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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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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管理人: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7年4月19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7年1月1日起至3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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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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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②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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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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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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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①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分别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②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在本报告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及其各项实施准则、《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作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本基金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约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基金管理人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制定了《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

 基金管理人建立了投资决策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客观的研究方法,各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各投资组合共享研究平台,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基金管理人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建立公平的交易分配制度,确保各投资组合享有公平的交易执行机会。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基金管理人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基金管理人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对于银行间交易,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基金管理人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情况、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统计分析,投资组合经理对相关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

 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关于公平交易的相关规定,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未直接或通过与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本基金运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平交易管理制度规定。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涉及本基金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5%的情况。

 4.4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从基本面来看,2017年一季度经济、信贷数据表现亮眼,实现开门红,短周期复苏的逻辑尚且难以被证伪。具体而言,地产投资、销售、新开工全面超预期,商品房销售金额略有回落,但销售面积大幅回升,或反应了销售从一二线城市蔓延至三四线城市(1-2月东部地区销售面积增速15.9%,明显低于中西部地区30%以上的增速);企业中长期贷款增长超预期,结合各省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挖掘机和货车销量增速回升到30-50%左右、16年四季度PPP落地率增加至31%等数据,显示基建或有高增长可能;贸易数据表现强势,结合各大港口经营数据,外需回暖趋势不变,进出口或仍将有所改善。

 从政策面来看,2017年3月,全国以北京、广州、厦门为代表的超过30个城市先后出台地产限购政策,包括提高二套首付比例、商住限购等,弱化地产投资属性,防范资产泡沫。货币政策方面,2017年货币政策被定调为稳健中性,再提“流动性闸门”,央行态度边际收紧,并先后上调OMO、MLF等政策利率,收窄利差,提高负债成本,后续通胀和信贷数据或许仍是政策调控的重要参照目标。此外,央行去杠杆政策或尚未结束,资管监管文件和理财新规可能陆续出台,或包括去通道、禁止多重嵌套、禁止资金池等政策。

 从流动性来看,资金面波动较大,常处于紧平衡状态。具体来说,第一,央行先后上调了MLF、SLF、OMO利率,抑制金融机构套利空间,利率中枢有所抬升;第二,3月同业存单、银行理财到期量较大,非银机构具有赎回压力;第三,广义理财首次被纳入MPA考核范围,市场预期惩罚力度或有所提升,银行机构进一步压缩广义信贷,减少资金融出。

 从债券市场来看,2017年一季度债券收益率震荡上行,十年国开债较年初上行30BP。具体而言,1月至2月初,受央行上调政策利率、基本面表现较好等因素影响,现券收益率上行;2月中旬后,受央行定向降准的传言影响,债市情绪有所回暖;3月现券收益先上后下,曲线走平,上旬受联储加息预期升温及经济数据向好的影响,10年国开债一度上行至4.2%,下旬随着联储加息落地、地产限购加码,债市出现一波交易行情,收益率震荡下行。

 报告期内,本基金进一步缩短了组合久期,并持有部分现金,较好的躲过了一季度的市场调整。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本基金净值增长率为0.85%,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5%,高于业绩比较基准2.30%。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不存在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低于二百人或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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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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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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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0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0.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在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0.2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可投资于一级市场新股网上申购,公开增发新股、可转换债券转股、股票或可分离交易债券派发的权证。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5.10.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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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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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0.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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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持有过本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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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一、《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二、《东方稳健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三、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成立批件、营业执照、公司章程

 四、本报告期内公开披露的基金资产净值、基金份额净值及其临时公告

 9.2 存放地点

 上述备查文本存放在本基金管理人办公场所。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免费查阅,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相关公开披露的法律文件,投资者还可在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orient-fund.com)查阅。

 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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