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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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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16 证券简称:华北高速 公告编号:2017-27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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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北高速”)因控股股东招商局公路网络科技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公路”)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华北高速,证券代码:000916)于2016年6月24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6年6月2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34)。2016年7月8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36),公司确认招商局集团有限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重组”)。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7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39),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7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2016年8月22日,公司披露了《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48),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8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6年9月5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予以批准。2016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议案。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9月2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累计停牌时间不超过3个月,预计在2016年12月22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以下简称“《26号准则》”)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信息。2016年10月22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66)。

 由于本次重组所涉及的资产规模较大且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交易方案复杂,涉及多方论证沟通,且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及政策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交易方案尚需要根据市场及监管政策的变化情况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和完善,经华北高速申请,公司股票停牌时间由2016年12月22日延期至2017年1月22日、2017年2月22日、2017年3月22日、2017年4月22日,同时,公司于2016年12月2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81)、于2017年1月23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于2017年2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11)、于2017年3月2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21)。

 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同)发布一次本次重组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

 根据目前的工作进展,交易方案仍需进行进一步的论证和完善,公司预计无法在2017年4月22日前按照《26号准则》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相关信息。为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实施,华北高速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再次申请延期1个月复牌。关于本次重组具体情况,请参见公司停牌期间发布在指定媒体上的重组进展公告。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招商公路与公司已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签署框架协议,初步确定为招商公路发行股份吸收合并华北高速,具体方案目前尚未最终确定。

 二、继续停牌的原因

 自停牌以来,公司以及有关各方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公司原计划于2017年4月22日前公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等相关信息,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规模较大且属于重大无先例事项,交易方案复杂,需多方论证沟通,且目前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及政策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交易方案尚需要根据市场及监管政策的变化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管沟通以及进一步的商讨、论证、细化和完善。因此公司预计无法于2017年4月22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复牌。

 三、预计复牌的时间

 为确保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进行,防止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权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7年4月24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公司预计将在2017年5月22日前按照《26号准则》的要求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四、承诺

 如公司未能在2017年5月22日前披露符合《26号准则》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并且未获得进一步延期复牌许可,公司将公告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恢复交易。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6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通知》(深证上〔2016〕639号)中的相关规定,公司承诺自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少2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五、继续停牌期间工作安排

 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会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关各方继续全力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完成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审计和估值工作以及必要的监管沟通相关工作。如相关各方就本次交易的方案达成一致,公司将及时履行本次重组所需决策程序,确保本次重组顺利实施。

 此外,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9号——上市公司停复牌业务》等有关规定,根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公告为准。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经公司董事长签字的停牌申请。

 特此公告。

 华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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