“以合规、风控促进规范提升,以融合、创新促进经营发展”,确保公司经营工作在2017年取得稳步提升。未来,将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 继续拓展创新模式。

 首先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打造具有江海特色的自主研发产品。经过公司上下的不懈努力,公司各项业务已经步入正轨,到了转型发展,快速提升的关键时期。几年前,公司研发了“锦龙系列产品”,这是一次有益的尝试。未来,公司将在合规的前提下,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发挥公司“四大业务”专长,研发自己的特色金融产品,打造江海品牌。通过自我革新,自我创造,在证券市场中站稳脚跟,乘风破浪。

 其次,各项业务融合发展,实现“四大业务”的提档升级。经纪业务方面,紧跟公司“打造综合金融服务平台”的发展战略,坚持以机构业务、投行业务带动传统经纪业务,因地制宜,将公司各类业务全线下沉到分支机构;做好各业务条线与营业部端的融合对接,推进资源整合、资源共享;以衍生品、场外市场等创新业务为切入点,充分利用“互联网+”等手段,推动传统业务与创新业务的协同发展,实现经纪业务的创新升级。投行业务方面,借助已取得的成功经验,在业务储备的基础上,稳步推进传统投资银行业务的发展,大力发展创新投行业务,并以投行业务为依托,打通全业务链条,融合创新,协同发展,达到“1+1>2”的效应,使公司各项业务都取得跨越式进步。资管业务方面,将按照监管层“回归监管本源、坚守资管底线”整体要求,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首要目标,在巩固现有客户基础的同时,深入落实“风险防范、队伍建设”两项基础工作;重点抓好“服务实体经济、满足客户投资需求”两项核心工作。自营业务方面,坚持以价值投资为基础,顺应市场变化,打造多层次、多元化、多模式的投资体系,实现稳定健康发展。

 第二、继续加强合规、风险控制

 围绕公司提出的总体战略目标,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水平力争五年实现提档升级。

 要坚持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优化完善科学合理的合规与风险管理架构。二是,优化完善实用、适用的合规、风控体系。三是,改进激励机制,培养专业精干的合规与风控人才队伍。四是,建立健全“实用、高效”的风险管理技术系统。五是,打造优秀的全面风险管理的文化氛围。

 第三、继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公司及时调整完善队伍建设和激励考核机制,按照“精准量化、公开透明”的原则,持续优化改进我们的绩效政策,促进员工不断成长和发展,建立吸引人才和留住人才的政策,建立适当的考核奖励机制,做到“选好人,用好人”,做到“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实现“通过人才引进推动业务发展,通过业务发展留住优秀人才”的战略,打造公司发展的核心竞争力。

 第四、继续加大信息技术系统建设

 进一步提升信息技术保障能力。协同业务创新发展,公司的信息系统建设将继续加快步伐,深入开展IT治理和风险管理工作,完善系统功能平台,提升信息技术应急处置和抗风险能力,为业务创新及合规、风控管理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持。以信息技术平台为依托,保障公司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六)可能面对的风险

 1、热电业务风险

 1) 哈尔滨市政府拆除分散供热小锅炉的决心和举措日益增强,作为国有控股企业,我公司要承担拆并小锅炉房并入集中供热热网的任务,建设投资要远高于新建建筑物入网投资。

 2)拆并小锅炉后并网的既有建筑,二次管网的供热设施老化严重,建筑物保温能力差,耗热量较大,增加较大供热成本。

 3)由于并网建筑位置的不确切性,会致使管网水利失调,运行参数较高,给管网带来安全隐患,增加事故,造成经济损失。

 4)自2016年10月以后,煤炭价格开始上涨,2017年上半年继续上涨,预计下半年也不会回降,如果政府不对供热价格给予上调,将导致热电业务成本大幅增加,影响公司利润。

 5)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及环保部门对环境治理力度的进一步加强,公司对现有热源的环保设备设施进行了更新改造,一次性投入资金和经营成本上都有较大增加。

 6)国家六部委发布《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及黑龙江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煤炭市场秩序加强监督管理工作通知》及哈尔滨市政府要求企业杜绝使用低热值褐煤,这对我们主烧褐煤的企业是一不利因素,造成燃料成本大大增加。

 2、证券业务风险

 2017年,江海证券经营中主要面临以下经营风险:

 首先,政治经济形势不确定性增加,市场风险加剧,公司经营发展面临风险。未来一段时期风险将常态化、复杂化,“低收益,高风险”也将成为新常态。在风险常态化、复杂化的背景下,如何防范控制好风险,把握经济形势,顺势而为,创新突破,成为公司经营工作的重大课题。

 其次,资本金仍不足,制约着公司的经营发展。最近几年,证券行业已步入“重资产”模式,资本中介业务成为证券公司重要盈利增长点。资本金充足与否对于券商开展业务尤其是资本中介等创新业务有着重要影响。2016年,公司虽然通过重组补充了资本金,但是净资本规模制约业务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净资本不足,一方面会导致风控指标可能超出监管标准,面临被监管处罚风险;另一方面可能引发流动性风险。同时,资本金不足对公司原有业务规模增长带来制约,还将进一步影响公司创新业务的开展。因此如何持续补充公司资本金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第三,人才引进面临瓶颈。证券行业是知识和劳动密集型行业,人力资本对于证券公司的发展至关重要。当前证券行业竞争激烈,创新业务不断推出,随着公司业务种类和业务复杂程度的增加,对人才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要求越来越高,尤其公司新业务不断增加的情况下,高端专业人才不足的矛盾依然突出。

 本公司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公司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公司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详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第十、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3、其他:公司完成重大资产重组以后面临的风险详见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特别风险提示”及“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分析和风险提示” (2016年6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相关内容。

 四、其他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10户,具体包括:?

 ■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4户,其中:

 (1)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

 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本节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2)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对于本公司发行和管理的资产管理计划,本公司作为资产管理计划管理人,考虑对该等结构化主体是否存在控制,并基于本公司作为资产管理人的决策范围、资产管理计划持有人的权利、提供管理服务而获得的报酬和面临的可变收益、风险敞口等因素来判断是否纳入合并范围。

 经评估后,于2016年12月31日,本公司共合并1个结构化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参与的份额比例:2016年12月31日为76.13%。

 ■

 本页无正文(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签字页)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张凯臣(代)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7-032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于2017年4月10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8名,李华菊独立董事授权委托高建国独立董事出席,莫健闻董事授权委托张宪军董事出席。张凯臣副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决议有效。

 本次会议的与会董事在投票表决前,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哈投股份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哈投股份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下半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我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16年度实现净利润61,950,678.3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195,067.8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53,038,256.86 元,减去当年实施201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分配股利157,829,106.90元,本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50,964,760.45元。拟以2016年12月31日总股本2,108,513,762.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1.00元现金股利(含税),总计派发股利210,851,376.20元。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940,113,384.25 元转入下一年度。

 以上预案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须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独立董事对本次拟分配股利发表如下独立意见:2016年,公司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生产经营取得了较好成绩,为公司利润分配奠定了基础。公司在中期实施利润分配的基础上,将可供分配的部分利润在下半年再次进行分配,充分体现了公司以良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的价值观念,有利于公司和投资者关系的进一步和谐发展。同时,公司综合考虑了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事业的稳定发展及长远利益。公司2016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和全体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2016年下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

 经审计委员会推荐,拟继续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2016年度财务审计费用为75万元(不含税,差旅费自理),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60万元(不含税,差旅费自理)。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董事会对各位独立董事在2016年勤勉尽责工作表示充分的肯定。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兑现公司经营层2016年经营指标责任状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兑现公司经营层2016年经营指标责任状的独立意见:

 2016年公司董事会与公司经营层签订了经营指标责任状。经过公司经营层及全体职工的共同努力,公司经营层完成了本责任状的各项考核指标,我们同意公司经营层兑现2016年经营指标责任状。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2016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2017年度拟向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哈发)购买热力。预计金额3105万元。华电哈发为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公司,由集团公司原董事、总经理关铁宁兼任该公司副董事长,为公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为关联交易。该项关联交易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哈投股份关于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减值测试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依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6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127号)、公司与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投集团)等原9家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股东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关于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以及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减值补偿的承诺函》、《关于减值补偿的补充说明》等。公司应在前次重组实施完毕后的三个会计年度内(即2016年、2017年与2018年)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标的资产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进行减值测试。

 根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7)第3187号《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其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股权进行减值测试项目评估报告》,公司编制了《江海证券有限公司2016年12月31日全部股东权益价值减值测试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报告出具了专项审核意见。根据报告,截至2016年12月31日,江海证券全部股东权益价值未出现减值,哈投集团无需向公司进行股份补偿。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哈投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要求,编制了《哈投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哈投股份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经核查,哈投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16年12月31日,哈投股份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哈投股份在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满足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治理的实际要求,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议事示范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对本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关铁宁先生因工作变动,已向公司董事会提出书面辞职申请,造成董事会缺额。

 根据《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由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推荐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赵洪波先生进行了考核,认为赵洪波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有关规定的要求,能够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标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赵洪波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有关要求,近三年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近三年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我等未发现赵洪波先生作为董事候选人存在《公司法》第147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之现象,任职资格合法。该同志长期从事企业经营管理工作,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标准,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力,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该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对赵洪波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均表示同意。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17年5月8日下午14:00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对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修订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1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的提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后母公司追加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的交易,应作为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的权益性交易进行处理;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口径应为合并前后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部分。公司拟对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修订,对原报告合并财务报表中所包含的从外部取得的少数股权部分进行了扣除。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1-6项议案,8-9项议案需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15-16项议案需经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年度股东大会将择机召开。

 特此公告。

 附:补选董事候选人赵洪波先生简历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

 补选董事候选人赵洪波先生简历

 姓 名:赵洪波

 性 别:男

 出生日期:1969年2月17日

 文化程度:博士

 政治面貌:中共党员

 职 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简历:

 1987.09—1991.07 北京理工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学生

 1991.07—1995.10 黑龙江省边境经济贸易管理局干部

 1995.10—1997.03 黑龙江国际博览中心办公室副主任

 1997.03—1999.05 黑龙江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副主任(副处)

 1999.05—2001.05 黑龙江省交通信息通信中心主任(正处级)

 (期间:1998.03—2000.09 在哈尔滨工业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硕学位; 2000.9—2004.06 在东北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获博士学位2000.11—2001.05 赴美国洛杉矶加州州立大学学习)

 2001.05—2002.12 黑龙江省交通干部学校校长

 2002.12—2013.04 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

 (期间:2004.09—2006.08 在哈尔滨工程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学科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完成在站期间的科研任务;2012.07—2013.03 兼任哈尔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资产处置推进组组长)

 2013.04—2014.08 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14.08—2017.02 哈尔滨交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17.02 至 今 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7-033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0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其中吴茹森监事授权金龙泉监事)。会议召集召开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规定要求,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龙泉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对上述议案中的内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一致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

 (3)本公司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已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4、《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已审阅了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该报告无异议。

 5、《哈投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已审阅了公司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监事会认为:

 《哈投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要求。

 6、《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本公司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没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

 1、审议并通过了《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并通过了《哈投股份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1-4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7-034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该项关联交易无依赖。

 一、2017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7年度拟向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哈发)购买热力。华电哈发为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投集团)的参股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方,此项交易为关联交易。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17年4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8人。不存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向关联方购买热力,是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上发表独立意见:公司对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议案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书面意见:经就公司该项日常关联交易事宜进行充分了解与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该项关联交易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相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699(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守海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景街118号

 主要股东: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6.63%;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43.37%。

 历史沿革:前身是哈尔滨发电厂,始建于上世纪20年代,1927年10月10日投产发电,为中国最早的民族电力企业之一。1982年国家计委批准实施热电联产改扩建工程;2000年改制为哈尔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03年全国电力体制改革,公司更名为中国华电集团哈尔滨发电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发电、供热

 经营情况: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未经审计总资产38556万元,净资产1017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31688万元,净利润2213万元。

 2、关联关系

 华电哈发为公司控股股东哈投集团之参股公司,且哈投集团原董事、总经理关铁宁先生担任华电哈发副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公司与华电哈发的日常交易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华电哈发生产能力充足,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需要,交易价格为政府定价,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投资者利益,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司主业收入及利润来源对此无依赖。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临2017-036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已于2016年10 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16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1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会计监管报告》的提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后母公司追加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的交易,应作为购买少数股东权益的权益性交易进行处理;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的口径应为合并前后受最终控制方控制的部分。据此,公司对2016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修订,对原报告合并财务报表中所包含的从外部取得的少数股权部分进行了扣除,修订结果如下:

 一、主要财务指标

 ■

 ■

 二、合并资产负债表

 ■

 

 三、合并利润表

 ■

 本次修订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2017-037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8日 14点00 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28层(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8日

 至2017年5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7年3月11日及4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0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原件;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法人证明书、股票帐户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股东代理人持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代理人身份证和股票帐户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29层(公司会议室)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 联系办法:

 公司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二路277号哈尔滨经济创新研发中心大厦29层(150028)

 联 系 人:陈曦

 联系电话:0451-51939825

 传 真:0451-51939825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编号:2017-035号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6月23日《关于核准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向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 1397号),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八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530,222,693股新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94.99元,扣除发行费用18,757,350.09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81,242,644.90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华验字[2016]000970号《验资报告》验证。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证券业务资本金。

 截止2016年10月17日,公司已将本次募集资金净额合计人民币4,981,242,644.90元转入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账户并用于增资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全部计入江海证券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用于补充江海证券有限公司资本金。上述增资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6]000971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且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具体情况列示如下:

 ■

 注:以上到账金额为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时,公司已与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黄河路支行于2016年9月27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详见2016年9月28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600864:哈投股份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截止2016年11月16日,公司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黄河路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451902189610604)余额为830,781.58元,该余额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为方便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公司于2016年11月16日将上述结余资金830,781.58元扣除电汇手续费后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经公司与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黄河路支行三方商议,依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于2016年11月16日,办理了该募集资金账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余额转入公司基本存款账户后,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6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已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证券业务资本金,具体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由于本次募集资金是用于补充公司证券业务资本金,其实现效果无法独立核算。公司募集资金补充证券业务资本金后,公司子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净资产、净资本均获得增加。

 (二)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公司不存在对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公司不存在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或募投项目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6]002133号),认为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哈投股份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独立财务顾问华泰联合证券有限公司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哈投股份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截至2016年12月31日,哈投股份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独立财务顾问对哈投股份在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 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本报告已经公司2017年4月20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代码:600864 公司简称:哈投股份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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