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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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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36 证券简称:风华高科 公告编号:2017-14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根据相关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7号—信息披露公告格式》(2017年3月修订)的最新要求,现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公司于2017年3月1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2016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召开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4月2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4月24日 15:00—2017年4月25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肇庆市风华电子工业城1号楼会议室。

 (六)股权登记日

 2017年4月20日(星期四)。

 (七)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或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或互联网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八)出席对象

 1.截止2017年4月20日下午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3月2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告。

 说明: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不出席年度股东大会的独立董事,可以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在年度股东大会上宣读述职报告。

 三、提案编码

 ■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形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的文件要求

 法人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股东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和个人身份证。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758-2844724

 传真:0758-2865223

 联系人:刘艳春、岑树青

 与会人员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内容及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17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股东: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打“√”):

 ■

 如果委托人未对会议表决事项做出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意思代表委托人(单位),其后果由委托人(单位)承担。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636;投票简称:风华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

 2017年4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

 2017年4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 2017年4月25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栏目查阅。

 (三)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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