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0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7年4月20日下午2时在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王轶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书面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取消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
1、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同意取消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两议案的审议:(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详情请见2017年4月21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17-041号)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延期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延迟于2017年5月3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详情请见2017年4月21日《证券时报》:《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2017-041号)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133 证券简称:广宇集团 公告编号:(2017)041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迟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1.会议延迟后的召开时间为2017年5月3日上午9点。
2.会议股权登记日仍为2017年4月21日。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3月3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2017-028号)。2017年4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7-034号)、《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2017-035号)和《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公告》(2017-038号)。
2017年4月1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17】第18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2017-034号)和《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公告》(2017-035号)提出了相关问题。公司在认真组织回复问询函的基础上,决定暂先取消上述两个提案,待提案重新修订完善后,再次提请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于取消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部分议案的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取消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对《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控股子公司为其股东提供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两项议案的审议。
基于上述理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同时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将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延迟至2017年5月3日(星期三)召开。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不变,仍为2017年4月21日。
更新后的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更新后)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定于2017年5月3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有关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3日(星期三)上午9: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7年5月2日—2017年5月3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3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2日15∶00至2017年5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二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4月21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杭州市平海路8号公司5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关于《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2016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 关于《2016年年度报告》和《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5. 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 关于《2016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8.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新增土地投资及项目公司投资额度的议案;
9. 关于授权董事会批准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为客户提供按揭贷款阶段性保证的议案;
11. 关于员工跟投事项授权的议案;
12.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保本理财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会议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详情请见2017年3月31日、4月15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2017年4月28日17: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采用信函方式登记的,信函请寄至: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310006(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17年4月27日、4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平海路8号503室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华欣、方珍慧
电话:0571-87925786
传真:0571-87925813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33
2、投票简称:广宇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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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填报表决意见
上述议案均不采用累积投票制,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提案作如下表决: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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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