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7年4月20日,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远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东控股集团”)的通知,远东控股集团将其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进行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具体如下:
一、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7年4月19日,远东控股集团提前购回了质押给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的4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4%)无限售流通股。同日,远东控股集团将其持有的43,00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94%)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质押期限为壹年。上述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远东控股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490,084,78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7.14%。目前远东控股集团质押股份总数为1,406,90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4.42%,占公司总股本的63.39%。
二、控股股东的质押情况
1、股份质押的目的
远东控股集团本次股份质押目的是为融资提供担保。
2、资金偿还能力及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远东控股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未来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日常经营产生的现金流、投资收益、股票分红及其他收入等,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被强制平仓的情形。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