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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2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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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对个人信息坚持最小采集原则
□本报实习记者 姚瑶 崔健一

 □本报实习记者 姚瑶 崔健一

 

 4月20日-21日,由央行征信管理局、世界银行集团、APEC工商理事会主办的“个人信息保护与征信管理”国际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中国法学会网络与信息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周汉华提出,保护个人信息是一项系统工程,征信机构的核心业务是对个人信息的处理,应坚持最小采集原则。

 周汉华表示,可以从四个方面防范个人信息泄露:个人要全面提高自身的技术能力、文化素养、法律维权能力等;获取个人信息的企业要承担法律责任,有效建立个人数据保护制度,不能为了利益铤而走险;监管者要解决执法权限不清、执法手段有限、执法机构不统一等问题;立法机关应该制定一部独立的个人信息保护法。

 周汉华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进程的推进持较乐观的态度。一方面,各种因个人信息泄露引发的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已经引起了各界高度关注,有助于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尽早进入立法进程;另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将于6月1日实施,明确了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的安全义务,明确了网络运营者的安全义务,进一步完善了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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