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3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相关议案,并于2017年3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进行了披露。
公司于2017年4月1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7】0419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决定于2017年4月24日(星期一)召开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公告编号:2017-02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逐一落实相关意见,并将尽快将反馈报送至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特别提示
1、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将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披露《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重组草案”)后,但尚未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前,将每隔一个月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2、本次重组中涉及的相关风险已在重组草案中详细披露,请投资者仔细阅读重组草案中披露的“重大风险提示”相关章节。截止本公告日,除本次重组草案中披露的重大风险外,本公司董事会尚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交易对方撤销、中止本次重组方案或者对本次重组方案作出实质性变更的相关事项。
3、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及商务部对交易涉及的经营者集中的审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能否获得上述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