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16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25,217.74元;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2,809,543.56元,累计未分配利润-1,453,245,536.05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459,019.44元,累计未分配利润-787,845,834.04元。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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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修订)》,公司属制造业-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板块。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
2、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公司酿酒原料采购模式为“公司+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即公司与农户签订原料收购合同,公司为农户提供生产管理及技术指导服务,公司按照合同及严格的原料检验标准采购农户的酿酒葡萄原料。
(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基本原则,结合市场产销情况和设备运行状态,配合“销量+合理库存”的模式制定生产计划,生产流程主要为原酒的生产、加工和灌装包装环节。
(3)销售模式:公司销售渠道按照区域进行划分,经销模式以经销商代理为主。同时公司通过品牌建设,不断加强和完善营销管理体系,目前已形成了能够覆盖全国省级地区的营销网络和客户服务体系。
3、行业情况
2016年国内葡萄酒行业继续受国内经济增速下滑影响需求下降,同时进口葡萄酒产品不断渗透国内市场,导致葡萄酒行业整体竞争日益激化,虽然目前国内市场仍然由国产葡萄酒主导,尚无独立进口葡萄酒品牌能够主导市场,但进口葡萄酒消费正在快速增长。快速增长的进口葡萄酒不仅碾压了国内葡萄酒市场,也对国内整个葡萄酒产业链造成了冲击,加之进口葡萄酒量升价跌,葡萄酒市场的消费升级和结构调整不断加剧。
公司是一家集葡萄种植、生产、销售为一体的葡萄酒企业。经过多年努力,公司依托新疆独特的产地优势,大力发展以酿酒葡萄为中心的特色产业,现有的玛纳斯、阜康、西域、伊犁、烟台五大生产厂及徐州仓储物流中心,全套引进法国、意大利先进的葡萄酒酿造生产设备,拥有法国酿酒专家领衔的国际酿酒师团队,生产出西域、尼雅、新天等系列数十个品种的葡萄酒,是国内规模较大的葡萄酒生产企业之一。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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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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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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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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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实现营业收入26,463.42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70%,其中:主营业务收入为25,887.25万元,营业利润1,541.93万元,利润总额1,283.1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72.52万元。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将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有限公司、徐州中信国安尼雅酒业有限公司 、新疆中信国安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新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销售有限公司和徐州中信国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情况说明。
董事长:赵欣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4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8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00,以现场+通讯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7年4月10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公司董事长赵欣先生主持本次现场会议。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依据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6年度净利润为11,866,451.28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2,725,217.74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53,245,536.05元;由于本报告期内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1,459,019.44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7,845,834.04元,因此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和《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6年度述职报告》。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八、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临2017-010)。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2.1条规定,公司董事闫宗侠、崔明宏、赵春明、高智明、杜军先生为关联董事,本次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0.1.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根据规定审议本议案的股票大会上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向独立董事提供了相关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沟通,获得了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属于公司的正常业务,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依据,关联董事依法进行了回避,董事会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该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期限已到期,公司决定继续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7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聘请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为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当年审计工作情况确定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认为: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本公司内控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公司2016年度内控审计工作,同意续聘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审计委员会提交的审计机构从事公司2016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三、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参与发起设立“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临2017-012)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十四、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7-014)。
该议案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7-009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10:00,以现场+通讯方式在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和会议资料已于2017年4月10日以电话、电邮和传真以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五、审议《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公司2016年度报告全文和报告摘要》;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6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第一、二、三、五、六、七、八、九、十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 临2017-010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业务未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公司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在审议本项议案时回避了表决,具体表决情况详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均为保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经营行为,交易内容具体、连续,按市场原则定价,交易公平,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了关联董事回避制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关联交易均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正常的业务往来,有关协议的主要内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各项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4、该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该议案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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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2017年度公司预计在市场价格不发生较大变动的情况下,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交易不超过600万元(主要是葡萄酒销售、物业服务以及房屋租赁等)。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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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李士林
注册资本:人民币716177万元
统一信用代码:91100000710927046U
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通信、能源、房地产、文化、体育、旅游、广告项目的投资;投资咨询;资产受托管理;资产重组策划;物业管理;组织文化、体育交流;承办国内展览及展销会、学术报告会、技术交流会;机械设备、电子设备、房屋的租赁;钟表的销售与维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企业财务和经营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人履约能力分析
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国安集团经营和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强。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有较为充分的履约保障。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本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公允的原则进行。
2、定价原则:按市场价格执行。
3、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各方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公司的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在市场化原则下,自愿、公平、公允的进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业务,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及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此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中葡股份 编号:临2017-011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要求,本公司董事会将截止2016年12月31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证监会以证监许可[2014]1103号《关于核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葡股份”、“本公司”或“公司”)向江西高技术产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汇添富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建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313,807,530.00 股(每股面值1 元),每股4.78 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93.40 元,已经中准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12月15日出具中准验字[2014] 1080号验资报告。根据公司与承销商、保荐人中信证券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定的保荐与承销协议,公司应支付中信证券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保荐费用合计27,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27,000,000.00 元后的1,472,999,993.40元,已于2014年12月15日存入于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下表)。此外公司累计发生1,810,000.00 元的其他发行费用,包括审计费430,000.00元、信息披露费220,000.00元、律师费850,000.00元、登记查询费31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471,189,993.4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京永验字(2014)第21030号验资报告验资确认。
截至2016年12 月31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利息净收入15,654,500.66元,理财产品净收益28,295,565.07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定期存款及七天通知存款等方式存放余额合计442,182,751.86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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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现已更名为乌鲁木齐银行。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管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建投证券股份和国家开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前进支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无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14年1月 29 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载明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为: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市场情况及自身实际以自筹资金择机先行投入项目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不能满足相应项目的资金需要,公司董事会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不足部分,并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筹集资金投入顺序、金额及具体方式等事项
进行适当调整。
1.截至2014年12月15日,本公司已经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偿还银行借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64,700,000.00元。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偿还银行借款的具体情况如下: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 》的相关规定,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截至2014 年12月 15 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银行借款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564,700,000.00元,已置换金额为450,000,000.00元。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已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京永专字(2014)第31126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2.自2014年2月1日至2014年12月20日期间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 营销体系建设项目的投资额为66,729,300.00元,已置换金额为66,729,300.00元。置换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已经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京永专字(2015)第31009号《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无。
(六)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并能有效保证募集资金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年内有效。在上述资金额度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5日发布的临2016—009、010、011号公告。公司与乌鲁木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乌鲁木齐银行“银企通理财产品2016年第60期”协议书,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
注: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现已更名为乌鲁木齐银行。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该理财产品本金全部收回,确认理财产品净收益4,769,315.07元。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投项目于2015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均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7 年4月20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情况表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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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147,118.99万元,实际使用107,295.73万元,利息及理财收益净收入4,395.01万元,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34,100.00万元转存为七天通知存款,10,000.00万元转存为定期存款,截止2016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七天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等方式存放余额合计44,218.28 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情况表
截至2016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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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015年11月26日,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调整“营销体系建设项目”,将“营销体系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由105,000万元调整为60,400万元;同时将 “偿还公司借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由45,000万元调整为89,600万元,变更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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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0日,上述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经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出具了“关于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600084 股票简称:中葡股份 编号:临2017-012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新疆金投资管”)。
投资金额: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1亿元,占新设公司新疆金投资管注册资本的10%。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新疆金投资管的成立及经营资质尚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
一、对外投资情况概述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出资1亿元,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下属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发起设立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新疆金投资管”),公司拟持有新疆金投资管10%的股份,详细情况如下:
1、新疆金投资管拟由六家股东共同发起设立,具体情况为:新疆金投资管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其中: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出资4亿元,持股比例为40%;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1.8亿元,持股比例为18%;锦信名瑞(珠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1.2亿元,持股比例为12%;海航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新疆能源(集团)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各出资1亿元,持股比例均为10%。
2、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审议通过,本次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该事项无需经股东大会审批。
3、本次交易尚存在不确定性,新疆金投资管的成立及经营资质尚需取得政府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二、拟设立企业基本情况
新疆金投资管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设立的地方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注册资本拟为10 亿元。
拟申请经营范围:(1)许可经营项目:区内各类银行金融机构不良资产批量收购、处置业务。(2)一般经营项目:资产投资、资产管理、资产重组、兼并、投资咨询服务、财务咨询及服务等(以工商登记核定的范围为准)。
新疆金投资管注册资本拟为10亿元,发起人拟定为6名法人。 新疆金投资管出资结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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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参与设立的股东情况介绍
相关发起人情况如下:
1、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6702406877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新忠
注册资本:35,012.19万
登记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08年02月28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金银路53号
经营范围:金融投资,矿业投资,股权投资,其他行业投资,资产管理及相关业务咨询。
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于2008年2月成立。注册资本3.5亿元,是由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以金融类、准金融类股权为主要投资方向,积极参股优质拟上市公司,审慎投资实业;目前公司所属企业共31家,业务领域涉及金融、股权投资、房地产开发、绿色农业、矿业、毛纺织、煤层气等行业”。
新疆金融投资有限公司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近期财务数据的提供需要履行上级批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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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000132278661Y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亮
注册资本:2,005,660.5718万
登记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 :?1996年09月16日
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北京南路358号大成国际大厦20楼2001室
经营范围: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股权投资,投资咨询,房屋租赁。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是由申银万国证券与宏源证券合并组建而成的一家从事投资管理、股权投资业务的大型投资控股集团(证券代码:000166)。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7,548,926.26万元、净资产5,230,481.18万元,净利润:540,905.83万元。截至2016年12月31日的股东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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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锦信名瑞(珠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4WE2NR2F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锦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0万
登记机关:珠海市横琴新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7年04月11日
住所:珠海市横琴新区宝华路6号105室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投资管理、创业管理、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能开展经营活动)
锦信名瑞(珠海)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人为:上海锦信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和周巍先生。
4、海航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0100MA5RCHD80Q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铁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
登记机关:?海口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成立日期 :?2016年03月16日
住所: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狮子岭工业园办公楼346号房
经营范围:旅游项目投资和管理,投资咨询(涉及金融、证券、期货、保险、基金等前置许可的项目除外),商务信息咨询,财务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企业营销策划,翻译服务,会议服务(不含旅行社业务),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企业形象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业务,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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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非上市公司,近期财务数据的提供需要履行其内部审批程序。
5、新疆能源(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50100068824102G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注册资本:45,000.00万
登记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商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成立日期 : 2013年05月24日
住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维泰南路1号维泰大厦12楼1号
经营范围:能源、资源类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信息咨询服务、融资理财、能源资源类产业供应链综合服务;销售:石脑油、煤炭、焦炭、兰炭、沥青、润滑油、矿石产品、金属材料、钢材、铝材、建材、化工产品、石油制品、机电产品;货物装卸、仓储服务;设备租赁;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新疆能源(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非上市公司,近期财务数据的提供需要履行上级批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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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上述发起人之间不存在其他未披露的协议或安排。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原则及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投资全体股东均以现金出资,公司根据现金出资比例享有相应的股权比例,本次出资各方将遵循自愿协商、公平合理的原则。
本次交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与新疆金投资管的其他股东协商签署出资协议、章程等相关法律文件,并将在各方履行法律审批程序后执行,公司将根据其设立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五、本次投资对公司的目的及影响
本次公司拟参与发起设立新疆金投资管,并通过参股该公司发挥新疆金投资管的区域优势,加强区域内合作和创新。本次投资将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六、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本次出资存在以下风险:
1、新疆金投资管设立的审批风险;
2、新疆金投资管开展新业务的资质获取风险;
3、新疆金投资管的经营风险、项目风险等风险因素。
公司会配合新疆金投资管筹备组严格按照审批要求做好准备,并通过有效的公司治理途径实现股东权益,坚持谨慎和循序渐进原则发展与新疆金投资管的合作业务。
公司将根据合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上网公告附件?
1、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董事会决议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新疆金投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084 证券简称:中葡股份 公告编号:2017-014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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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7年5月12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7年5月12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4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7年5月12日
至2017年5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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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各项议案已经公司于2017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7年4月22日披露在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信国安集团有限公司、中信国安投资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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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帐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详见本公告附件1。
(3)异地股东可以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5月6日-5月10日(工作日9:30-13:30,14:30-18:30)
3、登记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红山路39号公司4楼证券投资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会议联系方式:
邮政编码:830002
联系人:周建林 杨轩
联系电话:(0991)8880740
传真: (0991)8882439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7年5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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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