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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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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7-030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江控股”、“本公司”或“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香江”)通知,南方香江将其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 出质人基本情况:

 出质人为南方香江,南方香江持有本公司869,725,771股,占公司总股本25.58%,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质押股份数量、类别、质押时间及占比:

 南方香江将其持有本公司股份280,000,000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于2017年4月19日办理了证券质押登记手续(证券质押登记证明编号:【ZYD170694】)。本次证券质押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5%。

 3、本次股份质押的目的及用途

 本次质押股份主要用于补充深圳市金海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海马”)的流动资金贷款。

 4、资金偿还能力及相关安排

 南方香江、深圳金海马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

 5、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根据本次质押事项约定,本次质押设置警戒线和平仓线,当质押股票市值触及警戒线时,南方香江集团有限公司将补足现金或追加股票质押至警戒线之上。

 6、其他情况

 截止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南方香江已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69,725,771股中的524,500,000股进行了质押,占其持股总数比例为60.3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5.42%。其上述质押股份所得资金主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贷款、采购家具及对外担保等用途。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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