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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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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6年利润分配预案:由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进行了现金分红,且当前需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因此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 2016年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分配。本预案需经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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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拥有超高层建筑、高速公路、超大跨度桥梁及隧道施工等核心技术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拥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经过多年的发展和努力,公司形成了以房屋建筑施工业务为基础,基础设施建设与投资为支撑的主营业务架构,营业规模持续增长,综合实力逐年增强。

 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房屋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安装;市政、公路、水利、隧道、桥梁、港口与海岸、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化工、建筑装饰工程的施工以及建筑机械设备、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生产和销售。

 主营业务经营模式:公司坚持统分结合、抱团营销的经营思路,充分发挥公司各事业部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相互联动作用,在巩固和提高传统营销和公开招投标能力的同时,积极探索多元化经营模式,如战略营销、品牌营销、EPC带施工总承包、投资带施工总承包模式(如PPP、BOT)等。在深入分析行业发展特点和趋势的基础上,注重经营思路、方式、结构的转变和市场布局的调整。

 行业情况:建筑业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性产业,现已成为各行各业发展的基础性行业,影响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近年来在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的带动下,建筑业总产值和增加值也在不断增长。据国家统计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数据显示,2016年,全国建筑业总产值为19.36万亿元,同比增长7.1%;建筑业增加值4.95万亿元,同比增长6.6%;全年新开工项目计划总投资49.33万亿元,同比增长20.9%;全国具有资质等级的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实现利润6745亿元,增长4.6%。

 从当前行业发展伴随的业务承接趋势上看,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投资方式发生了明显的转变, PPP、BT、BOT等带资承建业务已成为建筑业的“新常态”;从产业组织方式和技术运用趋势上看,建筑业正向工业化、智能化、绿色建筑、循环经济方向发展,包括装配式建筑、钢结构建筑、木结构建筑和3D打印建筑等的新兴建筑结构体系将在政策推进下不断完善。行业业务模式的转变必然带来企业由上而下的变革需求。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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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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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6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32.05亿元,同比下降6.25%;全年实现利润总额4.12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56.59%,实现净利润3.18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0.89%,本年度利润总额和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15年度公司转让所属子公司涪南高速公司100%股权确认了投资收益3.30亿元以及控股股东弥补公司2010-2015年改制前离退休人员费用2.18亿元在2015年度计入营业外收入所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92亿元,同比增长18.42% ;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0.18元,比上年同期的0.15元增加0.03元。截止2016年末,公司资产总额636.63亿元,同比增长4.54%;所有者权益45.15亿元,同比增长2.09%;新签订单合同总额约557.55亿元,同比增长15.88%。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适用于2016年5月1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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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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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2016年年度报告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和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董事长:魏福生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公司

 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2016年12月,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增加了用于工程投标的保证金借款,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需要追加确认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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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单位:万元

 ■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交易目的和对上司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下进行的,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四、审议程序

 该议案经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召开及表决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四名外部董事均投票赞成,四名内部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还将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关联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2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本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2016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在合理的范围之内。“2017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能够合理预测本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其交易情况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报告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关联股东应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6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16年经股东大会批准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为19.71亿元,因2016年12月,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增加了用于工程投标的保证金借款,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额为20.44亿元。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16年度超额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超额部分关联交易进行了追认,并将提请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关联交易和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

 二、2017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经预计,2017年度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为20.84亿元,预计分类情况如下(可能由于统计分类变化调整交易内容分列):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为生产经营需要,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企业在接受劳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租赁和代管房地产,流动资金借款等方面将发生持续的日常关联交易。2017年主要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

 注: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上年末尚处于建设期,无相关损益;重庆建工新城置业有限公司尚处于前期开发期,无相关损益。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中,依市场条件公平、合理确定。具体顺序如下:

 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

 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

 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在遵循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下进行的,有利于资源的合理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本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3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规定,做如下会计调整:

 一、会计政策的变更情况

 1.将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2.自2016年5月1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2016年5月1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3.将已确认收入(或利得)但尚未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而需于以后期间确认为销项税额的增值税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4.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二、上述会计调整的主要影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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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关于变更会计政策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说明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相关政策的要求,能够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调整。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4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完成后,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将不再持有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股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同一国家出资企业下属企业内部之间的转让,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进行,不进入产权交易机构进行挂牌转让。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协议转让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水电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与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建工控股”)签署了《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约定根据中联评报字[2017]第16号评估报告评估,确定目标公司资产净值为31,467.27万元,水电公司持股比例为10%,即转让价格为3,146.727万元,该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70%。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由于建工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建工控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不同关联人之间进行股权转让总净额为3,146.727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70%。累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标准,本次关联交易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建工控股是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企业住所: 重庆市经开区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

 法定代表人:魏福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143,679.953921万元

 经营范围:从事投资业务(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及相关资产经营、资产管理,投资咨询服务,财务顾问

 成立日期:2007年11月22日

 主要股东:重庆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100%股权)

 经营情况: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4月20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7]第1-01259号),截至2016年12月31日,建工控股(合并)经审计的近两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小贷公司1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标的股权上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主要股东:重庆进出口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原持股25.50%;建工控股,原持股14.50%。如本次关联交易实施后,以上两位主要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25.50%和24.50%。

 企业名称: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在重庆市范围内开展各项贷款、票据贴现、资产转让(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成立时间:2012年9月7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经开区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

 根据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授予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1月6日出具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17]第 12—00001号),小贷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交易价格确定的一般原则和方法

 1.小贷公司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依据资产评估结果确定。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评估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授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

 根据评估机构于2017年1月7日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17]第16号),以2016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评估人员遵循相关假设,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进行分析。

 2.评估结论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资产账面价值34,040.48万元,评估值34,040.53万元,评估增值0.05万元。

 负债账面价值2,573.26万元,评估值2,573.26万元,无评估增减值。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31,467.22万元,评估值31,467.27万元,评估增值0.05万元。详见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

 (2)收益法评估结论

 经实施核实、实地查勘、市场调查和询证、评定估算等评估程序,采用现金流折现方法(DCF)对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评估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的股东全部权益账面值为31,467.22万元,评估后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31,451.24万元,评估减值15.99万元,减值率0.05%。

 通过对两种评估结论的比较,评估机构认为资产基础法更能完体现小贷公司的整体价值,故选择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结论作为本次水电公司拟向建工控股转让所持有的标的股权行为的参考依据。由此得到小贷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在基准日时点的价值为31,467.27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股权转让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双方:

 甲方(转让方):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

 乙方(受让方):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交易价格:根据中联评报字[2017]第16号评估报告评估,确定目标公司资产净值为31,467.27万元,甲方持股比例为10%,即转让价格为3,146.727万元。

 3.支付方式: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90%的转让款,待工商变更完成后支付剩余10%的转让款。

 4.支付期限:分期付款

 5.交付时间安排: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90%的转让款,待工商变更完成后支付剩余10%的转让款。

 6.当下述的两项条件全部成就时,合同始能生效。该条件为:

 (1)本合同已由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2)股权转让事宜已得到了合同双方董事会的批准。

 7.生效时间:

 (1)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

 (2)本协议生效之日即为股权转让之日,该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相关变更登记。

 8.违约责任:

 (1)本协议正式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

 (2)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1.消除潜在股权交叉持有的风险。水电公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公司和小贷公司均为建工控股的子公司,为避免股权交叉持有,保障公司中小股东权益,经与建工控股商议,将水电公司所持标的股权转让给建工控股。

 2.优化资产负债结构。通过推进本次交易,将增加水电公司货币资金及投资收益,进而增加本公司合并口径范围内净资产,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二)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交易,可帮助水电公司改善资产结构和现金流,助推企业加速实现转型升级。

 六、 审议程序

 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4名外部董事均投票赞成,4名内部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议案,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国有资产相关监管办法规定,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取得国资监管机构的事先批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3.《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5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17 年4月20日上午9点30分在重庆市经开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魏福生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3,945,048.15元,按10%提取盈余公积8,394,504.8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99,538,781.88元,减去已分配的2016年上半年现金股利244,950,000.00元,2016年度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630,139,325.21元。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关联董事魏福生、陈晓、刘克伟、石怀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关联董事魏福生、陈晓、刘克伟、石怀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相关业务核算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等已经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包含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提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中期票据,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营运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等。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重庆两江新区信和产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10%股权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水利电力建设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魏福生、陈晓、刘克伟、石怀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参股公司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南道路项目资本金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参股公司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南道路项目资本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联董事魏福生、陈晓、刘克伟、石怀强对此项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本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珠海分公司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珠海建筑市场,同意公司所属埠外工程事业部在认真调研珠海建筑市场的基础上,在珠海设立分公司,以进一步提高承接工程的中标率。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提议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定于2017年5月25日下午2:30,会期半天。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6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4 月 10 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及传真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7 年4月20日下午14点30分在重庆市经开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刘国强先生主持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及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16 年年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3,945,048.15元,按10%提取盈余公积8,394,504.8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99,538,781.88元,减去已分配的2016年上半年现金股利244,950,000.00元,2016年度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630,139,325.21元。

 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追认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财政部2016年12月3日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的规定,对公司涉及的相关业务核算进行了相应调整。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业务经营、财务状况等已经有相当程度的了解,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包含财务审计与内控审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该事务所的报酬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7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参股公司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南道路项目资本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资的对象是公司的参股公司,其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府政策调整、行业环境变化、市场竞争力变动等风险,其盈利能力也面临不确定性。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参股公司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南道路项目资本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资事项的概述

 公司与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高速”)于2012年03月31日共同发起设立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粤高速”)。按2013年7月通粤高速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总额为31亿元的南川至道真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南道路项目”)借款合同约定,南道路项目资本金由股东以人民币出资,合计109,270.00万元,其中本公司出资46,986.10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43%;重庆高速出资62,283.90万元,占项目资本金的57%。目前上述股东已累计对资本金出资84,896.88万元,本次将对南道路项目投入最后一期项目资本金24,373.12万元。按本公司持股43%计算,本次公司需出资10,480.44万元。

 公司拥有通粤高速43%的股权,公司董事刘克伟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通粤高速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构成了关联交易。截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通粤公司之间发生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累计为15,695.53万元,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持有通粤高速43%股权,公司董事刘克伟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通粤高速董事。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2年03月31日

 3.注册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银杉路66号第8层

 4.注册资本:48,512.50万

 5.经营范围:对南川至贵州道真(重庆段)高速公路项目进行投资,组织项目公路建设,并对上述项目公路进行经营和管理。

 6.股东出资及比例:

 (1)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20,860.37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3%。

 (2)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认缴出资额为27,652.1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7%。

 7.经营情况: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25日出具的《审计报告》(XYZH/2017CQA10017号),通粤高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注: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尚处于建设期,无相关损益。

 三、关联交易标的暨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南川至道真高速公路(重庆段)项目

 工程概况:重庆南川至贵州道真高速公路重庆段,起于南川区东侧大埔子处,设枢纽互通接于西部开发省际通道渝湘高速界石至水江段上,经三泉镇、大垭口、半河乡、二蹬岩、大锣巷、花天、大有镇、水洞湾、团大堡至渝黔省界福寿场。路线全长32.898公里,按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进行建设,路基宽度24.5米,设计车速80公里/小时,总投资40亿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本次增资是按照通粤高速各股东的持股比例以现金方式共同增资。增资完成后,项目资本金由84,896.88万元增加至109,270.00万元人民币,各股东持股比例保持不变。因此,本次增资遵循了自愿、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增资方式公平合理。

 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资本金注入将完成公司对南道路项目资本金的全部投入,补充项目建设资金、解决近期征迁补偿等事项。

 本次增资事项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也不会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审议程序

 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参股公司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南道路项目资本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四名外部董事均投票赞成,四名内部董事作为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且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根据《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8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为优化融资结构、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并发行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贰拾亿元的中期票据。

 1.注册发行规模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的中期票据,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的金额为准。

 2.发行期限

 根据市场环境在注册发行总额内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发行,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

 3.发行时间

 待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获准,根据公司资金需要一次或分次择机发行。

 4.发行利率

 根据公司信用评级情况、发行期间市场利率水平和银行间市场以及承销商情况确定。

 5.发行对象

 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资金用途

 包括但不限于补充公司流动营运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和其他符合规定的用途等。

 7.承销方式

 聘请已在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的金融机构承销,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承销商余额包销。

 8.决议有效期

 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事宜,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有关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授权事宜

 为合法、高效、顺利地完成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工作,根据《公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中期票据业务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并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董事长具体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全权处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方案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时间、发行额度、发行利率、承销方式、筹集资金安排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并办理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申报、谈判、注册、信息披露以及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必要法律文件等事宜;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与本次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必要文件;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督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宜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自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获批的本次中期票据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7.上述事项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发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申请中期票据发行事项经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后在注册有效期内方可实施。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前,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组织中期票据的注册准备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本次申请发行中期票据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中期票据的申请发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19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拟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2017年度拟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9.02亿元。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30亿元。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2017年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融资需求,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7年1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其中确定了2017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49.02亿元。其中包括公司2016年末对外担保余额10.30亿元,和公司2017年度计划新增对外担保38.72亿元。详见《融资计划》中2017年担保计划:

 2017年度担保计划表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2017年拟为下列18家企业提供担保,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人民币

 ■

 注:

 1.上述前17家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第18家为参股公司。

 2.公司持有重庆通粤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粤高速”)43%股权,公司董事刘克伟过去十二个月内担任其董事,故通粤高速为我公司关联法人。通粤高速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

 3.通粤高速截止2016年末尚处于建设期,无相关损益。

 三、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公司尚在担保期的金额为10.30亿元,低于经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2016年度预计担保总额15.01亿元。担保余额合计占公司2016年度期末净资产的22.81%。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四、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度融资计划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同意该项议案的独立意见。前述融资计划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20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2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重庆渝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25日

 至2017年5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17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重庆建工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自然人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具股东持股有效证明、股东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二)法人股东登记时需出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人股东持股有效证明;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持股有效证明。

 (三)异地股东可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登记时间:2017年5月23日 9:00-15:00。

 (五)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1596号建工产业大厦

 邮编:401122

 联系电话:023-63500313 传真:023-63525880

 联系人:吴亦非先生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三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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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939 证券简称:重庆建工 公告编号:2017-021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6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和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6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3,945,048.15元,按10%提取盈余公积8,394,504.8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99,538,781.88元,减去已分配的2016年上半年现金股利244,950,000.00元,2016年度期末未分配的利润为630,139,325.21元。

 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2016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公司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如下:“除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重大特殊情况外,公司当年度实现盈利在不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进行现金分红,且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百分之十五。”

 (二)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公司2016年上半年利润分配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归属方案已经2016年9月8日召开的2016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以2016年6月30日总股本1,633,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现金红利0.15元, 共支付股利 244,950,000.00元。该方案于当月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进行的现金分红达到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的38.87%,满足《公司章程》约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公司当前需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和项目投资,流动资金需求较大,因此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经公司董事会决议,2016年年度不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其他形式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2016年度未分配利润累计滚存至下一年度,以满足公司扩大生产经营、项目投资及流动资金需求,进一步拓展新的业务领域,优化产业结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实施连续、稳定的现金分红、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16年度所提出的利润不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同时满足《公司章程》要求所做出的决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发展需要,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综合以上因素,我们同意公司提出的利润不分配的预案,并同意将该项预案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审议。

 特此说明。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公司代码:600939 公司简称:重庆建工

 重庆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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