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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4月21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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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869,354,2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设立于1999年,公司秉承“九州共济、芝兰同芳”的企业理念,主营中成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业务,现已发展成为下辖多家子公司,并拥有数百家连锁门店,集生产、销售、科研于一体的现代大型医药企业。其中全资子公司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生产小容量注射剂、片剂,胶囊剂,茶剂(含中药提取),主要产品有疏血通注射液和复方降脂片。友搏药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友搏”商标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

 九芝堂是同时拥有“中国驰名商标”、“中华老字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称号的企业,是国家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药工程学重点学科建设单位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九芝堂连续四年入选中国最有价值品牌500强,始终位列湖南省中华老字号企业第一名。

 目前,公司已建立起以疏血通注射液、驴胶补血颗粒、六味地黄丸、足光散、斯奇康、裸花紫珠片等为核心的第一梯队产品,逍遥丸、小金丸、补肾固齿丸、安宫牛黄丸、杞菊地黄丸等20多个第二梯队产品体系,拥有传统中药类“九芝堂”牌系列产品、现代中药类“友搏”牌系列产品、生物制剂产品“斯奇康”及大健康系列产品。拥有国家药品注册批文347个,其中独家品种37个,国家保密品种1个。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否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否

 2016年是实施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重组完成后全面运营的第一年。公司积极抓住医药行业整合的机遇,把握国家行业整合政策,对公司产品进行梳理和分类,对公司业务、渠道、机构、资源等进行整合。同时,公司开展全方位的文化融合,快速推进公司的整体协同。

 报告期内,公司在北京设立管理总部,整体实施战略管控模式,以目标管理为核心、以预算管理为基础、以互联网为手段、对管理过程和关键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对各业务子公司及重要业务单元实行扁平化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在保证传统大品种稳定增长的前提下,培育新的增长点,形成合理的产品组合和产品后备梯队。公司积极探索和打造国医馆“名医、名药、名店”的管理模式,弘扬九芝堂传统中药文化。至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67,379.80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206.80%,公司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65,180.98万元,比上年同期上升38.38%。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公司于2015年12月30日完成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根据财政部《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及其相关讲解的规定,此次重大资产重组属于构成业务的反向购买。据此,本年度报告中合并财务报表所列示合并资产负债表期末余额和期初余额均为重组后合并数据(包括本公司原体系及重组标的友搏药业),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的本期发生额为重组后合并数据(包括本公司原体系及重组标的友搏药业)、上期发生额为重组标的友搏药业2015年度单体数据,故涉及合并利润表及合并现金流量项目本期发生额较上期发生额增幅较大。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根据公司2016年4月22日公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对原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不适合公司重组进来新业务的部分进行变更:(1)固定资产折旧政策增加了与中药注射液生产密切相关的专用设备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计提。(2)无形资产范围及摊销政策变更了原摊销政策,即范围增加非专利技术及商标。

 由于本次变更是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所致,是针对法律上母公司原来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而言的,且均为新增友搏药业及合并的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对友搏药业及九芝堂而言,财务报表相关科目不受本次变更事项的影响。本次变更不需追溯调整以前会计期间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没有影响。

 2、根据财政部于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 号),适用于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发生的相关交易,公司按照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1)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将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调增“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期发生额 8,262,048.70 元,调减“管理费用”项目本期发生额 8,262,048.70元,比较数据不予调整;(2)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本公司调增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7,416,734.75元,调增应交税费期末余额 7,416,734.75元,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2655万元与哈尔滨晓升广告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九芝堂健康产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5205万元(本公司持有51%的股权),主要从事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卫生用品、口腔清洁用品的技术开发、服务、推广,销售医疗器械、化妆品、卫生用品、口腔清洁用品,健康管理、健康咨询等业务。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截止本报告期末,该公司尚未实际投入运营。

 2、报告期内,九芝堂芃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已完成清算等手续,不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合并范围。

 法定代表人:李振国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7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7-006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16 年5月1日。

 2、会计政策变更原因:财政部于2016年12月3日发布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公司按照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3、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在“管理费用”科目核算,在利润表中“管理费用”项目列示;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在“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在利润表中“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列示。

 4、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会〔2016〕22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应根据情况,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其他流动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列示。

 5、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损益科目之间的调整,不影响净资产或净利润项目的增加或减少,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本公司执行该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1、自2016年5月1日起将公司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从“管理费用”项目重分类至“税金及附加”项目,调增“税金及附加”项目本期发生额 8,262,048.70 元,调减“管理费用”项目本期发生额 8,262,048.70元,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2、将“应交税费”科目下的“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等明细科目的借方余额从“应交税费”项目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项目,本公司调增其他流动资产期末余额7,416,734.75元,调增应交税费期末余额 7,416,734.75元,比较数据不予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会〔2016〕22号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此项议案表示同意。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016年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7-009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17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和传真方式发送给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在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振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发表书面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06)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告编号:2017-012)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2016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全文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07),摘要请参看公告在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0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告编号:2017-014)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度会计报表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经审计后2016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51,809,785.10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6,616,183.96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共计367,607,155.69元。

 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在兼顾公司发展和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16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总股本869,354,2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47,741,694.4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报告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发表书面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编号:2017-015)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编号:2017-022)全文。

 独立财务顾问和审计机构分别对公司2016年度盈利预测实现情况出具了 《核查意见》和《专项审核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关于2017年度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公司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本规划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告编号:2017-016)全文。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鉴于201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期限即将到期,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押汇等综合授信业务。在该额度范围内,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在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审批程序后选择和操作各项业务品种。同时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为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的额度,最终确定的金额以银行批复额度为准。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银行,签署相关法律合同及文件,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具体授信事项由公司财务部与各银行联系,协助办理。

 上述授信期限: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自2017年6月26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提议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为人民币12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关于部分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公司监事发表书面意见。

 详细情况请参看公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2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6、关于调整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董事张志强先生、宋林峰先生辞职,李劲松先生、徐向平先生当选为公司新的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聘任高金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与第六届董事会余下任期一致。个人简历附后。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第2、4、5、6、10、12、14、15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7年5月11日召开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个人简历

 高金岩先生,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EMBA在读,注册税务师。现任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历任中国黄金总公司桦南金矿技术员、船长、劳资科副科长、团委书记兼党委秘书、生产技术科长、牡丹江友搏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考核管理部经理、综合部经理、计划经营考核部部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高金岩先生持有本公司1,152,5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3%;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7-010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4月9日以专人送达和通讯方式通知各监事,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在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召开,公司应到监事3人,现场参加会议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全文请参见公告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公告编号:2017-013)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部分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2、3、5、6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7-011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11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下午15:00至2017年5月11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出席对象:

 (1)凡在2017年5月4日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依法聘请的见证律师;

 (4)本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16号琨莎中心1座21层)

 8、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他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年度董事会报告

 2、2016年度监事会报告

 3、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

 7、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9、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以上第8项、第9项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刊登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除提供前述资料外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附件二)。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受托证券公司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及地点:2017年5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5:00,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2017年5月11日现场会议召开之前,公司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16号琨莎中心1座21层)

 3、登记方式:拟参会股东应在登记时间内以传真、信函、专人送达方式将本条第1项所述资料或其复印件传真至登记地点,注明“拟参加股东大会的人员”的字样,请于登记材料上注明联络方式。采用传真等非原件方式进行登记的,应该在会议召开前将原件提交会议签到处备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联系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桐梓坡西路339号

 联系人:黄可

 联系电话:0731-84499762;传真:0731-84499759

 电子信箱:dshbgs@hnjzt.com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9,投票简称:“九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年5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7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7年5月1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单位对会议所审议事项依照以下指示行使表决权。

 2、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

 ■

 投票说明:

 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中的一项划“√”,多选、未选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3、本授权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有效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份数量和性质: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7-017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本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事项,在听取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汇报和相关说明后,经过认真讨论,本人对该事项予以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本人作为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过了解和查验,公司未发生违反《通知》的情形,报告期内没有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占用资金的情况,没有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发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部分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对此项议案表示同意。

 3、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的前提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作出,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该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关于《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设置科学,内控体系完备有效。公司的法人治理、生产经营、信息披露和重大事项等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各项内控制度的规定进行,各个活动环节可能存在的内控部分均得到了合理控制。

 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行之有效。本人同意《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公司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在保持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同时,制定了未来三年稳定、持续、积极的分红政策,能够实现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更好的保护了股东的利益。本人同意《公司2017年—2019年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取得一定的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全体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且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已制订了严格的审批程序,能有效防范风险。本人同意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关于聘请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16年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体现了较好的职业水平,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及内控情况。聘请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属正常续聘,本人对此表示同意,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关于部分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9、《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高金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是按照《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进行的,副总经理高金岩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本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条件。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聘任合法有效,本人对前述人员的聘任表示同意。

 独立董事:胡建军、马卓檀、王波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7-021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监事书面审核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书面意见

 公司根据2016年财政部颁布的《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对公司原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科目进行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 2、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关于公司2016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能客观、准确,真实、完整地反映公司现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控制度能适应公司现行的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4、《关于部分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7-023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

 1、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可靠的反映公司资产和负债的当前状况及预期经济利益,公司决定对按账龄的应收款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2、变更生效日期:2017年4月19日

 3、变更原因: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为了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考虑公司应收款项的构成、回款期和安全性,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拟对以账龄为组合的应收款项的坏帐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

 4、会计估计变更前后的相关情况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公司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计提坏账准备按期末应收款项余额与账龄分析法所确定的计提比例的乘积计提,各账龄段及其计提比例变更前后的情况如下:

 ■

 5、审批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本次部分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上述会计估计的变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开始执行。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部分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本次部分会计估计变更时公司结合自身实际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变更能够更准确、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更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7-029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7年4月21日披露《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在公司的2016年年度报告全文中“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列表中将应填单位为万元的数字,填写成单位为元的数字。公司现对相关内容更正如下:

 原内容: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现更正如下:

 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

 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公司以后将加强信息披露的审核工作,避免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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