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7年0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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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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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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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2.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创金合信鑫收益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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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金合信鑫收益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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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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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仍处于建仓期内.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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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后任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的公告(生效)日期;
2、证券从业年限计算的起止时间按照从事证券行业开始时间计算。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和《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实施准则、本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报告期内,基金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未发现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的投资范围、投资比例及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本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通过建立有纪律、规范化的投资研究和决策流程、交易流程、强化事后监控及分析手段等各种方式在各业务环节严格控制交易公平执行,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切实防范利益输送。本报告期,公平交易制度总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交易共1次,与该基金发生反向交易的基金为公司量化选股策略的基金,该基金经理基于对市场和个股的判断,同时出于组合调仓的需要,做出该投资行为,该交易未对当天的股票价格产生冲击。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一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在去年底下行修复的基础上,重新出现整体上行。货币政策的进一步收紧是主要因素。一方面,短期经济继续呈现偏强的状态,其中房地产投资维持惯性较高增速,而基建投资在PPP落地加快推动下,较去年下半年增速有明显提升。另一方面,在实体信贷需求短期较旺的带动下,1、2月信贷及社会融资总量出现超预期增长。此外,年初以来部分热点城市的房价上涨势头有所反弹。为防范金融杠杆过快增长导致通胀上行风险,以及金融体系风险,并引导房价上涨预期,央行2月和3月分别普遍上调逆回购及中期借贷便利等公开市场利率,同时继续推进MPA及统一资管产品的监管标准等控制金融体系加杠杆的相关监管措施。债券市场收益率整体上行,期限利差和信用利差有所扩大。一季度本基金采取稳健投资策略,在防范风险的同时为投资者赚取更优的收益。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2017年第一季度创金合信鑫收益A类净值增长率为0.10%,C类净值增长率为0.00%,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58%。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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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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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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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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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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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部证券",股票代码002673),于2016年8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2016]9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运行中存在缺陷,违反了《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并被责令要求进行定期内部合规检查;于2016年8月30日收到了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2016]8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认定公司在"15宝信债"的受托管理过程中,未能在债券存续期内持续有效督导宝信租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四)项的规定,被出示警示函;于2017年1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6号),认定公司个别营业部利用同名微信公众号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宣传推介私募资产管理产品,违反了《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本基金投研人员分析认为,在受到上述处罚后,西部证券积极整改,相关处罚未实质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实际信用风险水平未发生根本改变。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西部证券相关债券进行了投资。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兴业证券",股票代码601377),于2016年6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沈稽查调查通字16005号),认定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7月27号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16〕91号),被给予警告,并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
本基金投研人员分析认为,在受到上述处罚后,兴业证券积极整改,相关处罚未实质影响公司的经营状况,公司实际信用风险水平未发生根本改变。本基金基金经理依据基金合同和公司投资管理制度,在投资授权范围内,经正常投资决策程序对兴业证券相关债券进行了投资。
5.11.2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备选股票库的情况。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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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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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本基金无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8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8.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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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创金合信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2、创金合信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3、创金合信鑫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7年第一季度报告原文
9.2 存放地点
深圳市福田中心区福华一路115号投行大厦15楼
9.3 查阅方式
www.cjhxfund.com
创金合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