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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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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泰保兴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7年4月2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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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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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基金的基金经理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3、本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未持有本基金份额。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后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单的查询和打印,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网站(www.ehuatai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情况。

 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情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承担。基金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关注基金的投资风险,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华泰保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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